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幕 飞鸟和鱼(1/2)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若问谁人启大唐两百年风雅,毋庸置疑,首推陈子昂。
陈子昂的出身大抵与皮皮鹿,陆嘻嘻仿佛,家中虽是州郡豪绅,但来了京城却并不受待见。
可是子昂自有妙计,为了震惊京城儒林,他在西市天价购胡琴,当街砸碎,于是慷慨陈词,所谓易求无价宝,难得风骚郎,接着眼前轰动效应,广邀鸿儒到府上鉴赏文章,从此一炮而红,成为长安儒林巨擘。
而今闪闪所行之事,与当年子昂一般无二。
不识之者,为其所激,自然愿意去瞧瞧这价凌万金的主播义演是什么东西;
而识得典故的人也会如韦保衡这般会心一哂,暗道内行,欣然赴约。
钟鼓楼前临时搭建的台子,经席温事先疏通关系,一夜平地起。
负责钟鼓楼防卫的北衙禁军里,也有不少和诸主播相识的熟人。
这不,杨玄价早就点齐了一队人马撑台面。
其实撑台面这东西,原本是不需要的。西市闹了那么一场,闻风而来的吃瓜群众不知有多少,连长安城最宽阔的朱雀大街也被挤得水泄不通,打南门入城,都得绕行。
本就在钟鼓楼当班执勤的士兵倒是有福气了,他们不但不用抢位置,为他们特设的“雅座”比舞台都高,视野宽阔,执勤,看曲儿,两不相误。
“微笑,微笑,要微笑!主播的使命,是传递快乐!主播的使命,是传递快乐!”
小阿刁第一次见到如是阵仗,心中非常紧张,在后场来回踱步,默念着思思代师传授的主播操守。
“别紧张,小阿刁,放松心态,才能发挥好。先去把你的小搭档喂饱吧,否则那只小祖宗要是不肯配合,演出可就砸了。”,闪闪指了指黑猫萝卜,便匆匆去化妆了。
说来也奇怪,萝卜的食量出奇的大,长得也比寻常的猫要快。
初入咸宜观的时候,它还是一只没断奶的小猫崽,可这不过几日的功夫,已经变成了大块头,身材比穿越前闪闪养的那只肥猫也不遑多让啊。
阿刁拎了五条黄河大鲤,甩在萝卜面前。它在空中便叼走了一条,落地时分便只剩了骨架,接下来一阵囫囵饕餮,不消一支曲儿的功夫,五条大鲤已经化作了一地狼藉。
“少吃点,少吃点啦!你吃得比小嗣源都多!在这样下去,我们就养不起你啦!”
阿刁嘴里虽然埋怨着,可仍然耐心地替萝卜收拾好了烂摊子。
萝卜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脸无辜地望着阿刁,仿佛是在说,“宝宝心里苦,宝宝说不出。肚肚咕咕叫,宝宝也管不住啊~”
“知道啦!”,阿刁怜惜地将萝卜抱在怀里,用清水帮它做餐后洗漱,心境也因此慢慢稳定了下来。
“开始了!我们先上场!”,笑容如春风化雨,是主播无往不胜的利器。这一刻,闪闪仿佛回到了新世纪。
漫天的星光是舞台的背景,花灯炬焰是本场的照明,台下看客的照明灯笼就像是一只只荧光棒,明灭不定。
思思斜跨六弦吉他率先登场,铿锵的节奏一起,人群顿时躁动了起来。
“这是什么音乐?”
“好浮躁啊,毫无丝竹的气质!”
“哎?这位同学,你嘴上说不好,身体却很诚实啊,不要在那里摇摆,我都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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