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1/2)
既然詹权主动提起府里的账册,万商这会儿倒是有件事要问他。
在万商拿到的账册中,有两样注明了轻易不能动,一个就是那三万两银子,这个好理解,相当于是给子孙后代留下的最后一道保障。另一个是一座位于京郊五溪铺的田庄。这个庄子的规模只能算中等,庄内也没有温泉等特产,其实并不如何出彩。
万商就想知道这个庄子是否有什么说头。
詹权道:“这个我正巧知道,父亲在这个庄子里安置了好些伤残老兵。”
万商:“!!!”
时人说一将功成万骨枯,这话并不夸张。战争永远都是血肉磨盘。先侯爷詹水根既然凭军功封爵的,肯定对这句话深有感触。此时的士兵待遇和万商在现代知晓的那一套截然不同。士兵没有任何地位可言,他们想要获得好的待遇,只能用命去挣。
上位者的眼睛就算会往下看,也不能一眼看到最底层。
他们不会爱护小兵的生命,更不可能在意小兵的未来。
如果一个底层士兵在伤残前侥幸凭军功被授了一官半职,哪怕只是个百夫长,那么当他不幸伤残,他拿到手的补偿银子可能会稍微多些,至少能回家乡买十几亩良田。但如果这个底层士兵在他还是个小兵时就伤残了,那么他们就只能拿到一笔极少极少的回乡银。甚至就连回乡银都有可能被克扣。这样还真就不如直接死在战场上。
死了,能少受好多罪。
新皇作为边成军遗孤,他打天下的时候,多数义气兄弟来自边成军。所以对比当时角逐天下的其他势力,新皇这边算是对底层士兵比较关照的,至少舍得在军饷上投入真金白银,更不会克扣伤残士兵的回乡银。但是呢,轻微伤残是不离队的,要离队的都是失去战斗力的重伤残,而这样的伤残士兵其实也就同等于失去了劳作能力。
他们就算手里有了几十两银子,又够什么呢?
除非是那种家乡还有靠谱亲人的,亲人本身有田产,那么伤残士兵拿着回乡银去投靠亲人,平日吃住都和亲人一起,每年再拿个一二两银子出来补贴,日子能过。
但新皇打天下那时是乱世!
詹水根手里的底层士兵,正经招募来的少,有些是和他一样是被拉壮丁的,一开始就连为谁打仗都不知道,反正是稀里糊涂的,有幸活下来后被收编到了詹家军;有些是流民,在家乡根本活不下去了,可乱世无论去哪里都一样艰难,后来听说当兵能每日吃一顿饱饭,那就报名当呗;有些是被前朝官吏逼成了劫匪,偏他们大本事没有,自己成不了什么气候,蹦跶着蹦跶着就被收编了……这样的士兵要是伤残了,想回家乡去,只怕家乡的村子都荒芜了。亲人更是别想找见。说不得亲人早就死绝了。
他们手里只有那么几十两银子,这银子还得先拿出来买地。西北地价便宜,但相对贫瘠;若是回去地价贵的南方,又恨不得十几两才买一亩好田,这银子够什么?
他们还残疾了,买了田地
也不像老把式们能伺候好。哦,等到地里有了出息,又要先纳税。然后,他们总不能直接住地里吧?起一间能住人的房子是不是还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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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权说,这其实有点让伤残士兵给安信侯府当佃农的意思。当然,先侯爷没打算收他们的租,只是占了一个名分,好对外有个说头而已。五溪铺的那个庄子,基本上就是田地里出产了多少,扣除掉要缴给朝廷的税收,剩下的就都留给伤残士兵了。
对于伤残士兵来说,他们自己不用花一分钱,就有了能一直稳定耕种的田地。庄子上还有房子,他们也不用额外花钱去起房子。最重要的是他们这么多人住在一起,不用担心被人欺负。若他们独自回家乡,少不得就会因为身体残疾而被人作践。
至于他们当初拿到的那笔回乡银,完全可以存起来,每年少少拿出一点用。要知道在京郊普通的农户家庭里,只要没有供孩子读书等大开销,一年花个三四两就可以过上冬天有棉袄、逢年过节有肉吃的“好”日子了。哦,说到肉,庄子上还能养鸡养猪,先侯爷自然也不会要这点肉,只要庄头不贪,那伤残士兵买肉的钱也能够省下。
唯一需要考虑的是伤残士兵们的劳作能力不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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