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对抗(1/2)
老人写出了一篇文章,他在福建的影响力最甚,一举一动都被各地模仿,很快就流传开来。
“闽省地方,山海交错,非重洋大海,即峻岭崇山。凡生养其地人民,居近城市通衢者,习见官常,比户诵读诗书,讲求礼仪,故华族世胄,所在济济彬彬。
惟深山穷谷愚民,平日深居简出,即不素习礼仪,又不知晓律法,心本蠢愚,性复强悍,往往或因私岔,或挟微嫌,持其族大丁多,动辄聚众械斗,互相斗杀。
殊不知此宗彼族,虽分各姓,然皆同井共里之人,岂可忘却守望相助之义,自相残贼,以丧生命?新笔趣阁
依山阻水,家各自为堡,人自为兵,聚族分疆,世相仇夺。故强凌弱,众暴寡,风气之顽狅,岂不忘祖典公约?
朽今日以文劝诸贤,务谨慎克欲,整饬门风,还以太平,以为后辈计。
有犯者,则天理不容也,共击之不得助。”
福建清田难为,实则地方官府没有威信,民不惧官,事事难办,则举步艰难。
而想要治安地方,竖立威信,又恐皆抗,如今有了这篇文章,许多大族则不敢犯。
这就是林云同的威望所致,无人能及。
当然,有的人不懂形势,越是偏远的地方越是如此。
南安县黄姓大族,有黄太兴向陈国梁等小姓索要积年欠租,因为太重,导致对方不给,最后吵了起来。
陈国梁等人索性把黄太兴赶走了,黄太兴大为光火,纠结了族人去复仇。
面对人多势众的对方,陈国梁等人躲避不及,三兄弟皆被围殴至死,众人还不满意,放火烧了屋。
其余人敢怒不敢言,此事闹到县衙,县衙管不了,上报州府,此事很快被耿定向得知。
还有人敢顶风作案,且如此恶劣,纵火烧屋,打死三条人命,耿定向直接调动卫所兵。
四百余卫所兵,和地方差役合计五百余人,全副武装进了南安县,到了地方索要杀人者,民堡不开。
“抗法者,以乱民论罪。”
官兵逼迫过甚,见推诿不过,宗族不敢鱼死网破,最后勉强开门,但是只让进官,不让进兵。
事情一来二去,闹了五六日也没有结果。
耿定向大怒,直接呵斥了知县,以及卫所主官,限期三日内捉拿凶手归案,否则上奏罢两人的职。
“整列。”
将官大喝一声,卫所兵全部站起来,等着长官的命令。
“进。”
一声名下,几百人向民堡前进。
民堡大门不开。
“撞。”
士兵撞着大门。
民堡内的人,纷纷看向族长,要不要攻击下面的官兵,族长脸色阴晴不定,拿不定主意。
反是不敢反的,但是放官兵进来也不敢放,现在进退两难,只能让人堵住大门。
士兵们撞了半天,门破了,发现里面被堵的死死的,回去告诉长官,长官无奈告诉知县。
知县让公差去准备梯子。
看着简陋的梯子,将官感到牙疼。
“这要是对面起了歹心,就靠这几副梯子可不好办。”
“不要伤人,对面的人还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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