第 53 章 明末下10(2/2)
一整个家破人亡!
【地方衙门乱摊派是绝不敢摊派到士绅身上的,也不敢摊派到他们名下佃户头上的。不然老爷们靠什么来种田?
那就只好苦一苦普通百姓,把钱都摊派到他们身上。
所以许多自耕农,甚至是小地主愿意主动把田地卖给
那些士绅,叫做“投献”。
这一部分人,跟那些真正的佃户不一样,他们买的是“田皮”。
所谓“田皮”、“田骨”,其实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自耕农把“田皮”也就是所有权卖给士绅,自己保留经营权。
这不是自甘堕落,甘心为奴,实在是被逼的无奈。假设一个自耕农有十亩田地,每年收益十两银子。
但各种正税、杂税、人头税等乱七八糟的加在一起要交八两,辛苦一年自己只能剩下二两,将将够吃饭而已。
还不如把自己田地的“田皮”,也就是所有权低价卖给那些,自己保留“田骨”,也就是经营权,然后全年十两银子的收益和士绅对半分账,朝廷的田租由官户缴。
这样一来,自耕农虽然看上去当了佃户,可实际上每年还能多赚三两银子。
所以,为什么说中了举人就改换门庭,是“老爷”了,就是因为举人有一定的优免额度,可以接受亲戚朋友把自家田地挂在他们名下。这样举人老爷每年躺着就能收一半的田地产出,而亲朋好友也躲避了地方的苛捐杂税,能多留下几两银子,算是双方各取所需。】
崇祯显然有些震惊。
什么“田皮”“田骨”这种东西,他以前从来都没听说过。
他只知道那些黄册、鱼鳞册也多年没有更新过了,数据都是糊弄人的,却没想到民间已经发展成这样了。
那岂不是说,就算更新了黄册鱼鳞册也没用?
【可这样发展下去,举人迟早成为进士,优免额度更多。而进士做官之后会利用自己的人脉、职权进一步加大自己的优免额度,远超法律所规定的范畴,甚至是他名下的土地全免,没人敢去收税!
但是,地方衙门毕竟有那么多人要靠摊派吃饭,如果一个县绝大多数的地都是一个或几个这种士绅家里的,那么县官只能好声好气的和士绅谈判,商量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金额出来。
当地士绅也不可能真的一分钱乱摊派都不交,因为他们也知道要是把地方官逼急了,一份弹劾奏章递上去,那是给自己家族当官的人惹祸。但以此为由,勾结地头蛇一般的胥吏,拿捏地方主官,是一件十分常见且轻松的事情。
比如嘉靖末期的内阁首辅徐阶,松江府华亭人--也就是我们今天的上海,因为斗到了赫赫有名的大奸臣严嵩而青史留名。
徐阶是中产出身,他出生时父亲只是一个小县丞。但等徐阶考上进士、进入内阁后,徐家就一飞冲天了,一直到隆庆二年徐阶致仕,挂靠在他家名下的田产高达二十四万亩!】
朱元璋咬牙切齿:“二十四万!好大的狗胆!”
【姐妹们,二十四万亩是什么概念?那华亭基本就是他家的了!
所以到了夏秋两税的时候,华亭县令很省事儿,只要态度谦卑的去徐家要饭,人家满意了,就给你办的明明白白。】
朱高炽有点难受:“天幕……有辱斯文吧?”
怎么能说他大明的官是去要饭的呢?
朱棣冷笑:“那你说(),不是要饭的是什么?要我说?()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连要饭的都不如!乞丐跟你要不到可以去求别人,这华亭县令要是得罪了什么劳什子徐家,他能去求谁?就是跪也得把赋税给凑齐了。”
【这种情况愈演愈烈,随着大明对士大夫的把控越来越松,发展到后来,那关于士大夫的税,基本上是一份也别想收上来。】
没错!崇祯恨不得拍桌子给这些大臣画重点。
【甚至于,装着许多货物的大船,只要船上有一位进士甚至是举人,那这一船货就不用交过路费了。
真是太暖心了。】
“岂有此理!”朱棣又生气了。
在他手底下,不交税就去死!
【宋朝开始,为了吸取唐末藩镇割据的教训,就开始严格限制地方的财权,将地方的税赋解送去中央,地方只剩下发点法定编制工资的钱,看你还能割据当土皇帝?
但这会造成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地方政府的钱实在不够花。
不说吃拿卡要等灰色行为,就是正经的养师爷、养胥吏,还有祭祀、修桥补路、办社学等政府职责,那点钱就完全不够。
地方的编制越来越小,但事情越来越多,留存的钱越来越少,可要养的编外人员越来越多。
那怎么办?只能疯狂摊牌徭役。
摊派徭役钱就要靠士绅,就像是华亭徐家那样,乡绅基本把持了地方的赋税。
什么叫跪着当官的?不跪也没办法。
跪的久了,地方官员就通过手下的胥吏和那些乡绅勾连在一起,收上来的钱“豪绅的如数奉还,百姓的三七分成”。】
朱元璋沉思起来,莫非这也是他的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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