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陡然生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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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易程序】

    【所谓简易程序,即法庭对于事实较为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可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不同于普通程序,在简易程序中,较多的正式程序环节将被省略,不再明确区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法官甚至可以直接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双方直接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在简易程序中,法官拥有更多程序上的自由裁量权。】

    宫川内心觉得更加不妙起来。独任审理,这意味着这起案件的结果,将完全取决于江田法官的个人想法。

    没有其他法官能够制衡江田的决定。

    就在这时,法庭左侧暗门的指示灯再度由红转亮,“咔、咔、咔”,一阵有力的脚步声传来,一个穿着黑色法袍的三十多岁男子,从暗门后走了出来。男子的面庞线条分明,神情刚毅,这股刚毅与身上的书卷气奇妙地糅杂一起,形成了一种古代儒将的风范。

    江田青延法官。其毕业于东京的法政大学,本科结束以后,进入研究室成为民法专攻项下的修士,后继续攻读博士。在读博士期间,参与多起由东京高等裁判所和最高裁判所的法律调研项目,其多份研究报告收到司法机构的重点关注。毕业后,江田通过公务员考试,在新宿区地方裁判所任职,是司法机关内备受瞩目的年轻法官。

    江田法官进入审判庭之后,坐在了正中间的高椅上,看了看在场的人,对着书记台的恭子说道:“核对完到庭人士的身份,就可以准备开庭了。”

    不需要宣读法庭纪律。

    不需要裁判长入庭时,全体起立。

    一切程序化繁为简。

    此即简易程序。

    法庭内的书记员开始一一核对到庭人士的律师证件。

    随着核对身份的结束,江田法官开口道:“庭前,有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已通过书面方式告知。由于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本庭现仅告知当事人的有申请法官回避的权利。其他权利,不再进行正式宣读。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认为法官同审理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回避。现在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回避”两个字撞入宫川的耳内。

    一个想法在宫川的脑海内浮现出来。

    自己要不要试着申请法官回避?

    之前江田法官曾经审理过高井与青叶台公寓业主之间的纠纷。如果他把前案形成的偏见给带入进来的话,那这个邻地通行权纠纷案件,基本上就没得打了。

    如果能够通过回避让江田法官退出这个案件的审理,那在法官方面的阻力就要小得多了。

    但问题在于,仅仅审理过之前有关的案子,并不能代表法官就与案件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又或者是影响公正审理。

    并且,如果自己申请回避,最终回避却被否决,法官有可能在内心会被激怒,对接下来的案件的审理,更加不利。

    但如果不申请的话,要是法官真的带有着偏见,那也同样非常糟糕。

    申请回避,尚有一丝机会。

    然而,如果申请失败,激怒法官,局面会更加恶化。

    要不要一搏?

    申请,还是不申请?

    宫川内心犹豫起来,浑身上下微微绷直,手中的笔捏得更加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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