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不动产权证(1/2)
古美门一脸轻松的样子,开口道,“被告代理人先行发表如下答辩意见。我们认为,原告高井雅彦无权就本案提起排除妨害之诉。请裁判长注意对方提交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即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还有土地所有权。在地上建筑物所有权那一栏,载明所有者为高井雅彦。然而,请裁判长注意土地所有权那一栏,所记载的姓名。”
古美门拿着一张不动产权权利证书的复印件,展示在法庭。却见在权利证书的复印纸上,土地所有权载明的姓名,却是几个大字——高井安宏。
这位头发梳得光鲜亮丽的大律师,挥舞着这张不动产权利证书的复印件,说道,“高井安宏是原告的父亲。经查,原告之父,已于去年逝世。其遗产继承程序尚在办理之中。从该不动产持有的历史记录来看,地上建筑物和土地所有权在此前,均为高井安宏所有。后地上建筑物在其生前转移至原告高井名下。现土地所有权仍登记安宏名下,而非高井名下。不动产的继承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就本案之中,将军大酒店疑似逾越地界侵占的是土地。然而,从不动产权利证书来看,原告高井尚未成为土地所有权人,其只拥有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遗产继承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提出排除妨害之诉,应当是土地所有权人。据此,原告高井应当等待遗产继承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再向法庭提出诉讼。”
古美门说完之后,微微欠身,宛如一个绅士,收起方才起舞的步伐。
转瞬之间,这位大律师再度向原告抛出一个棘手的问题。
原告高井的父亲安宏旅居西洋,是在西洋逝世。因此,这涉及到跨境遗产继承事宜。此前,东洋曾经发生过在跨境继承事宜上,有继承人利用两地信息未互通,进行伪造文件,骗取遗产继承的事情。
该事发生之后,跨境继承遗产所需要的证明材料骤然之间增多,且审批手续变得极为严格。再加上,土地过户所需材料本身就繁多,两相叠加在一起,使得程序异常繁琐。因此,目前在A58233507号的产权证上,高井拥有的仍然只有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仍然登记在其已逝的父亲名下。
考虑到当前跨境遗产继承办理的难度,如果真的要让高井回去办完遗产继承手续,再来提起诉讼,恐怕又是会被拖上几年。
只有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能否提出排除妨害之诉?
这样一个刁钻至极的问题,被放在了原告律师面前。
旁听席上的听众,几乎都已经为被告席的那位古美门律师深深地震惊了。从最开始引入那两位第三人,再到现在提出原告只有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对面那两位看起来不过才大学毕业没几年的年轻律师,在大律师的进攻还能够撑住多久?
听到古美门这么说,宫川顿时忍不住站了起来,她两道峨眉轻轻抖动,像是因为对面这位胜率百分百的律师过分的颠倒黑白的能力,而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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