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以彼之道还之彼身(1/2)
身穿绿色圆领官袍的男子名为吴万,是吴老爷的儿子,清平县典史,掌管本县缉捕刑狱。
吴万身後跟着八名差役,手握水火棍,腰缠绳索,显然是有备而来。
此时,吴老爷拍案而起,怒道:“好你个徐闻,竟纵容家仆抢夺棺材,真是穷的丧心病狂!”
吴家彻底不装了,使出了後手。
“大胆强盗,光天白日抢夺吴家棺材,人证物证确凿,将他拿下!”
吴万大喝一声,手指岳冲,几名差役大步上前就要拿人。
“哥!”
岳盈盈花容失色,俏脸发白,惊呼出声。
大明律对强盗罪的量刑非常严厉!
对於抢到钱财的强盗,一般会被处以斩刑。
而对於光天化日之下赤手空拳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大明律特别设立了“白昼抢夺”罪。
虽然其处罚相对於强盗罪较轻,但至少也要受杖刑,甚至徒刑。
此外,犯人的脸上还要被刺上“抢夺”二字,作为永久的污点。
岳冲心中一紧,却没有反抗,任凭差役捉拿。
当日动手之际,他已然想好了後果。
前日徐闻自缢,岳冲感觉天都塌了。
少爷既然死了,为了能让他㣉土为安,自己坐几年牢又如何?
只是没想到,少爷居然活了......
“且慢动手!”
思念一转,徐闻解释道:“原本我准备自缢,然仆人忠心,担心徐某死後没有葬身之所,故而情急之下做出不智之举,还望吴世伯父见谅。”
你要寻死?
吴老爷心头一惊。
心说那赶紧的啊!
你死了咱家就不用如此费劲退婚了!
“那这口棺材,送你了?”
“不必了,徐某现在不想死了!”
“你!”
吴老爷恼怒道:“你便是死了,连口棺材都买不起!如此没落,也想奢望娶婉儿!呸!”
吴典史是个急性子,早已等不及了,喝道:“将他们全都抓起来!”
“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与我家少爷和妹妹无关!”岳冲挣扎着道,险些撞飞两个差役。
“有没有干系,不是你说了算!”
‘啪!’的一声,吴典史毫不客气的抽他一鞭子。
“白昼抢夺,先打八十杖,若能挺住不死,再给他脸上刺字,流放云南!”
杖刑,若是下死手,一般人五十杖都挺不过去。
而县衙执行杖刑之人,正是吴典史。
岳冲一旦被抓受刑,不死也得残废!
徐闻没有冲动制止,而是冷静的看向吴老爷。
“贤侄,我也不想将事情闹到这等地步。”
吴老爷试图以理服人,言辞间不乏威胁之意:“只需贤侄一句话,你们便可相安无事,如何?”
他们得知徐闻是个心软之人,对仆人关照有加,故而借着棺材被抢一事,顺手拿岳冲威胁,说不定能成呢?
徐闻冷冷道:“你我都是读书人,如何能干出这等不耻勾当?”
吴老爷虽没有功名,却是个读书人。
并非他学识低,考不中秀才,而是与时局有关。
洪武三年,朱元璋下诏实行科举考试,并连续举行了三年。
然而,由於被选取的人才多是缺乏实际经验的少年後生,朱元璋颇为不满。
洪武六年,朱元璋下诏暂停科举考试,直到洪武十八年才恢复。
吴老爷年轻时富有才学,却无处考取功名。
等恢复科举后,他已是位油腻中年,掌管家族生意,无心读书,想考也考不上了。
徐闻的父亲徐朗,则是洪武五年的举人,洪武十八年恢复科举后,高中进士,㣉仕为官。
“徐哥哥莫要生气,婉儿会心疼的。”吴婉儿上前拉了下徐闻的袖口,弱弱道。
心头窜起一团火,徐闻甩开袖子,斥道:“一边凉快去!”
如同被猛虎凝视,吴婉儿心中一颤,躲在吴老爷身後。
心中却是惊讶,徐哥哥何时变得如此威猛了?
他训斥人家的样子,简直太男人了!
“徐闻,你好大的胆子,敢如此呵斥我妹妹!”
吴典史汹汹而来,看向徐闻的眼神满是不屑。
典史虽然“未㣉流”,没有品阶,但仍然需要由吏部铨选丶皇帝签批任命,属於朝廷命官,身份不比秀才低。
“对方是官,我该怎麽办?”
徐闻表面不动声色,心里暗暗焦急。
吴万是典史,若是强行对抗,便是对抗官府,下场可想而知。
但不管的话,好忠仆岳冲就会被抓走,以後谁来赚钱养家?
该如何破局?
咦,我为什麽要被他们牵着鼻子走?
关心则乱,徐闻顿然醒悟。
无论是政治博弈还是网路撕逼,切记不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一定要利用自己优势掌握主动权!
瞥了吴典史一眼,徐闻脑中飞速分析着局面。
此案的性质,无非是白昼抢劫罪。
岳冲与自己虽然存在主仆关系,大明律也存在连坐,但此案性质属於个人犯罪,其责任原则上应由其个人承担。
除非有证据表明徐闻指使或参与了抢劫行为,否则自己不应受到直接的法律牵连。
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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