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一首怪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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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陈是一名公务员,在体制里面过得安安稳稳,

    为人亲和,没有棱角,处事圆滑,

    有老婆,有一个读中学的儿子,成天都乐呵呵的,在办公室喝着茶,

    没有什么热血的故事,生活没有太大的起伏。

    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社会人,

    平时混过一天班就混过一天,有着大肚腩,头也秃了,说话绝不得罪人,就这么一个看着很无聊的人——

    却有两项特别热爱的喜好。

    足球与摇滚!

    他就像每一个公司都会有的那种一种人一样,平时上班就默默的在角落里工作,让人觉得没有什么闪光点,

    但是一到了球赛,你会发现,这样的人也是有热血的一面的。

    老陈现在每周必追的一个节目就是《这就是乐队》。

    他自己是有一个摇滚梦的,在他当年读大学的时候,

    那个时代,校园里到处都是长发飘飘的吉他手,

    那个时代,是摇滚的黄金时代,

    他当初不会音乐,只是一个简单的理工男,

    但是他喜欢摇滚足球与摇滚是两项为数不多的能让他一下子就点燃的东西。

    人到中年,这两个东西却能让他一下子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代。

    “终于播出了啊,乐队!”老陈道,品了一口茶。

    他是一个小领导,

    有着稍微私密一点的办公空间,能够让他借此偷偷摸摸的看节目。

    《这就是乐队》,是一款让他又爱又恨的节目。

    他爱爱的是这个节目能够挖掘出乐队的成分,能够让摇滚继续重回大家的视野。

    他恨恨的是这个节目有些花里胡哨,搞得什么乐队养成,一群新人像选秀一般的,

    什么风格的都往乐队上凑,让他觉得有些不纯粹,太过于吸引观众的眼球。

    但也没办法,他也能够体会节目组为了迎合市场而做出的妥协。

    成年人的世界就是各方的妥协罢了。

    今天是乐队正式组成后的首秀,他还真挺期待那些花里胡哨的乐队到底能够唱出怎样的歌曲。

    点开节目,看到里面的主持人王明德,

    看着别人依然年轻帅气的样子,让老陈一阵感慨。

    在他还是年轻人的那个时代,王明德就已经是火遍一时的大明星了,而这么多年过去,

    他已经长出了肚腩,头也秃了,曾经的少年意气也消失殆尽,

    王明德居然跟这些年轻人们站在一块,一点都不显老,岁月在他身上仿佛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唉,这些明星是真的会保养啊!”老陈喝了一口枸杞泡的茶道。

    “我来看看这些新乐队们有没有两把刷子吧……”

    “这个乐队不行啊,唱的什么玩意儿,果然,新乐队就是没有情怀!”

    “听了一点感觉都没有!”

    那天看节目看了一阵吐槽,

    到目前为止也就这个“thenew.”显得稍微好一点,

    这些年轻人听说还是国内艺术高校毕业的,

    “都是高材生啊!”老陈摇了摇头,他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后也能够好好学习,考上个好大学。

    但想起之前孩子他妈说的小陈那些个毛病……他也没办法,

    这个青春期的小鸡动……

    他只希望小陈以后能够稳住。

    “?挑战赛这玩意儿应该没人会发起的吧!”

    “什么这么不顾情面的吗?直接就搞这个挑战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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