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别定!!(2/2)
但是,撇开他思想中的各种暗示不谈,他关于“生”“死”本能的理论可归为人类的建设性和破坏性力量之间的冲突。弗洛伊德并不想把这一概念与冲突联系起来,他倒是更想了解建设性与破坏性这两种力量是怎样混合在一起的。
比如,他知道可以把虐待狂与受虐狂的内驱力解释为性本能与破坏本能的聚合。
把我的这一观念运用于对冲突的研究,必然要求将道德价值牵连进来。
但弗氏认为道德观念只是科学领域内的非法入侵者。他依循自己的信念,尽力发展一种剥去了道德价值的心理学。
我相信,正是这种“忠于科学”的努力(指自然科学)非常有力地解释了,为什么弗洛伊德的理论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治疗法会局限在一个极为狭小的范围内。不仅如此,他的这种“忠于科学”的态度,已促成了他的失败,使他不能认识神经症中冲突的作用,虽然他在这一领域内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
荣格也非常强调人的相互冲突的趋势。的确,他深深有感于个体的诸种矛盾,所以他认为,任何一种因素的存在,都必然表明它的对立面也同时存在,这是一条普遍规律:外表的阴柔暗示着内心的阳刚;表面的外倾,掩藏着内倾;外表上偏重于思维、理性,内心则偏重于情感,等等。
到此为止,似乎荣格把冲突看成神经症的一个主要特色;可是,他接着说,这些对立物并不相互冲突,而是相互补充——其目的是对两者都兼收并取,从而向作为理想的完美靠近。在荣格看来,神经症患者像是被搁浅在片面发展的沙滩上的船。这些观点他界定在自己称之为“补充法则”的条目下。我也承认对立的趋势包含互补的因素,在人格的整合中二者缺一不可。
但我们的看法是,这些因素已经是神经症冲突的产物,患者对这些东西固守不放,因为它们是他试图解决冲突的努力。例如,一个人倾向于内省,与世无争,只关注自己的感情、思想或想象,而不关注别人。
假如我们将他的这一趋势看作真正的倾向,即是由他的机体素质所决定并由个人经历所增强的倾向,那么,荣格的推理就是正确的。要取得有效的治疗效果。
我们就向病人指出他的暗藏的“外倾”趋势,指出两个倾向的任一个都有片面的危险,鼓励他将两种倾向都兼收并取,指导自己的生活。然而,假如我们把这个病人的内倾表现(或者,我更愿意称之为神经症自我孤立)看作他回避冲突的手段,而那种冲突正是他与他人的接触导致的,那么,我们的任务就不是鼓励他外倾一些,而是分析这种内倾的外表所掩藏的冲突。只有在这些冲。”
“啊啊啊!蟹蟹老师。”苏未济再次点头认可道。
这下好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