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34章可有见过一个和尚么。……(2/2)
跟都跟来,再她赶回去,这一路穷山恶水的,汇觉想来想去,在不放心,就她带在身边。
枯燥的日子因为她的来变得生动有趣。
人间红尘滚滚,远比小小的青山寺热闹。她仗着他在,更不顾忌,有时间就拉着他上街,要这个要那个,有时候知过分,看他隐隐忍耐的模样,并不吭,只用一双眼看着他。
她早长祸国殃民的倾城颜『色』,眉眼间,是挡都挡不住的天生媚。她再那楚楚可怜一求,软着嗓音撒娇,周围人看汇觉时便用上一难以言喻的揶揄与量神『色』。
或许是出来时间久,她于是知道己是个美人胚子,又正是这个年纪,常常在山水间捧着脸托着腮美滋滋欣赏己的容貌。末,非得凑在汇觉面前,问他漂不漂亮。
这时候,汇觉往往面无神情,道:“出家人眼中,女『色』都是红粉骷髅,美与不美,分辨不出。”
他不说,她不闹,就那捧着张脸看着他,大有一副要跟他比拼耐心的架势。
他常常一睁眼,便能看她的长长的睫『毛』,一点丰满的唇,有眼尾一点点上扬的勾。可惜她不懂得利用己的诸般优势,时常胡『乱』故作姿态地『乱』用一通。
可即使如此,哪怕汇觉遁入空门,不通情、欲,不以美丑辨人,不得不承认,她是极好看的。
那美不仅在表面,是水一样的透进骨子里。
人很难不她吸引。
日子这样一天天过去,素『色』像是生根的尾巴,跟在他屁股后面不走。或许是因为长大,不他哄孩子一样的威胁放在心上,又或者是她太喜欢外面那样热闹的,可以和他游山玩水,吵吵闹闹的日子。
时间长,素『色』少女心思,情窦初开,爱慕的对象是他,只可能是他。
可这根本不可能。
事情败『露』时,她一脸做错事的心慌,哽着音保证:“我知道你们的规矩,我们就,就像从前一样,好不好?”
她第一次正用上乞求的语气,哭得脸上脂粉都花。
汇觉一次那样冷着她,话说得决然果断:“这次回去,别再跟着我出来。”
“素『色』,我没那好,你别喜欢我。”
之后,他果说做,极少在她面前『露』面。事证明,以他当时的修为,要想躲着她,根本不是她那点三脚猫功夫可以追得上的。
很快,青山寺上下迎来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汇觉圣地一位长老看上,破例纳入北荒,不日就要上佛洲继续深修。
入北荒,那是何其荣耀的一件事。
深夜,一只雪白的狐狸顺着窗子爬进来,在他房里化
披散发丝的女子,她蜷着膝,像是知道他不想搭理她,连话都说得小心翼翼,吞吞吐吐:“我不喜欢你。”
“汇觉,我不喜欢你。”
“你别不理我,不。”
汇觉听她一更胜一的哭腔,终究做不无动于衷,他面无神情地坐起身,面向她,问:“不喜欢?”
“不喜欢,不喜欢。”她见他终于肯说话,一叠地应,眼睛亮亮的,像是水洗过,“我听他们说,你要入圣地,那我、我日后变厉害,可以去找你吗?”
汇觉想她那数十年如一日不变的软趴趴招数,忍不住扯下唇,道:“变厉害再说。”
她却像是得什保证似的,抿着唇笑起来,语气又轻又软:“你答应我啊,你答应的啊,不许食言,不许不理我。”
那夜最后,她得他的回答,欢天喜地地化作原形跑入山野。
那个时候,他没想,想不,那竟是最后一面。
就在他进圣地的前十天,她在他身边留着的灯突然灭,他当时正在练字,见那灯的变化,手中的笔“当”的一下落在素白的纸张上。
从他年,少有那样不沉稳的时候,可那日他奔向后山时,步子踉踉跄跄,跌跌撞撞,手和脚都是软的。
那样多的血,从她狐狸窝里流出来,她仅撑着最后一气,像是在等他来。
现场几乎无法遮蔽的气息和痕迹,几乎在明明白白告诉他,他那对他严厉有加的师父,绝不容许有人动摇他的道心,终于忍无可忍对素『色』下死手。
小狐狸一生天烂漫,气息干净得跟白纸似的,甚至好长一段时间跟着他吃斋念佛,不论对谁,都没有过半分坏心,仅仅因为一句喜欢,仅仅因为喜欢他,就得死。
她倒在他怀里,血『色』尽失,像是知道己生命尽,她没说是谁动的手,没跟他告状,没跟他呼疼,她前所未有的听话、乖巧,只是执拗地一遍遍重申:“我、喜欢。”
“我那天,骗你的。”她拉着他的袖子,委屈地淌眼泪:“就是很喜欢。”
她说,如果有来世,她不想当妖,她要当人,那样,就能离他更近一点。
不用每夜『色』降临就回湿漉漉的狐狸洞,不用在他不理她的时候束手无策,连见一面都艰难。
不用在一起,就是近一点,再近一点就好。
小狐狸死在心上人的怀里,那是他第一次抱她。于是她闭眼前看天空的最后一眼,都觉得云是亮的,风是清的,阳光是暖的,这个世界都是亮堂堂的。
汇觉带着那颗妖珠,离开青山寺,没有接着除魔卫道,没有去圣地。
他混入人海,在红尘中流浪,有时候走着走着,觉得她就跟在身后,清清脆脆地央着他去买那些稀奇古怪,只有小孩子爱吃的甜食。
时间越久,他就越想念她。
他固执己见,疯似的收集诸多歪门邪道的术法。
数百年,上千年的时间从指间淌过,他越发阴晴不定,喜怒无常,他一时兴起追杀『乱』造杀孽的妖物,又在转眼间想起哪家人家曾帮过他和小狐狸,下一刻就借运术这样阴损的法子交他们手中。
曾经令圣地都忍不住起接纳之的天骄少年,变人们中颇为忌惮的“妖僧”。
不知浑浑噩噩不知多少年,谁知竟叫汇觉找个用妖珠投生的方法,不,或者说,是有人主动找上门。
可那都不重要。
他大半数修为注入妖珠,令其投生在人间一户普通人家,她的父母为她取个新名字,叫洛彩。
彩『色』的彩。
她这一生果过得顺遂,闺中娇养,有一个从小玩大的少年陪着,及笄后他们顺理章亲。前世孤独至死的小狐狸终于等来一场有回应的感情,她依旧爱笑,笑起来明艳
动人。
她的夫君对她极好,说是精心呵护不为过。
这个方法有两点忌讳,一是施法人永远不能出现在她面前,二是她二十五岁时有一场劫难,劫难过去,之后便是彻底,崭新的人生。
于是那二十多年,汇觉暗地里守在她身边,看着她穿着大红嫁衣嫁人为妻,跟人琴瑟和鸣,情浓浓。
他夜夜不能寐,眼前全是她灵动精致的眉眼,淌着泪说喜欢他,一眨眼,又是她和别的男子相携来的画面,几次刺激得发疯,酗酒,后又回隔壁默默守着她。
他想,那时小狐狸流着泪说不喜欢他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像他今时今日一样酸涩,委屈,难过得要命。
后来,他终于知道她这一世“命中大劫”是什。
鬼婴出世,需以命换命。
一千多年,他终于得以解脱。
金光流淌最后一滴,汇觉颤着唇亲亲洛彩的指尖,一直从容不迫的人喉咙里终于有哽咽的破碎之音,他道:“我喜欢你。”
很喜欢,很喜欢。
那是一句迟千年的回应。
可素『色』再听不。
他们最后的结局,不过是她生,他死,两人死生不复相见。
“睡一觉起来,以后什都是好的。”汇觉笑着松开她的手,任由金光她严严裹住,任由己像砂砾般消散在半空中。
片刻后,洛彩睁开眼。
她对上薛妤等人复杂的视线,又看看身处的环境,最后掀开身上的子坐起身来,颇有些不好思地问:“我这是怎?”
“夫人这两日可有见过什和尚吗?”薛妤垂着眼,神情看不出什变化,试探般地问个早前问过的问题。
洛彩仔细回想半天,摇摇,道:“不曾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