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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许挪揄的色彩,“使唤人的本事,和你不分上下。”

    这哪是和我不分上下,这是远胜于我才对。我的目光游移,假装自己的耳朵被老鼠吃掉了。

    小菜带来的鲑鱼显然是精挑细选的,肉质鲜红肥美,就连鱼皮下的油脂都润白如玉,用来做柿叶鲑鱼饭团极为合适。

    可惜的是,柿叶鲑鱼饭团发酵时间还是以一个秋日的夜晚为佳。今天两个孩子都来得突然,用柿叶包裹了两个小时不到,就要食用,鲑鱼的腥甜没完全和米饭融为一体。

    但多加了些鱼露,味道总体来说是不错的。小菜对这个饭团赞不绝口,我看他爱吃,特意又给他做了一盒,叮嘱他放在阴凉处,明晚打开风味最佳。

    丹诺亚更喜欢柿叶鲑鱼饭团喜欢下面的米饭团子。他对海鲜的兴趣不大——也能理解,他做人鱼时顿顿都吃海产老乡,好不容易来到人类世界,理所应当会更想吃地上走的、天上飞的。

    至于我究竟会不会发光,又是不是他要找的姜冻冬?这个问题截止目前,丹诺亚仍未解开。

    “我还要再观察观察~”他打着饱嗝说。

    说是要观察我,但他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糊在姚乐菜身上。很难判断,丹诺亚到底是想观察什么。

    被一个清纯半人鱼美少年密密麻麻地凝视着,姚乐菜倒是安之若素,他显然是学到了某些为人处世的精髓,即除非是要使唤人,否则假装什么都没发生地屏蔽对方单方面的喜爱就好。

    即使丹诺亚漂亮的蓝眼睛都快对小菜发射出激光了,小菜也全然不在意地与莫亚蒂闲聊。

    他算得上是莫亚蒂愿意搭理地极少数人,偶尔问些蠢问题,莫亚蒂也会回答。按莫亚蒂的说法是,‘不够聪明,但足够讨人喜欢。’吃吃喝喝聊聊天,招待两个孩子到下午,小菜向我辞别。他的假期短暂,仅仅两天,在我这儿待了一天,还有一天得回去看看家人。

    丹诺亚见到小菜走了,他也火急火燎地要跟着一块儿走。他的意图很明确,就是赖定小菜了。

    我看这黏糊的情形,想上前帮小菜解围,劝丹诺亚先回半人鱼中心。可是小菜很宽容,他微笑着对我摇头,“没关系的叔叔,我会处理好的。”

    我站在门口,目送两个孩子有说有笑地走远。小菜不知道说了什么,丹诺亚不停咯咯发笑,笑得发梢都向上翘。

    等我关上门,莫亚蒂踱着步走到我身后。

    他走路和猫一样悄无声息,我回头,和他四目相对,他幽幽地说,“我真讨厌他。”他双手环胸,微微撇嘴,表情相当不屑。

    我顿时哭笑不得,“丹诺亚还是个孩子啊。”

    莫亚蒂哼了一声,“不是他。”

    他转身,往屋里走,他身上浴衣松松垮垮,片式的衣服在他的侧身由腰带系合。随着他的走动,灰鼠纹的衣物之间,雪白的裂缝扭动,大腿到胯骨的肌肤若隐若现。走到院子,我和他坐在长廊,他继续说,“是那条人鱼。”

    我反应过来。原来莫亚蒂口中的‘他’是指塞尔瑟。

    “我还是觉得很介意,和你的初恋像什么的。”莫亚蒂说,他斜睥我一眼。

    我不懂他怎么又在这个问题上发难了,“都说了,你们完全是不相干的两个个体……”我再次表明态度。

    就在我还想进一步强调他和塞尔瑟之间的不相干时,莫亚蒂打断了我,“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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