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近陆则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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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道:「你不是在羊城吗?最近网店的生意怎麽样?」

    他还记得,林亦可是网红博主,自己经营女装品牌,自己当网店模特。

    好像还是浙大的高材生,那晚他们几人喝酒,他还被教育了一下。

    林亦可说过一句话,他记得很清楚,网红是网络红人的意思,并不是无下限博眼球的代言词。

    只是这行参差不齐,才会被大众打上刻板标签,而且从某种意义来说,陆良跟小王也是网红。

    「挺好的,已经在魔都发展线下门店了。」林亦可眉眼带笑,眼神渐渐温柔。

    一夜的露水情缘,她可是记了两年,如果陆良把她忘了,她真的会很伤心。

    好在,陆良还记得她是开女装网店,说明并没有把她忘得一乾二净。

    陆良招手唤来服务生,扭头询问:「喝酒,还是果汁?」

    「都可以。」林亦可轻声说。

    陆良拿了两杯鸡尾酒,递给对方一杯:「一个人过来?」

    「算但也不算,就是不太熟。」

    林亦可看向跟小王热舞的女孩,他的新女友也是一位网红,她们是同班同学。

    她爽朗一笑,大大方方说道:「应该就是大众眼里的名媛培训班吧。」

    「你承认得还真乾脆。」陆良哑然,想起前段时间火上热搜的名媛拼团。

    一个包包,一个饰品,一顿下午茶,都能拼团拍照,然后分享到社交帐户,塑造名媛的身份,就是出自名媛培训班。

    去年李曼丽也想去报班,说想让自己更优雅,更有品味,然后就被陆良说了一顿。

    名媛不是装,只有孙子才是装,所谓西餐礼仪,品酒礼仪,都是为实力不足所设置的门槛,哪怕侥幸过了门槛,去到所谓的高端圈子,也是站如喽罗。

    只要自身强大,圈子门槛就会无限低,甚至给他铺设红毯,主动恭迎大驾。

    林亦可一脸傲娇:「她们要装,我又不用装,只是想打通品牌的销路。」

    当了三年网红,刚好是自媒体快速发展的三年,总资产也过三千万。

    年初的时候,她甚至花了两百万,满额认购了天星混合基金。

    「陆总,网友都在说近陆则富,好像有点道理。」林亦可笑眯着眼睛。

    自从遇到陆良,回去之后,网店销量就大爆,虽然退货率高,但利润也高。

    一件普通女装120,起码能赚100块,没几个月,就赚到人生的第一个一百万。

    陆良轻笑,为她感到开心:「所以你找我就是为了再续前缘?」

    「陆总,少自恋了好不好,是你主动来找我的。」林亦可噘嘴不满。

    「有男朋友了?」陆良问。

    林亦可摇头:「一直没找到合适的。」

    「你长得这麽漂亮,又有钱,怎麽可能没人追求?」

    「或许是太优秀了吧,剩女嘛,剩下的都是最好的。」

    「眼光放低点嘛。」

    「低不了一点,或许再等几年,等到年纪真的大了,说不定就能心安理得找几个小奶狗玩玩。」

    「现在不行吗?」

    「现在肯定不行啊,这麽年轻貌美,要是找小奶狗不是吃亏了?」

    「好像也有点道理。」

    陆良很自然,揽着林亦可的腰肢:「女生嘛,总是希望向上兼容。」

    「陆总,你还记得吗?我当初问过你一个问题。」林亦可笑盈盈,并没有抗拒。

    「什麽问题?」陆良疑惑。

    林亦可突然换了个话题:「陆总,你有女朋友吗?」

    陆良一愣,隐约想起那个问题是什麽,微笑摇头:「没有。」

    林亦可痴痴娇笑,左脸颊有个小酒窝,美颜不可方物,她趴在陆良的肩上,轻声呓语道:「陆总,我好像有点醉了。」

    「那我送送你吧。」

    「嗯。」

    两人来到楼下的酒店,刚进入房间就乾柴碰上烈火,一触即发。

    当初林亦可突然问陆良,她算不算他的女朋友,陆良没有回答,连骗她都不肯。

    虽然陆良没有明说,但林亦可知道,她连被欺骗的资格都没有。

    再相逢,陆良有女朋友,却说没有,说明她已经有资格被欺骗了。

    我不是孬种,说有就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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