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还是要考编丶农业30进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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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4章 还是要考编丶农业30进度

    三元厂区的规模,沿着高速铁路线,覆盖两侧2~4公里,听起来有些离谱。

    但三元农业是集体所有制中的混合所有制。

    它区别于官企丶私企丶合资丶外资等等,主要由携带生产资料的农户丶拥有技术的技术员丶出资的股东丶拥有管理能力的管理者构成。

    可能会有人说,这不就是私企吗?

    不,这里面涉及村集体。

    虽然东方的土地国有化,但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户则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农户以生产资料的形式,把土地并入三元农业厂区,农户成为正式工,且这类农户在三元农业中的占比,达到50%以上,三元农业就成了集体所有制。

    在集体所有制中,成员之间关系密切,出资后股权不能转让,整体规模十分庞大,共同生产,自负盈亏,按劳分配,年终分红。

    换句话说,三元农业是职工们赖以生存,延续生活的地方。

    虽然三元农业依旧挂着公司的名字,也有法人代表,但严格来说,它已经不是公司。

    是本地生产者,形成的小型社会。

    只是企业构成还涉及外来股东丶外来技术员丶外来管理者,因此三元农业又叫混合所有制。

    也因此,高速铁路两侧2~4公里的土地,是村民们拿着国家给予的土地承包权,充入集体的生产资料。

    这些村民,以归属地为单位,基于三元药店形成一个个小集体。

    比如乡镇企业化的产物,韩垓生产队丶佛陀庙生产队丶旧县乡生产队。

    比如独立出乡镇的产物,南河夏邑太平镇合作社丶高速铁路沿途站点形成的合作社。

    而这些小集体,以地市为单位,沿着高速铁路线,又形成一个『大集体』,也就有了『三元厂区』。

    所以你不能说三元农业持有多少土地,拥有多少职工,招募了多少安保。

    应该说有多少个『集体』,参与进来。

    别看这两段话的意思差不多,实则本质上天差地别。

    企业持有土地,叫土地承包,不管村民收益,叫私有经济。

    小集体加入进来,村民参与生产,享受收益,叫集体经济。

    如此,三元厂区的规模,沿着高速铁路线,覆盖两侧2~4公里,是合法合规,且合理的存在。

    上级对此暂时还算满意,因为可以解决三农问题。

    当然,三元农业如此庞大,但依旧不是官企,更不是全民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是东方全部人民所有,目前早就没有这种企业,否则整个东方的人们,都可以拿到分红。

    官企是地方出资,叫地方官企;京城出资,叫央企。

    无论官企,还是央企,管理者都是『官』,属于领导,有级别。

    所以这俩经常自诩全民所有制,实际不是。

    毕竟无论两桶油,还是三通信,都没给余阳发过钱,反而还被出卖过。

    而随着经济改革的进一步加深,大部分官企重组为股份制公司,连『自诩全民所有制』都不喊了,变成了盈利为主的企业。

    所以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体系中,大部分官企的重要性,反而不如集体所有制和混合所有制。

    因为集体是全民,是社会主义的象徵,一旦没有集体,就会变成资本社会。

    也因此官企和央企的管理者,从字面上讲,不再是『官』,也不再有级别。

    可能会有人说,我怎麽没见过集体所有制企业?

    瞧瞧覆盖面最广的信用社,再看看东方最大的连锁商店-供销社,它俩都是集体所有制。

    当然,改革后,要为外资让路,这种几乎垄断东方某一个领域的存在,肯定要『削一削』。

    剩下的则是一些不怎麽出名的企业。

    比如海尔丶小鸭丶澳柯玛丶浪潮丶长城丶方正丶

    帅康丶青港啤酒(后来改成官企)丶

    哈啤(后来被外英格兰百威收购)丶

    张裕集团(后来改为合资)丶

    三鹿(后来破产,被现实中的三元集团收购)丶

    伊利(后来改为官企,再后来改为混合所有制)

    完达山(后来改为官企)

    京城三元食品……

    由此可见,集体所有制企业,规模一般都不小。

    因为规模小的话,活不下去。

    或者说,集体所有制由集体出资,它与地方企业有很大不同,甚至因为『自产自销,自建自用』,很难诞生税费和GDP,被当地排斥。

    这个时候,当地希望集体所有制,改为『地方官企』,为地方创收。

    为此,上级制定了一系列律法,用于保障集体利益。

    比如91年推出的88号令,明文规定集体的所有资料,由集体处理,外界无权干预。

    并且可以在东方律法之内,自主制定律法丶规章制度丶劳动纪律。(后来因为权利过大,06年削了,12年又削了)

    以及推出『无限责任制』,由主管部门承担一切责任。

    就像眼前的小镇。

    虽然它没有企业化,但新形成的集体,已经携带生产资料,独立出小镇,隶属于所在地市的资阳三元农业。

    资阳三元农业的主管部门,是资阳大院。

    小镇执法者进入厂内,等于离开辖区,进入更高级别的『异地』,他们需要拿到ZY市警出具的文件和手续,否则不具备执法权。

    犹如小镇执法者进入铁路系统抓人,他们能抓吗?不能抓,他们必须联系铁路警察系统,获得执法权。

    又犹如东山警察跑到魔都,他们有执法权吗?没有,他们必须配合魔都警察,才可以抓。

    或者案件进入诉讼环节,按照诉讼法,跟主管单位打过招呼,才可以抓。

    否则只会被抓。

    于是问题来了,谁可以抓捕这些『闯入厂区的执法者』?

    厂内又有哪些人,拥有『执法权』?

    其实有很多。

    比如群众之中的民兵连,可以进行抓捕。

    比如小集体中的保卫科,大集体中的保卫处,可以执法。

    如果详细说明,这又涉及一系列问题。

    比如保卫处隶属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执法机构-市警,但集体的规模越大,上级主管部门的级别越高,如果出了治安问题,是找市警,还是找更高一级的执法机构-省警?

    比如集体亏损严重,或者集体搞出了大乱子,肯定没有哪个领导愿意出面担任『上级主管部门』,这个时候找哪个领导背锅?

    所以集体所有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产物。

    别说当地,就连京城遇到都会头疼。

    要不然为啥那麽多破产的集体企业,难以处置,甚至二三十年解决不了问题?

    要不然,老余为啥因为集体的砖窑蹲进去,连县主管都救不了,必须是老董这棵大树,进行改革,再换个说法,才能把他放出来?

    …

    余阳一边思索,一边越过杂草丛生的山沟,爬上半山腰,来到高速铁路和农业3.0施工现场。

    忙碌的职工们,包括加入集体的本地农户,从本地招募的临时工,从十里营跑来『旅游』的援建队伍,和三元建设安排的施工班组丶铁路系统派遣的监理人员。

    而在远处,一条条横幅显示着『巴蜀三元农业』丶『东方三元建设』丶『东方铁路』等企业名,以及各种安全标语。

    其中,巴蜀三元农业由十里营三元农业,牵头出资组建,后者持有30%股权。

    剩馀的60%股权,平摊给巴蜀农户丶技术人员丶各级高管。

    最后10%,则属于『企业化当地』。

    就像眼前这个小镇,没有企业化,那它就拿不到10%收益。

    反之,如果企业化,小镇每年都可以从巴蜀三元农业拿到10%收益,用于财政支出。

    但这个时候,企业化的乡镇,与三元农业的关系,就变成了前者服务后者。

    犹如十里营街道办,服务于十里营三元农业,关爱职工,普及爱国教育,做好相关宣传,维护企业形象,展开精神文明建设。

    三元农业则负责生产,端稳饭碗,持续提高职工和街道办的生活水平。

    包括南云三元农业丶西江三元农业丶建福三元农业,均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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