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 104 章(1/2)
据说, 她出生时,她的父亲刘大学士正在读书,下人通秉报喜, 说三姨娘添了个千金,请大人为小姐赐名。
刘大学士闻言,只抬了抬眉毛,捧着的书都没有放下——也难怪, 毕竟都是第六个女儿了,还是没什么存在感的不受宠姨娘所生,刘大学士惊喜地起来才怪。
因此刘大学士眼睛都没移开书本一眼,看着手中的书, 随口说了书页上的两个字。
遂古之初, 谁传道之?
上下未形,何由考之?
冥昭瞢暗, 谁能极之?
冯翼惟象, 何以识之?
……
刘大学士拿的那本书是《楚辞》, 正好翻到屈原《天问》篇。
于是,刘家刘小姐便叫做了刘遂初。
与其他姐姐们按着排行随意叫的名字不同,她的名字听起来甚至有点像男子,但是刘遂初自己很喜欢。
父亲是大学士,刘家也算得上书香之家,因此家中的女孩子们也会读点书认认字,刘遂初开蒙时, 便问先生借了本《楚辞》来看, 虽然那时还完全看不懂, 缺不妨碍她知道, 自己的名字居然是来源于那么有名气的人的那么有名气的篇章。
小孩子总是不甘平庸, 渴望与众不同,自身一点点的特殊之处,都可能产生隐秘的自豪感,刘遂初也不例外。
在不知道自己名字由来的具体情形时,她以为,自己特殊的名字,是父亲对她格外宠爱的象征。
刘遂初也的确很讨喜,她长得清秀可爱,还小小年纪就懂得察言观色,知道怎样说话行事才能讨得父亲欢心,让不受宠的姨娘和自己过上更好的日子,甚至嫡母所出的姐姐都不如她会逗父亲开心。
于是,那点与众不同的优越感,益发在她小小的脑海中扎根,她坚信,自己是与众不同的。
但这点小小的优越感,在她八岁时便被粉碎了一次。
八岁时,她被送回宋州襄邑的老家,去侍奉祖父祖母膝下。
孝敬父母,乃是人伦常情,没什么好说的,刘家祖父母不愿随儿子住在京城,刘大学士又不愿失了孝道,于是只能打发妻儿子女去代替自己侍奉二老膝下。
但京城与襄邑,一个繁华富丽之处,一个穷乡僻壤(相比京城)之地,谁都知道哪里更好。于是没有人真的愿意去那遥远的地方,陪伴两个老态龙钟的老人。
刘大学士原定的人选,正是那个不如刘遂初讨喜的、正室夫人所出的姐姐。
可是到出发前,却变成了刘遂初。
那是刘遂初第一次在那个自以为爱她的父亲面前哭泣,甚至舍了一直以来的自矜,像个小孩子一样抱着父亲的腿哭泣哀求。
然而刘大学士大怒,怒斥她不懂孝道人理,眼里的厌恶厌烦丝毫没有遮掩。
前面说过,刘遂初是个很会察言观色的孩子。
所以她立刻意识到了自己此时的举动不讨喜。
可是……
她真的不想去那么远的地方,不想离开姨娘啊……这就是不孝吗?
或许是的,不然父亲为什么会那么生气,那么厌恶。
于是她终于乖乖听话,回了襄邑,去陪伴那两位几乎没见过面的老人。
*
襄邑的生活,并没有刘遂初想的那样可怕。
刘家祖父母住在老宅里,仆人只有三两个,规矩并不多,相比起京城刘府的人口众多和种种繁文缛节,襄邑刘家算得上十分简朴,十分贴近普通百姓生活。
刘遂初起初还有些不适应,但很快,便尝到了这种生活的乐趣,她甚至可以和街头巷尾的孩子们玩耍,哪怕玩地一身泥,只要不被祖父母看到就无妨,祖父母年老觉多,几个老仆宠她,常常帮她打掩护,于是她越发自由肆意。
没有父亲和嫡母要讨好,不用跟几个姐妹争宠,哪怕日子没有在京城那么好,刘遂初也觉得这样的日子不错。
她如野草般肆意生长着,她甚至和男孩子们一起玩耍、交游、读书……
这在京城时都是不敢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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