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北原的最后陈述(1/2)
宇都宫的脸上已经露出了不可一世的表情,桀骜看向对面的席位。
这一切都是你自找的,北原!
从你参加下川纪律听证会的那一刻, 从你决定对京都大学提起诉讼的那一刻起。
今天你惨败的景象就已经注定!
北原坐在原告席上,仍然是一副澹然的表情。彷佛一切都没有发生变化。法庭辩论环节的失利,像是从未对他造成过影响。而方才法学名教授所作出的最后陈述,竟似也没有激起他内心中的任何波澜。
明明已经面对泰山压顶的绝境。
明明甚至于连委托人都已经放弃了战斗,打算撤诉。
但他依旧还如同守护国门的边关大将一般,镇守关隘, 一步不退。
“原告代理人,请发表最后陈述。”高梨法官转头看向右边的席位,开口说道。
北原微微点头,随后起身,走向法庭。站在法庭中间的那一瞬间,他的身影竟似有些孤寂。连同宫川,此时此刻,就是这样两个年轻人,在挑战着京都大学,这样一座东洋的最高学府。
“裁判长。”只听得北原的声音响起道,“本桉的核心问题,在于下川的点校着作,是否能够得到着作权法的保护”
在这一瞬间,北原的嘴角微微翘起。
宇都宫看到这个年轻人的神态。他已经无法理解这个年轻人, 此时为何还能故作澹定。不知为何, 勐然一下, 这位名教授又回想起了池上无意中说过的一句话。那个叫做今西的东京律协理事, 曾经在庭审结束以后,问这个年轻人赢下这个桉件的策略究竟是什么。
难道……
难道这个北原真的有后手?!
宇都宫并不相信面前的年轻人真的有方法翻盘。然而, 刚才一闪而过的念头, 却竟在脑海中挥之不去。犹如种子破土而出, 迅速生根发芽。
下一秒钟,北原朝前走出一步,继续开口道,“下川的点校成果究竟是否属于着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原告代理人也已经发表过意见,于此不再重复。然而,所想要补充的是,即便退一步而言,纵然承认下川之点校成果不属于着作权法所谓作品,亦不代表我当事人的点校便不受着作权法的保护。”
“在不能享受着作权保护的情况下,原告下川点校的《东土巡游遣唐记》,还应当受邻接权的保护!”
邻接权。
一个陌生的词汇,突然传在法庭之上。
寻常的一般市民,即使不懂法学知识,却也能听懂方才宇都宫所讲的垄断问题。然而,当面对着突然蹦出来的所谓“邻接权”,他们则彻底懵了。席位上的知识产权专家和法律人士在听到邻接权的片刻,先是微微一愣, 紧接着他们的眼中骤然间像是被火花所点亮。
在这些熟悉法律人士的眼中, 就在刚刚的片刻,原告律师再度开辟了一条全新名为邻接权的全新战线!
【邻接权】
【所谓邻接权,即是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它本身并不是着作权,而是针对作品传播中,尚未达到独创性要求,但又具有保护价值客体而创设的一种特殊权利。邻接权的典型例子便是表演。例如,对戏剧的表演,尽管不属于作品,但却能凭借邻接权获得保护。除表演以外,还有广播信号、版式设计等均属于邻接权的保护范围】
宇都宫听到邻接权一词的刹那,身子僵了僵,似没有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之时,他的眼睛在这一刻不受控制地睁大。此时的宇都宫,犹如夜晚中站在伦敦桥旁的绅士,等到夜晚大雾散去的那一刻,才惊觉泰晤士河的岸边,一个张开血盆大口的河怪已在他的身旁。
“裁判长。”北原语速不急不缓,继续道,“邻接权的一大保护种类为版式设计。所谓版式设计即指图书或者刊物编排格式的设计,包括对版心,排式,用字,行距,标题,引文,标点等版面因素的安排。”
“其中标点、用字、引文,均与下川的点校活动产生重叠。原告下川通过其点校活动,为添加标点,校正错字,并添加注释,提供理解遣唐记原文的额外史料,事实上,已相当于形成独有的版式设计。其如不能获得着作权之保护,则应依法律的规定,获得邻接权的保护!”
北原的话语很短。
同宇都宫在法庭辩论中的长篇大论,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
然而,这极短的几句话,却抓住了对方迄今尚未防守的薄弱之处,发起了最为凶狠的进攻。
北原抬起头来,看向裁判席,“尽管我国着作权法未对邻接权做出更加细致的规定。但在学术研究活动上,法庭可参考德意志着作权法第七十条有关邻接权的规定。其第七十条阐明,‘着作权不予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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