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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想去医院?你真脆弱。”汪野懒得挪动,“根据我以往的经验,3天之后肯定好了。”

    “你以前也崴过脚?”刘聿往他枕头下方一瞧,看到了黑色领带的末梢。原来你在这里啊,真幸运,这么快你就和弟弟同床了。

    汪野想了想:“高中有一次,比这个严重。”

    “怪不得。”刘聿很想重新陪着他经历一次高中时期,“我听别人说,身体哪里受过伤就会有记忆,以后那个地方会比别的地方脆弱。你脚踝本身就细,我这么一把就攥住了,以后要好好保护起来。”

    “哪有什么细不细的,我脚腕子硬着呢。”汪野另外一只脚高兴得一晃一晃,享受着受伤也有人照顾的安逸。

    到了下午两点多,刘聿必须要走了,两个人从决定要走到真正分开又用了一刻钟。汪野的嘴唇再一次肿了起来,他发现刘聿很喜欢吸吮,有时候还用上牙齿轻咬,好似故意给自己的身体留下痕迹,划定了一个地盘。

    这时候,他的手机接到了一条新消息。

    喂了鱼:[亲爱哒,刚才老刘说你受伤啦?要不要紧?]

    汪野回复:[没大事,就是脚崴了,明天就能跑能跳!]

    喂了鱼:[好可怜哦,刘聿到底怎么照顾你的啊,笨死了!我买了新口味的泡芙,我去找你,咱俩一起吃啊?]

    汪野一想,也行,反正下午自己闲着也是闲着,有人陪着聊天也不错。于是就把自己的家庭住址发给了卫乐语,同时去厨房泡了两杯咖啡,等着他来。忽然间,汪野又想起了天元和嘉嘉的叮嘱,这不就是凑巧了嘛,择日不如撞日,今天就好好套话!

    按照刘聿的说法,他和卫乐语早就认识了,很有可能是十几年前相遇,那么那时候的刘聿是什么样呢?究竟是什么样的境遇让刘聿变成不喜欢人?还是说,这其实是一种天生的冷淡,刘聿他有热爱的事业、爱好,只是偏偏不喜欢和人类打交道。

    思来想去,汪野决定不多想了,还是套话比较方便,毕竟卫乐语看上去不像嘴巴很严的那类人。等到汪野整理好客厅,刚好门铃响起,他一边走一边问:“谁啊?”

    “是我。”门口是卫乐语的声音。

    “来啦来啦!”听到是他,汪野赶忙疾走了两步,走到防盗门前的时候还习惯性地瞄了一眼,看到了卫乐语的脸蛋。于是他拧开了门锁,打开了这扇门:“我家是不是挺难找的?这小区特别大,楼也多……”

    下一秒,他看到了躲在门侧的路劭,以及他拿着刀,刀尖已经插入卫乐语的手臂。

    首体大的办公室里,刘聿正在准备开会的笔记本,临走的时候看了一眼手机。

    喂了鱼:[嘿嘿,我要去找汪野玩儿啦,我去他家里吃泡芙!说你的坏话!]

    去找汪野了?刘聿皱了下眉心,立马看向手腕的钢表,同时给卫乐语回了语音:[都20分钟了,你到了吧?]

    1分钟后,卫乐语没有回复他。刘聿缓了缓,又给汪野打了电话,只不过这一回没有人接听,手机里一直都是系统音。

    这回刘聿没有再犹豫等待,放下笔记本跑出了办公室,还一不小心撞上了同事。

    “刘聿你干嘛去?马上开会了!”同事没见过他这样慌里慌张。

    刘聿回过头:“帮我请假!家里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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