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北里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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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采薇还没有决定是不是要救人,对面船上就有人用粤语喝道:

    「黑帆会出红差(杀人)!不要多管闲事!谁敢救他们,一起出红(杀)!」

    那广东随从梅福生说道:「采薇娘子,这是黑帆贼,是珠江上的杀手帮,受人雇佣取人性命。」

    宁采薇明白了,原来遇到了杀手组织出差。

    「这麽嚣张?」宁采薇很是无语,「官府不管麽?」

    「官府?」梅福生神色讥讽,「和官府一路的啦,他们使了银子,烧香都拜齐了菩萨,没人管他。」

    「黑帆贼算不上大佬,那些山主丶船主丶教主。才是真大佬,和知县都能称兄道弟。」

    宁采薇不知道,晚明时期的广东,黑恶势力极其嚣张,各种帮会秘社多于牛毛,黑帮「文化」十分浓郁。

    有山贼丶水匪丶会社丶打行丶邪教等等。

    这些黑恶组织,少则百十人,多则甚至上万人。他们贩卖私盐丶抢劫丶

    绑票丶杀人--无恶不作,民愤极大。

    百姓也莫可奈何。

    屈大均说:「今牧民者,以寇为利。」

    广东官员把黑恶势力当成摇钱树,官匪之间的勾结很深,公然蛇鼠一窝,一气,黑恶势力无处不在,保护伞也无处不在。

    以至于被黑恶势力破家灭门者,司空见惯。

    隆庆时期,光是永安府,就有数万平民死于黑恶势力的害,危害之巨,犹如战乱。

    此时,眼见两个人要游过来,梅福生赶紧说道:

    「小娘子,属下以为,最好不要插手,这些都是黑道仇杀,被杀者也未必是好人,得罪了黑帆贼,这趟水路就麻烦了。」

    张柱丶周德嗣等人,则是严阵以待,只等宁采薇下令。

    宁采薇当下不再犹豫,下令道:「避过他们,不要救人。」

    她如今是个商人。她是来办事的,不是行侠仗义的。官府都不管的事,

    她为何要引火烧身?

    她首先要对十几个部下的安危负责。

    那两个人眼见宁采薇的船开走,不禁破口大骂道:

    「丢你老母!」

    「小婊子!生子没眼!」

    女侠般的丁红缨原本还有些愧疚,可是听到两人的大骂,心中的愧疚顿时消散一空。

    看来这两人,也不是什麽好饼。

    那两人大骂见死不救,刚骂几句,就被黑帆贼的箭射死。

    黑帆贼射死了两个人,接着居然追了上来。

    他们的船更快,很快就拉近了距离。

    宁采薇的脸色,立刻一片阴寒。

    我没有多管闲事,你们还要不依不饶?

    你们要是找死,别说是黑帆贼,就是锦帆贼,那也给我去死。

    「准备应战!」宁采薇下令道,「不动手则以,动手就全部灭了,一个不留。」

    十几个人凝神戒备,火都取出来了。

    而宁采薇第一时间就要带着年纪相仿的薛素素进入船舱。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接船厮杀的事情,她可不能冒头。这不是怕死,而是不能成为部下的累赘。

    然而她还没有躲进船舱,那追上来的船就传来一个声音道:

    「谢过船上的朋友,买我黑帆会的面子!既然见了面,这点心意还望朋友笑纳!」

    说完有人手一抛,一个沉甸甸的包袱就扔到甲板上。

    随即,那船就掉头张帆的往下游开去。

    这一幕,实在大出所有人意料,

    周柱捡起包袱,打开一看,却是几锭银子,刚好二十两。

    「小娘子,是二十两银子。」

    宁采薇拿起一锭银子,见到是十足的雪花银,银子是船型,底部打的印戳,乃是黑帆二字。

    「呵,这些杀手很讲规矩啊。」丁红缨笑道,「干活时被其他人撞见,

    还要给彩头。」

    宁采薇问道:「这叫彩头?」

    丁红缨点头,「是啊。讲规矩的就是给彩头,意思是交个朋友。不讲规矩的就是杀人灭口喽。」

    宁采薇收起银子,笑道:「这些银子,给大家买酒喝。」

    不久之后,船就到了广州江面,只见两岸灯影迷离,花船如市。一片繁华。

    悠扬的丝竹管弦声中,伴随着咿咿呀呀的粤剧吟唱,却是弋阳腔,有《西厢记》,也有《紫钗恨》,却是:

    「感怀一曲断肠夜,知音千古此心同·—」

    「一秋闱经世累,关灯闹酒度韶华,愿不负十年窗下—」

    深秋的江风浩荡吹来,宁采薇衣裙跃,却是感觉不到寒意。

    宁采薇站在船头,看看北岸灯光下的古代大都市,不禁目光迷离。

    这就是广州啊。不愧是千年商都,哪怕在明朝,也是特大都市。

    广州是如今的广东首府,商贸市景之繁华,南国第一。乃是和南京丶北京丶苏州丶扬州并列的大都市。

    此时的广州城中,最少有八十万人口。嘉靖三十五年,住在广州的传教士费尔南记载:「广州城每日消耗五千头猪。」

    「小主家。」船老大来到宁采薇身边,一脸憨厚的笑容,「今夜就不走了,歇在广州码头可好?」

    这艘江船,是宁采薇在香山码头租的,适合跑珠江,不是之前的海船。

    船老大连同船工,只有四个人,但驾驭这艘船足够了。

    「为何?」宁采薇蛾眉微,「江船不用人力,挂帆就能走,为何要歇一夜?」

    船老大道:「小主家啊,我们从江口到广州,也是几十里的水路,大家都饿了肚子,总要靠岸吃菜喝酒-」

    宁采薇不以为然的说道:「船上不是有乾粮麽?熟食也有,买点船上吃就好了,为何还要上岸歇息一夜?」

    船老大赔笑道:「这船上吃乾粮,哪有在岸上馆子里吃着香甜?一天不吃香喝辣,身上就没力气啊。」

    宁采薇不禁翻个白眼。

    粤人还真是喜欢吃啊。

    「好吧。」宁采薇也不想和船老大闹僵,毕竟是他的船,还要靠他送到广西柳州。

    乾脆,趁着这个机会看看广州,就当是商业考察。

    「不过我有言在先。」宁采薇正色道,「岸上繁华如烟,靠岸后你可别花了眼睛,误了事情。」

    船老大心道:这小姑娘真是人小鬼大,跟个大人似的,鬼精鬼灵。口中却道:

    「小主家放心,既然收了银子,不敢怠慢。」

    当下,江船慢慢靠在北岸码头,寻个地方抛锚,但见江岸密密麻麻的都是船,船上的船灯,璨如繁星。

    上岸之后,宁采薇才感知到广府的那种潮热的气候。

    哪怕是晚上,岸上也是游人如织。无论男女,大多穿丝罗纱和云缎。

    女子衣服的款式,多是凤尾裙丶月华裙。在宁采薇看来,和清朝时期的服饰截然不同。

    和江南女子不同的是,岭南女子爱戴挂链,而且挂链上挂着掏耳勺丶牙签丶镊子丶小餐刀丶顶针丶小剪刀等物,很有特点。

    随身带着白银制作的牙签和小餐刀,可见是真爱吃。

    可随身带着顶针和小剪刀,可见也是真勤快她们的发式爱用唐式,多有唐朝女子的双螺髻和堕马髻。

    不管男女,脚下的鞋子也多用木履,或许是因为广府潮热,不爱捂脚?

    果然,明朝时期的广府,是穿木屐最普遍的地方,也是唐风遗留最浓郁的地方。

    无论男女,都很爱簪花。很多人都是鲜花满头。甚至门前丶马车上都插着花枝。

    虽然簪花习俗在大明各地都存在,可是却没有比广府士民更喜欢簪花了。

    宁采薇和丁红缨等人,看着簪花的人群,忽然感觉自己有点格格不入。

    因为她们没有簪花,好像少了什麽一般。

    宁采薇等人在南关之外的城门边上找了一个客栈,住了进去,算是歇息一晚。

    正统六年,朝廷因为广州混乱,下令整治。之后焕然一新。所以起码在城中,还算安全。

    夜里就是蚊虫太多。幸亏有蚊帐,不然众人根本无法入睡。

    宁采薇是关中秦人,很不习惯广府的湿热,总觉得身上黏黏糊糊的,一夜都没睡好。

    都深秋了,广州人还喜欢在外面坐着喝凉茶,吃宵夜,谈天说地。

    第二天早上。

    刚到辰时,城门一开,就见很多人推着花车丶挑着花担子,鱼贯入城。

    他们是每天最早入城的花农丶花贩,成百上千。

    清晨的广州,立刻沉浸在花香之中,满城花香如醉。

    原来,广府百姓极爱花卉,称花卉为素馨。以至于花卉是必需品,鲜花贸易非常繁荣,养活了很多花农。

    在大明朝,如今的广府花农,可是天下闻名啊。

    广州甚至有专门运载鲜花的渡口,也就是五羊门南岸的花渡口。

    广州城外有很多花田,花农专门种植花卉。广州七个城门都是花市,每天售卖上千担鲜花,真可谓花城也。

    宁采薇等人花了几钱银子,买了几支花,簪在头上,顿时芳香满身。

    之前讨厌的蚊虫,也不敢轻易近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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