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7【中英法葡四国联盟】(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查尔斯随即在伦敦加冕,号称查理二世。

    早年追随他们母子流亡的保王党,一口气被册封了两个公爵、三个侯爵。

    驻军苏格兰的乔治·蒙克,虽然投靠过克伦威尔,且发了檄文却赖在中途不走,但他曾经毕竟是保王党。而且,如今手握重兵,也捞到一个侯爵之位。

    至于托马斯和约翰,这两個伦敦乡下青年,直接跨越阶层被封为子爵。

    爵位不高,可也不低,主要是阶层提升了,年纪轻轻还能继续升。

    更何况,他们还被任命了重要职务。

    托马斯带着五百阿拉干士兵,前往克伦威尔的家乡亨廷登郡,目的是清扫克伦威尔的残余影响力。那里的一大片土地,被划给托马斯作为封地,远远超过了子爵待遇。而且那五百阿拉干士兵,也个个都有骑士封号,并且每人都分到一小块土地。

    约翰则留在伦敦,负责值守宫廷,并在伦敦郊外拿到一块封地。

    当初克伦威尔上位,不但杀了国王,还搞过大清洗。一堆传统贵族被杀,有的连子孙都被杀绝,土地财产被革命者瓜分。这些土地,可以收回来重新赐予功臣。

    历史上,查尔斯被请回来做国王,他甚至连王室土地都不敢收回。现如今嘛,革命党吃下去的,很多都得吐出来。

    当然,那些距离伦敦太远,又没有苦主的地方,查尔斯还是选择顺其自然。如果全部收回,那会逼反乡绅阶层,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手段无非恩威并施,把那些跳得最凶且名声不好的干掉,其余宵小则饶恕安抚。

    一切似乎都搞定了,但查尔斯王子……嗯,该叫国王查理二世,却面对一堆账目久久无语。

    老国王查理一世,就是财政改革失败,酿成大起义被砍头的。克伦威尔的儿子,还有之前的军政府,也是因为财政问题无法确立威信。

    即便克伦威尔还活着,其统治估计也撑不了多久。

    去年,英国岁入为190万英镑,财政支出为230万英镑,政府欠债总额为260万英镑。其中,军费开支是大头,陆军每年要花110万镑,海军每年要花90万镑。

    陆军军费,主要用于镇压爱尔兰起义,镇压了十多年,杀得爱尔兰人口减半。

    海军军费,主要是跟荷兰、西班牙打仗,而且持续进行军备竞赛。

    成功夺回王位的查理二世,虽然抄家获得一大笔钱,但相比财政赤字无异于杯水车薪。特别是那260万英镑的公债,每年都要给利息啊!

    苦思多日,查理二世召开议会,直接公布自己的决定。

    第一,组建行政部、税务部、军政部、外交部,组建英格兰银行,恢复王室枢密院。

    第二,清晰划分上议院和下议院的职能,各部官员由议会选举,再经国王同意而任命,国王可以直接任命官员。

    第三,正式确定消费税、月课和关税。

    消费税和月课,是克伦威尔搞出来的,必须借助资产阶级和乡绅阶级收取。现在查理二世把它确定下来,等于给予下议院足够权力。

    向农民收的月课,又称为土地税,占农民总收入的四分之一。由于收得太重,农民开始造反,克伦威尔被迫降到八分之一。

    至于关税,以前由皇室承包给商人。事实证明,不如养公务员来收,即便公务员存在贪污,收上来的关税也能翻倍。

    敲定这些,查理二世依旧唉声叹气。

    “我真羡慕中国皇帝啊。”查理二世说道。

    负责驻守宫廷的约翰,知道国王在想什么,说道:“必须兴办教育,才能有足够的官吏。”

    查理二世说:“可我没钱建学校。”

    别看查理二世做得有模有样,但英国没有成熟的文官体系。收税以前靠皇室和贵族,如今只能借助乡绅和资产阶级,长此以往,下议院的权力足够推翻国王。

    历史上,查理二世晚年想要改革,召开议会都只能改在牛津举行,而且直接派兵去牛津镇场子。因为伦敦的议员们实力太强,他害怕议会开到一半,自己直接被议员们干掉了。

    左思右想,查理二世说:“再穷也要建学校,先建一所英格兰皇家学校。不教授神学,只教拉丁文、英文读写和算账。从伦敦城内和郊外的平民子弟中招生,免收他们的学费,毕业之后就安排他们做港口税务官。”

    这国王当得是真可怜,直接派遣官吏,都只敢从关税下手,不敢去动其他税项,否则就是在跟下议院争权。

    当然,查理二世也有长远计划。等那批港口收税官成长起来,就可以扔进几大部门掺沙子。

    在中国混了好几年,查理二世不是去旅游的,他也学会了中国的手段。

    随即,查理二世发行公债,用关税做抵押,找荷兰商人弄来30万英镑。钱刚到手,就开始裁撤陆军,把爱尔兰驻军全部解散,补发军饷还给一笔遣散费,并给爱尔兰的贵族和平民减税。

    裁军之后,每年可节省数十万英镑的军费开支,千疮百孔的爱尔兰也不想造反了。

    但海军军费不能减,而且还得增加,第二次英荷战争随时可能爆发。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