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 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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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懵了。

    周羽棠前所未有的懵。

    呆若木鸟, 魂飞鸟散,毛骨鸟然。

    湘菀在太上仙门受完惩罚之后,就被陆盏眠放生弃养了, 然后它被驱逐出境, 就此不知所踪。

    谁能想到湘菀会出现在这里???

    不仅进入了魔界,加入了断魂谷,甚至还成为了冥老邪的床伴?

    离了个大谱!

    灵宠……不,她现在可以称之为妖了,九尾狐妖!

    江小枫呆住, 震惊失色, 难以置信, 不知所措。

    在这里遇到熟人, 那岂不是……还未动手就暴露了?

    根据《焚骨》的设定, 修士在同一时间只能跟一只灵宠结契, 除非灵宠死亡才可以签新的灵宠, 很有种一夫一妻彼此忠诚的内味。

    但是夫妻尚且可以和离, 主人和灵宠之间也没有被迫绑定一辈子的硬性规条。

    灵宠无论如何也没有资格主动解绑, 但身为主人, 是可以选择“弃养”的,往好听点说就叫“放生”。

    被主人放生,就相当于被抛弃,被厌恶, 对灵宠来说是奇耻大辱, 比凡人女子被休妻还要难以忍受, 留给它们的后路只有一个——自尽。

    所以, 放生灵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其实就是送自己的灵宠去死。

    当然了, 也有些如湘菀之类的灵宠“心志坚定”,不在乎周遭异样眼光和闲言碎语。不过在放生的过程中,血契解除,对灵宠的伤害是极大的,从“灵”变成“妖”,从“净”变成“污”,从“仙”堕成“魔”。

    它们需要以吸食活物鲜血为生,每天都要喝血,否则将受到血契解除的后遗症影响,浑身气血蒸腾,爆体而亡。

    不仅如此,在它们的脸上还会留下终身难以抹去的痕迹——就像黥刑。

    总而言之,被弃养的灵宠是极惨的,与其放生,倒不如直接杀了它们痛快。

    周羽棠看向湘菀的脸,鲜红的烙印,在昏暗的寝殿中显得触目惊心。

    冥老邪一双眼睛恨不得长在谢炀身上:“已经试过了,没问题。”

    湘菀瞥了眼地上躺的江小枫:“她是没问题了,可他……”

    完了。

    周羽棠已经摆好架势准备开冲了。

    湘菀跟谢炀有仇,因为谢炀用门规惩罚她,她才被陆盏眠弃养的,再加上自己身为谢炀的灵宠,跟湘菀也有杀母之仇,彼此可谓不共戴天。还有隔壁看似是局外人,实则当初也有份杀九尾狐妖的江小枫……

    彻底凉凉了。

    湘菀犀利的目光烙在谢炀的脸上,也不知盯了多长时间,她忽然一笑,浑身娇软无骨似的往冥老邪身上一靠:“冥郎修为盖世,量他们也不敢来。”

    已经振翅准备出笼的周羽棠当场呆住。

    锵?

    冥老邪开怀大笑三声,亲昵的摸了摸湘菀的鼻梁:“你乖。”

    江小枫也懵了,炸成毛团的煤球也傻了。

    湘菀居然……没有揭露他们?

    湘菀迈着两条光洁如玉的大长腿,跟谢炀擦肩而过,留下一阵诡异&#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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