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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园昌把圆镜塞回心口,回忆道:“二五年五卅那会儿,我们组织不是成立了上海总工会支持工人运动吗?这姑娘是记者,每回游行我都能见着她。她也是胆大,都开枪了还敢扛着相机冲在最前头,被子弹射中手臂了也不肯停止拍摄。”
“我先是敬佩她、关心她,后来也不知怎么的,就开始没日没夜地想她。”陶园昌挠挠后颈,不好意思道。
金朝好笑地看着陶园昌少男怀春的模样,提醒道:“这姑娘家里是做什么的你知道吗?”
“不知道。”陶园昌皱眉,“我是喜欢她又不是喜欢她父母,打听人家家世做甚?”
“随口问问罢了,你加油吧。”金朝看陶园昌幸福的模样,也不忍心将真相告诉他了。沈家小姐高不可攀的身份一说出来,恐怕陶园昌就真得心死了。
陶园昌捂着心口,落寞地笑道:“其实我早就不抱希望了。革命路上牺牲在所难免,我都没法保证自己能陪她走多久,怎么敢恬不知耻地要人家搭上一辈子的幸福?等你有喜欢的人就能明白我现在的感受了。那套房子你尽管住,我是不奢望有收回的那一天了。”
不过陶园昌悲情了没多久,就又恢复了往日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嗐,不想这么多了。死生无可无不可,能活一天算一天。”
车子在一栋带庭院的小洋房前缓缓停下,金朝被强制扭送了进去,还被要求第二天一早就要去车行报到。
“程哥在忙活大事,所以今天都没空来庆祝你回国。你好好休息一下,明早我来接你。”陶园昌拍拍金朝宽阔许多的肩膀,感慨道,“你也是时候该参与进来了。”
第二天一早,陶园昌就带着一提食盒和一件厚大衣,大摇大摆地进了洋房。
“呐,我姆妈特意给你做了生煎包和咸豆花,让你尝尝家的味道。”陶园昌将早饭摆在餐桌上,见金朝若有所思的样子,又开口道,“这么多年没吃,想这一口了吧?”
金朝盯着生煎包和咸豆花看了许久,突然笑了:“南洋华人很多的,想吃这些并不难。只是凑巧我最后一次见我弟弟的时候就是给他买的这两样早点。”
陶园昌想起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孩,扬扬眉道:“你弟比你小一岁吧,那算起来也快十六了?”
“嗯,今日是他生辰。”金朝搅着咸豆花,含笑道,“要是今日散得早的话,我就去学堂接他放学。”
“好家伙,我说你怎么一个月前突然就说要回来。”陶园昌放下筷子,擦擦嘴正色道,“不过有件事我一直没跟你说。你走那天你弟来工厂门前哭了好久,说要找你。我出来跟他说你已经上船了他也不肯走,就坐在台阶上哭,看着真挺可怜的。”
“后来他隔三差五地来工厂门口坐着,最开始是一星期一次,后面就变成一月一次,半年一次。不过最近半年我倒是没再见他来过了,估计你弟是伤心坏了。”
其实无需陶园昌提醒,金朝也能感受到沈满棠的变化。芦荟不会写信,最开始都要沈满棠给她代笔,两人一同完成信件后再寄到爪哇来。通常一封信中只有前两段是芦荟的口吻,后头两页就全是沈满棠的碎碎念了。只是渐渐的,沈满棠就像是完成任务一般,只转述芦荟的话,再不给他留言了,哪怕金朝在信中多次询问沈满棠的近况,他也一概不回。
虽然从芦荟的只言片语中可以得知小少爷一切安好,但金朝仍旧十分心慌。这也是为什么他会这么着急忙慌地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