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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片红疹,他用手使劲来回挠,密密麻麻的疹子让他难以遏制地焦躁。

    “洗不掉,洗不掉。”

    为什么这个时候会过敏,他明明已经离孙朔的花很远了,为什么还会这样。

    他眼前开始出现幻影,耳朵也耳鸣,他过敏严重的时候会流鼻血,袖管已经被惹脏,幸好是防水的面料,可是血迹却怎么都冲不掉。

    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

    为什么洗不掉。

    越洗越脏。

    身子变得越来越沉,总觉得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从地下钻出来死死拽着他的脚。

    别碰我。

    “简筝,简筝!”

    “别碰我!”

    方千帆雪白的衬衫袖口被他抹上了血迹,简筝不断后退,后腰撞到了洗手池,疼得他抽气,“方千帆,你别碰我。”

    方千帆眼看着简筝蹲在潮湿的瓷砖上,脖颈连着耳侧一片猩红,状态可怖,“我送你去医院,叫救护车也可以,你脖子怎么了?”

    “孙朔的花。”

    “花?关花什么事?”

    关花什么事?简筝忽然觉得自己很可悲,他从高中起喜欢方千帆,他以为自己对方千帆来说再怎么样也会有一点点不同,可是到现在,这么多年,方千帆竟然问他花怎么了?

    明明沈诩跟他同居的第一个礼拜就知道他对花粉过敏了。

    简筝从未这样厌恶过自己。

    厌恶自己对沈诩的冷漠,厌恶自己伤害了沈诩的真心。

    他总以为沈诩跟他上床他们结婚受伤的是自己,实则沈诩却为了他可以放弃前途。

    沈诩从没跟他说过这些,如果不是孙朔,他或许这辈子都不知道。

    他的手太脏了,身体也是。

    原来最恶心的人是他自己。

    他一直以为寡言少语的沈诩配不上他,而实际上,是他简筝从没配得上过沈诩。

    “简筝。”

    “说了别碰我。”

    简筝完全把自己缩起来,他想着,等会儿给齐明珠打电话,他谁都不要,他这么脏,谁会愿意碰他。

    “起来。”

    身后的被忽然被人推开,方千帆撞在了木质的门上,齐明珠提着裙子在厕所门口张望,“简筝,简筝啊。”

    方千帆觉得此刻的简筝像极了他们第一次见时躲在器材室偷偷哭泣的那个高中生。

    脆弱的,可怜的。

    他朝简筝伸出手,可是简筝再也不会给他回应。

    脏兮兮的简筝被沈诩的外套罩住,他听着沈诩说:“起来。”

    那只戴着廉价电子手表的手,向简筝伸过去。

    “简筝,起来。”

    简筝一直在哭,脸上的眼泪跟血迹仿佛经过虐待,方千帆握紧拳头,途径心脏的血液都停止了。

    “我太脏了。”简筝双眼失焦,他认出了沈诩,“洗不干净。”

    “会好的。”沈诩说:“起来。”

    简筝的眼泪流的太凶,沈诩的出现给他崩溃的心打上镇定剂,他毫不犹豫地把手放在沈诩的掌心,像只迷途的动物,哀求着:“你抱抱我,好不好?”

    他刚刚说错了,他别的不要,他只要沈诩。

    作者有话说:

    沈小诩是个恋爱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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