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笔与灰的抉择 婺源龙脉保卫战(1/2)
在这一天,帝都的天家会登上万岁山,登高燕饮,簪菊泛萸。从京城到十三个布政使司、南北直隶的普通百姓,同样也要畅饮重阳酒,分食花糕。家里有女儿的,还会在这一天返回娘家,一起拜祭灶神和家堂,其乐融融。
不过此时的南直隶徽州府婺源县,却是一片愁云惨雾。居民们虽然也忙于重阳之事,可都有些心不在焉。从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县学教谕到当地有名望的乡绅乡宦,都聚在紫阳书院,一脸颓丧,一脸愕然。
就在一天前,有本县的快手从南京风尘仆仆地赶回来,抄回了一份乡试榜单。
明代科举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其中乡试是行省一级的考试,三年一次大比,考试时间是在八月,因此又称“秋闱”。能通过秋闱乡试的士子,成为举人,有了进京跃龙门的资格——范进中举,境况立即天翻地覆,可绝不是小说家夸大。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正是大比之年,整个南直隶的学子都汇聚到了应天府,集中考试。乡试一共三场,一般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举办,放榜日期则视考官阅卷速度而定。像南直隶这种文教繁盛之地,每一届考生都高达四千余人,往往拖到九月初才会放榜。
榜单一出,婺源县派去观榜的快手第一时间抄了结果,回报县里。
这次结果,让他们无比震惊。
婺源,脱科。
就是说,婺源县去考试的士子,一个中举的都没有。
严格来说,这一届婺源县中举的有两个人,一个叫汪元哲,一个叫汪若极。不过他们俩一个是六合人,一个是旌德人,只是寄籍在婺源县学。所以更准确的表述是:万历二十八年秋闱,婺源县本籍学子全军覆没。
这简直太荒唐了。
婺源是什么地方?那是朱熹朱老夫子的祖籍所在,儒宗根脚,灵气攸钟,一等一的文华毓秀之地。
即使好汉不提当年勇,只看本朝往届乡试成绩:上一届,也即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婺源籍中举士子七人;再上一届,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中举士子六人;再上一届,万历十九年(1591年),中举士子七人;甚至在万历十三(1585年)、十六年(1588年)两届,每一届都赫然有八位婺源士子过关。前追隆庆、嘉靖、正德、弘治、成化诸代,哪一届秋闱,婺源县都能拿下至少一掌之数的解额。
要知道,这可是南直隶,是竞争最残酷的考区。婺源区区一县,能保持如此之高的中举率,足可以自矜文运丕隆。
这么一个科举大县,今年竟然被剃了一个光头,这怎么可能?
婺源人的第一个念头是,不会主考官在舞弊吧?
科场舞弊,不算什么新鲜事。不过这一届的主考官,一个叫黄汝良,一个叫庄天合。黄汝良是著名的清直之臣,顶撞过藩王,惩治过南京守备太监;庄天合是万历皇帝的老师,行止端方,两个人都不像是会作弊的人。
那问题只能出在提调官身上。
提调官是负责科举具体庶务的官员,最容易居中搞搞猫腻。这一届的提调官是应天府的府丞,叫徐公申。婺源人一打听,问题还真出在这家伙身上。
嘉靖四十年之后,应天乡试不允许南直隶籍贯的人做主考官,以防有偏袒同乡的行为,对提调官的籍贯却没限制——毕竟提调官不管阅卷,想偏袒也没办法。
可人的智慧总比规则要高明一些。不参加阅卷,同样有办法做做手脚。
徐公申是苏州长洲人,他利用提调之权,故意把老家苏州、松江、常州三府的卷子和江北的庐州、凤阳、淮安、扬州四府的混在一起,先送进考官房;等到阅卷过半,他再把应天、镇江、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六府的卷子送进去。
科举都是主观题,是否中举,完全取决于考官一念之间。江南士子的水平,比江北高出一截。徐公申把江南三府和江北四府的考卷掺在一起送进去,无形中会产生对比,让三府中举率更高。
更何况,本届乡试人数太多,考官阅卷的时间有限,容易心理倦怠。批前面的考卷,可能还会仔细批阅品味;批到后来,便开始敷衍,恨不得全刷下去才好。徐公申把应天等六府的卷子押后送达,等于为自己老家淘汰掉了一半竞争对手。
对这个行为,六府考生愤恨不已,却也无可奈何。
人家一不受贿泄题,二没冒名夹带,三无涂改考卷,只不过是改了改送卷的次序,没违背任何规则。因此这件事虽惹得物议汹汹,但终究还是不了了之。婺源人得知真相之后,悻悻而退。算了,这次运道不好,下次咱们再来讨回公道。
三年之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秋闱再开。这一次应天乡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盛况,赴考士子超过六千人,是明代南直隶乡试人数最多的一届。而录取解额只取一百三十五人,百分之二的录取率,可谓空前残酷。
这一次婺源县尽遣精英,务必要一雪前耻。
重阳节之前,榜单贴出来了。
婺源士子中举者,有施所学、方大铉、余懋孳、卢谦四人,其中卢谦是庐江籍,婺源本籍的只有三人。
总算没脱科,但也仅仅比没脱科好那么一点点。不过婺源人的希望还没彻底断绝,因为考试还没结束。
乡试结束后,全国举子将在次年的年初赶赴京城,参加礼部举办的会试,称“春闱”。会试通过的考生,叫作贡士,仕途之望已是板上钉钉。接下来皇帝会亲自主持一场殿试,没有淘汰,只为这些贡士排一个名次,分三等。
一甲有三人,赐进士及第,即我们所熟知的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婺源的举人数量不少,只要任何一位能在会试和殿试拿到好成绩,就足以抵消婺源县在乡试中的发挥失常。
转眼来到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会试考完,殿试金榜很快也公布了:一甲三人,没有婺源学子的名字——顺便一提,这一科的榜眼是未来几乎挽救大明的孙承宗;二甲五十七人,也没有婺源学子的名字;直到三甲放出,才在第一百零一的位置上出现了余懋孳的名字。
哦,对了,陪余懋孳在三甲队伍的,还有一个毛一鹭。将来他会成为应天巡抚,在苏州杀死反对魏忠贤的五个义士,成就一代名篇《五人墓碑记》。
金榜名单传到婺源县,整个县城陷入一片恐慌。
整整六年时间,整个婺源县只出产了一名同进士和两名举人。这个成绩在那些边鄙小县,或许是不得了的成就,可对婺源来说,却不啻是场灾难。
往小了说,学子的科举成绩,决定了当地官员的考评。像是县学教谕,至少得培养出三名举人,才能获得升迁资格。若是连续几届秋闱失利,连知县的治政能力都要被质疑。
往大了说,科举是进入大明官场的唯一正途。入朝则为高官,致仕则称乡宦,当地的政治实力和话语权,取决于本籍士子们的仕途之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现在连续两届科举惨淡收场,也难怪婺源的乡绅乡宦们如此紧张。举人梯队断了档,意味着在未来二十年内,婺源县的影响力将狠狠下降一截。别说跟其他府县对抗,就是在自家徽州府比较,婺源也将落后于歙县和休宁县,沦为二流之列。
这可不只是面子受损,还涉及巨大的政治与经济利益分配。大明地方上起了纠纷,当地乡宦会联名上书,表达意见。谁家的乡宦地位高、牌子硬,谁就能占便宜。婺源现存的老乡宦们,实力还比较强,可他们早晚会死,如果没有新鲜血液补充,长此以往,县将不县。
危机临头,当地的有识之士们纷纷开始反思,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县学的师资力量,不可谓不尽心;县衙对教育事业的重视与支持,不可谓不周致;婺源大小家族对士子的供养,不可谓不丰厚;婺源境内的读书风气,不可谓不浓厚。
一切都运转正常,总不能说婺源这两届是单纯运气不好吧?
怎么不能?
大家正在议论纷纷,这时婺源县学里有一位叫程世法的生员,他提出一个猜想:婺源的运气不好,会不会是风水出了问题?
别笑,他是认真的。明代笃信风水之说,徽州这里尤其痴迷。都说徽州人爱打官司,这些官司里有一半是因为各种风水侵争。他们认为风水格局关乎一家之际遇、一族之起伏,乃至一地之兴衰,必须予以重视。
婺源的风水,一向被本地人引以为傲。境内号称“群山入斗、风云绵密”,无论格局还是形势均是上佳,因此才能孕育出朱子这样的圣人。整个婺源风水的核心,恰好坐落在一条龙脉之上。
要讲清楚婺源这条龙脉的厉害,得先讲讲它的来龙和去脉。
在婺源县的北方,有一座大鄣山,《山海经》里叫作“三天子鄣”,属于黄山余脉。它像一条巨龙般盘卧在皖赣边界,号称“诸山祖源”。大鄣山系黄山向南伸出的一条旁支,没走多远,奇峰陡起,拔起一座海拔一千六百三十米的擂鼓峰——婺源境内的最高峰,也是婺源龙脉的来龙所在。
擂鼓峰的山势先向西南,再转东南。一条地脉跌宕盘结,不断经过退卸剥换,从通元观、石城山、郑家山、西山至里外施村、里外长林、石岭,并于船槽岭过峡。
船槽岭这个地方,地质特征特别明显。它的山顶凹陷内收,状如狭长的船槽,故称船槽岭。其中最大的两处凹陷,分别叫作大船槽和小船槽。其上有文笔峰,有砚池,还有日月双峰对峙,俨然文脉气魄。
在大小船槽之间,有一条很狭窄的通道。龙脉于此过峡,并分为三条支龙。第一条龙伸向西南,至严田散为平地。第二条龙奔向东方,直接挺向清华镇,在那里与婺水汇合,呈长龙入水之势。婺水在清华镇外与月岭水、浙溪水合拢,挟着龙脉余势继续南下,化为星江河直入婺源县城。第三条龙则是向南方走杨村、峡石、洪村,延展到婺源县城。
从地图上可以看得很清楚,这一段山脉的形体非常清晰,枝干匀称,跌顿有序,主脉直进而少盘结,这在风水里,叫作“进龙”,主青云直上。加上它又与星江河互相烘托,龙借水势,格局更为深闳。
明代的风水大师,曾经如此评价婺源龙脉:“龙峡展开大帐不下数里,中为中峡,前后两山相向,三龙会脉,中夹两池,合为一山,形家所谓‘朋山共水,川字崩洪’是也。峡内五星聚讲,文笔插天,砚池注水,石石呈奇,难以尽述。左右帐脚,护峡星峰,跌断顿起,胚秀毓灵,真通县命脉所系。”
这个“中峡”,即指船槽岭,乃是龙脉正干的枢纽所在。从风水理论来说,确实是一个有利于出文曲星的格局。在一些婺源文人的笔下,甚至把船槽岭和泰山相提并论,后者孕育出孔圣,前者孕育出朱子。
风水虚妄与否,姑且不论,反正当时的婺源人真诚地相信这个理论,认为龙脉与本县文运息息相关。
程世法懂一点逻辑,他觉得既然本县龙脉能庇佑文脉顺畅,那么如今金榜荒芜,想必一定是龙脉出了问题吧?于是他着手做了一番调查,调查结果令程世法十分震惊。
按照行政区划,大、小船槽岭属于婺源县的十七都、十八都、二十三都和四十三都——都是在乡之下的一个行政单位——这四个都的区域,恰好涵盖了龙脉中最重要的过峡一段。
不知何时,在这四都一带的山岭之间,多了许多灰户。
灰户,即专门采制石灰的工匠。
于谦于少保曾经写过一首《石灰吟》,抛开个人志趣不谈,四句诗恰好是古代采制石灰的标准流程:千锤万凿出深山——将石灰岩从山体上凿下来;烈火焚烧若等闲——把石灰岩碎块与木材或煤炭分层铺放,引火燔烧,把碳酸钙转化成二氧化碳和氧化钙;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在加热过程中,石灰岩块彻底变成白粉末状的生石灰。
石灰在明代的应用范围极广,举凡建筑、消毒、装饰、炼丹、战争、医药、印染、造纸、船舶等行业,无不见其身影,需求量极大。
船槽岭一带的山体,主体由优质的石灰岩构成,易于开采,附近还有丰富的植被,可以就地采伐充作燃料,开窑极为便当。当时的记载称这里“随挖随烧,随烧随碎,柴省而灰美,力半而利厚”。
而且船槽岭距离清华镇极近,那里是一个交通枢纽,沿星江河南下,从上饶可入鄱阳湖,自新安江、富春江可至钱塘,自清弋江入长江,顺流可到南京、扬州,可以说是辐射吴楚,物流快捷。
船槽岭有这么得天独厚的生产条件,不搞石灰产业,简直是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啊。
可是在风水理论里,龙脉以山石为骨,以土为肉,以水为脉,以草木为皮毛。如今这些灰户在船槽岭天天凿石挖土,伐木焚林,等于是在龙身上一块块地剜肉下来。
本县龙脉天天被灰户凌迟,这婺源士子在科场上不吃瘪才怪呢。
领悟到这一层道理之后,程世法一头冷汗地跑回县学,把这个发现讲给同学们听。他的同学大多来自婺源大族,回去之后讲给家里长辈听。一传十,十传百,终于惊动了婺源县的大佬们。
万历三十二年开春,一封请愿书送到了婺源知县谭昌言的案头。
谭昌言打开请愿书,还没看正文,先吓了一跟头。这请愿书的开头两个字是“具呈”,文书惯用的抬头,意思是备办呈文。接下来,则是密密麻麻一连串人名,足有五十五人。
名单最前面的,是曾在朝中做官的乡宦们,总共三十四人,随便一个名字都掷地有声:有兵部左侍郎汪应蛟、户部右侍郎游应乾、太仆寺卿余一龙与汪以时、大理寺正卿余启元、大理寺右寺丞余懋衡、云南广南知府汪昌龄等,还有一大堆广西按察使、辽东兵备副使、福建布政使、礼部郎中、江西道监察御史等等,最低也曾是副部级高官。
唯一的例外,是刚刚得了同进士出身的余懋孳,他是婺源两科独苗,还未授官职,但已有资格与这些先贤同列共署。
这三十四人,个个身份优崇,人脉深厚,可以说是婺源县实际上的统治者。在他们之后,还开列有八位举人、八个贡生,以及三个廪增附生。
举人不用多解释,贡生是指那些被府县选送入国子监的优秀生员,大概类似于特招或保送。而这个廪增附生,就非常奇怪了。
明代的儒学官校有人数定额,朱元璋规定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称为廪生,由国家每月发米养活。后来随着科举制度逐渐成熟,读书人越来越多,但祖制又不能变,怎么办?官府只好再增加一部分名额,这部分人叫“增生”,不享受廪米待遇。后来“增生”名额也不够了,再添加一部分,叫作附生,即附学生员。慢慢地,廪、增、附变成了三个学生等级,刚入学的统统是附生,如果考试成绩好,可以升格为增生,再升廪生。
换句话说,廪增附生就是婺源县学里的学生仔。
这些学生何德何能,能跟前面那些高官学霸同列?原来这三个人叫俞起震、程元震和程世法。很明显,程世法是“龙脉被毁之说”的首倡者,那两位同学曾跟他一起结伴勘查。所以他们三人虽然身份低微,但仍可以附骥凤尾,篇末署名。
谭昌言看完了具呈名单,胆气已然弱了半截,赶紧往下看正文,瞧瞧这些大佬到底有什么诉求。
正文倒不算长,三百多字。开头简述了一下婺源风水龙脉有多重要,然后笔锋一转:“近龙愚民乃以射利之故,伐石烧灰贩卖,以致龙身被削,肢爪被戕。故庚子秋闱脱科,癸卯贤书仅二。生等蒿目痛心,恐石尽山赭,不独人文不振,将来尤大可虞。”
“蒿目”一词,出自《庄子》“今世之仁人,蒿目而忧世之患”,引申为忧虑地远望着那艰难时局。
用这么一个典故,便把大佬们的心态表达明白了。大佬们的诉求简单明了,要求官府“立石严禁,以杜凿伐”,彻底禁绝烧灰行为。
谭昌言是县官,自然知道婺源有烧灰的营生,更知道这产业的利润有多大。光是清华镇的税卡,每年就能从石灰贸易里收得上千两白银。
这么大的利润,足以培育起一个巨大的利益集团。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自古赚钱的生意最难动。乡宦说禁绝容易,官府真要厉行查封灰户,搞不好会掀起一场大骚乱。谭昌言为官谨慎,可不想轻易蹚这摊浑水。
于是他很快做出批复:“合帖生员程世法等,前往船槽等处地方,勘明议报,以凭定夺。”
既然程世法认为是龙脉风水问题,那便请这位生员再去一次,详细调查一下到底有多少灰户、多少灰窑、对山体伤害有多大。更重要的是,得查清楚,烧灰和科举不顺之间有多大相关性。
最后这一点特别重要。烧灰之举早已存在,而前几届婺源科场表现很好,直到最近两届才连续失利。两者之间的因果似乎牵强了点……就算真要禁绝,也得给个差不多的理由才行,不然何以服众?
于是程世法肩负着阖县父老的重任,在万历三十二年二月初十再次进山。
这次他是奉官命前往,除了有俞起震、程元震两个同学陪同,还有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都的都长、里长、里老人等当地负责人跟随。
程世法在这一次的调查中发现,情况比他先前了解的还要糟糕。比如船槽岭上本来有日月双山,左脉为月山,又名寨山,右脉为日山,又叫蓬头山。经过灰户们的不懈努力,月山几乎被凿成平地,日山也岌岌可危。附近的文笔峰干脆被折了一半,只有峰下的砚池尚存。
更有甚者,居然在船槽岭的龙脊之上用火药炸山,以便获取石料,炸得龙脊千疮百孔。
程世法细细询问了一下,发现灰户多是当地居民。他拿出官府和乡宦们的文告,警告乡民们不得继续伤害龙脉,否则婺源要倒大霉。乡民们的反应却不甚积极。脾气好的,找理由说石灰是自家种田用的;脾气不好的,比如严田一带的村民,气势汹汹地回答关你什么事,气得程世法直骂他们是顽民。
调查结束后,程世法回报谭知县:灰户规模很大,龙脉状况堪忧。至于村民们讲的“种田自用”,程世法认为这纯属扯淡,婺源植被茂盛,种田用草木灰足够了,哪儿用得了那么多石灰?这些顽民不去老老实实经营本业,为了牟利而瞎找借口。
说实话,村民们说“种田自用”,固然是借口,但程世法这个说法,也有点何不食肉糜。
婺源这个地方,县志里记载其形势:“山踞八九,水与土逼处其间,才一二耳。”也就是说垦殖率仅有10%—20%。婺源居民如果单纯务农,情况会很凄惨。当地乡绅余懋衡在《北乡富敬堂记》里如此描述:“民终岁勤动,竭土之毛,自供赋徭外,所余不支数日之需。”
农民靠种田几乎活不了,那只能自谋生路。而婺源县的几项主要营生——茶叶、木材、徽墨、白土等,都被婺源大族垄断,普通百姓别无选择,不去烧灰怎么活?
程世法出身于湘公程氏,自然从大族立场去看待问题。反正自家是做生意的,农民收成如何,哪里及得上龙脉存亡重要。
谭昌言久为父母官,对基层情况心知肚明。不过他想要的,不是烧灰的实情,而是一个说得过去的封禁理由,来证明龙脉和科场的关系。
没想到程世法连这个理由也准备好了。
婺源烧灰业是何时开始的呢?程世法打听到了一个确切的时间——嘉靖四十三年。在这一年,婺源有程姓与胡姓两户人家跑到船槽岭下,开窑烧灰,很快其他居民也纷纷跑来效仿,一时间凿遍了龙峡正干与左右支脉。
婺源的老人们一听“嘉靖四十三年”这个时间,无不眼皮一跳。
嘉靖四十三年,对婺源来说绝对是记忆深刻的一年。在那年的十二月二十四日,百余名来自处州、衢州、金华等地的造反矿工杀入婺源境内,四处为盗。
矿工在那个时代是最有战斗力的群体,身强力壮,纪律性强,又吃得起苦。就连戚继光招募戚家军,都要从矿工里选拔,可想而知这支流贼有多凶悍。一百名矿工,战斗力恐怕相当于千人的地方团练。
婺源小小一县,完全束手无策,只好任凭这伙流贼四处烧杀抢掠。这些矿工后来和其他流贼合伙,气焰十分嚣张。当时的婺源知县忍无可忍,派兵去围剿,反被击溃。流贼们杀至县城弦高镇,打死一个指挥,又焚烧北门突入,恣意劫掠,整个县城化为一片废墟,整个徽州为之哗然。
后来还是徽州府从金衢道借兵围剿,才算是将其扑灭。这次寇乱持续了两年之久,给婺源留下了极其惨痛的记忆。(徽州府借兵这事,还牵涉另外一起公案,请看《徽州丝绢案始末》。)
程、胡两家开挖船槽岭是在嘉靖四十三年夏季,到了年底就爆发了寇乱。龙脉一损,立刻给婺源带来了血光兵灾,两者之间的关系还不够明显吗?
程世法还特别指出,自从开挖船槽岭,婺源境内灾害频频,有兵燹、飞蝗、久旱、洪涝,甚至还赶上两次山体滑坡。可见船槽岭的龙脉不只关乎县学文气,还与整个婺源的气数密切相关。
其实在船槽岭烧灰之前,婺源碰到的灾难一样不少。但程世法有意把嘉靖四十三年之后所有的坏事,都说成龙脉被毁的结果,一项一项排比开列,听上去确实挺耸人听闻。
这么一说,龙脉安危不只影响科场成败,还攸关整个婺源县的福祸,那些对科举不大感兴趣的百姓,必然也会为此紧张起来。有这么一个理由,就足可以争取到足够的舆论支持,让官府直接宣布保龙禁灰了。
不过知县谭昌言没有立刻从谏如流。他和程世法身份不同,看待问题的方式自然也不一样。身为本县主官,谭昌言考虑更多的是婺源局面的稳定。
禁绝灰户们烧灰简单,但他们一旦生计断绝,就会聚众闹事,甚至沦为流贼。万一酿成嘉靖四十三年那种暴乱,从老百姓到官员都要倒霉。一个负责任的官府在推行政策时,一定会准备好相应的疏导方案,简单粗暴地一禁了之,却不去想后续应对措施,那叫顾头不顾腚。
因此婺源官方在下达禁令之前,还得给灰户们留出一条活路来。
这条活路,谭昌言早已经想好了——官赎。
船槽岭一带有很多私地,张家占了这个山头,李家占了那个山头。那些山民持有地契,都是合法私产。根据程世法的调研,灰户们之所以如此大胆肆意,正是因为灰窑都设在私人山地内,自家地盘,我想挖啥谁也管不着。
而官赎的做法是:由婺源县衙出面,以官方身份赎买山民们的地契,把船槽岭附近散碎的私地变成一整块官地,这样官府实行禁灰政策,便名正言顺了。而灰户们卖地换得银钱,去买田也罢,去跑商帮也罢,有了活路,自然也就不闹了。
至于买山的经费来源,也不是问题。
这笔回购费用,叫作“捐俸”,名义上是谭知县感念民众贫苦,毅然捐出自己的俸禄。其实一个知县一年俸禄才九十石米,根本不够。谭昌言只是做出一个表率,真正出大头的,是婺源当地的大族乡宦们。
这是明代一个很流行的做法,一逢灾年,常有知县、知府带头捐俸,赈济灾民,当地士绅“感于”义举——或者叫迫于压力——也会纷纷捐银输粮。
在婺源县看来,你们有钱人既然想保龙脉,付出点代价也是应该的。
谭昌言是个谨慎的人,他觉得需要给灰户那边也提前通个气,留点缓冲期。于是谭知县委托程世法二次进山勘探,给那些灰户开了个吹风会,说官府准备购买你们手里的地契。
程世法很快回报,灰户们的反应很积极,无不“欢呼祝颂,乐为还结,慕义愿输”。
摸清楚各方面的反应,谭昌言心里有底了。万历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婺源县正式发布了一份保龙公告。
在这份公告里,官府划定了一个范围:从船槽岭顶东连大岩外至通天窍、水星、狮山、月山、象山、土星一带,以及西连小船槽岭外至朱林、洪李、日山、龙山,四面前后上下山顶山脚石坦,并水岩山、通岩洞、石城山、重台石一带,皆划入婺源龙脉保护区,不许任何人入山开伐。
为了让禁令更有震慑力,公告里还特意点了船槽岭附近八位里约、七户山林业主以及六家灰户的名字,要把责任落实到户。公告里语气严厉地警告说:
“如有仍前至所禁内挖凿取石,起窑烧灰,并肩挑船载等情,许地方里派约保即时指名呈来,以凭拿竟。定以强占山场,一律坐罪。如里约地方容隐不举者,一并究治,绝不轻贷。”
接下来,公告里给出了官赎方案,催促各山的业户尽快拿出地契,去婺源衙门办理赎买手续,还规定了奖惩措施,先来的另外有奖励,不来的要查究到底。
这时一个问题浮出水面:如果船槽岭封了山,那么婺源县本身对石灰的需求该怎么解决?总不能坐守石灰宝藏,去外地另买吧?
这种情况,公告也考虑到了,特意另行划定了一个范围:“地方做墙,自有涌山、石壁、岩前、甲路等灰。”那一带的山岭也是石灰岩质地,但远离龙脉,想烧去那边烧好了。可见婺源官方设计出的这个方案,当真是滴水不漏。
在公告的最后,谭昌言还不忘强调一句:“各宜体谅,毋得故犯。”这一句“各宜体谅”,可算是把婺源知县的苦涩给点出来了。
明代知县的地位很微妙。他在一县之内并非乾纲独断的土皇帝,更像是一个“各宜体谅”的协调角色。朝廷下发的训谕政令要落实,乡宦豪强的需求要安抚,贫民寒户的生计要照顾,军队与地方的关系要斡旋,甚至连衙门里的胥吏都不得不有所顾虑——诸房小吏都是世袭职位,熟知当地情形和文牍技术,真想搞出什么猫腻,一个外来的流官很难查知。
谭昌言的这一篇公告文,可以说是明代知县施政思路的一个实例,体现出了高超的平衡手腕。士绅们虽然出了钱,但保住了龙脉;灰户们虽然没了营生,但得了实利;官方居中协调,分文不出,即把一大片山地收归国有,可谓皆大欢喜。
这个办法试运行了一年,谭知县觉得成效不差,于是将整个保龙方案上报给徽州府申详。
这个申详,是公文术语,意思是向上级详细汇报,以便让高层及时掌握情况。因为从法理上来说,婺源知县提出的“禁绝烧灰”只是一条临时行政命令,只有得到徽州府的认可,才能形成一项永久地方法规。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四月二十四日,申详正式提交徽州府,由知县谭昌言、县丞马孟复联合署名。正文里别的话没多说,只是反复强调了龙脉毁伤对科场的影响:“迩来秋闱不振,士子多抱璧之悲。倘日后正脉尽颓,学宫有泣月之虑……厘革系通邑公情,盛衰关学校大事。”
【注释】迩来秋闱不振,士子多抱璧之悲。倘日后正脉尽颓,学宫有泣月之虑……厘革系通邑公情,盛衰关学校大事:我县近年来在乡试中的表现总是不尽如人意,士子个个才高八斗,一到考试就发挥失常、名落孙山,真可惜啊真可惜!倘若日后龙脉彻底崩塌了,我县的科举成绩还有啥盼头呢?恐怕只有独自对月哭泣的份了!(所以,不能再等了。)必须整顿改革,禁绝烧灰,保住龙脉,这是我县所有老百姓的期盼,是关乎科举兴衰的头等大事!
从府一级的视角,最为看重的地方上的两项宏观数据一个是税赋,一个是科举。前者关乎钱粮,后者关乎官场。婺源县的官员反反复复强调“秋闱不振”“县学盛衰”,正因为这是徽州府最关心的痛点。
果然,此事上报之后,引起了徽州知府梁应泽的高度重视。不过他也很谨慎,没有大笔一挥表示同意,而是回了一封信给婺源县。
在回文中,梁应泽问了一连串的问题:“此岭来脉自何山?其峰高若干?呈中崩洪、日、月、文笔、砚池各何所指?坐落何方向?何都图?离县学远近若何?当地之民何以不遵?岂有奸豪主于中而鼓愚民以无忌?”
这些问题问得如此详细,说明徽州府并不完全信任婺源县的保龙报告,要看更具体的数据。
这是个很有趣的现象,要知道,虽然知县是知府的下属,可他的任免权在吏部,两者的利益并不完全统一。知县为了一己私利,瞒报蒙骗知府的事,在明代屡见不鲜。
梁应泽看得出来,“禁绝烧灰”这事牵涉重大,光是婺源一篇申详没法让他放心。尤其是,婺源县有意无意地透露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细节,他不得不把话挑明了问。
这个细节,就是徽州府回文的最后一个问题:“岂有奸豪主于中而鼓愚民以无忌?”是不是有当地的土豪劣绅在背后指使老百姓烧灰?
梁应泽老于治政,一问就问到了关键。婺源县在报告里轻描淡写地说是愚民毁山,但区区几个愚民,怎么会有这么大胆子,又怎么会搞得这么大?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船槽岭下的每一户灰户都是自己开窑,自己凿山,自己烧灰,烧完灰以后自己再挑出山区运到清华镇去卖,成本会高到无利可图。别说“白粉”了,就是真正的白粉都不会让生产者自己去管渠道分发的事。
用现在的话说,个体户烧灰加卖灰,这个营利模式有问题。
《金陵琐事》里讲过一件真事。有一个叫陆二的人,以贩卖灯草为生。万历二十八年,他带了一船灯草往来吴中,被沿途税卡征税。一船灯草只值八两,可陆二光是交税就交了四两。眼看往前又有税卡,陆二一气之下,把灯草搬下船,上岸一把火烧了。
石灰和灯草一样属于量大价贱的商品,真要灰户自己去贩卖,只怕和陆二一样直接被关税抽死。
只有产量上了规模,成本才能降下来。因此灰户的上头,肯定存在着一级中间商,一头在船槽岭统一收购,一头统一运输到清华镇销售。
这个中间商,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他既得有庞大的经济实力,也得在地方上有足够的影响力——说得直白点吧,灰户背后一定有婺源县的豪强或商帮在支持;说得更直白一点,搞不好整个烧灰产业就是这些人投资的,灰户只是为他们打工的佃户罢了。
这些事情不说明白,梁应泽怎么敢随便批准呢?
谭昌言接到徽州府的回文,读明白了上司的顾虑。他立刻着手回复一文,详尽地解释了整个船槽岭的来龙去脉、诸峰形貌等等,还附了两张图。
关于梁知府询问的运营模式问题,谭昌言拍着胸脯表示:“愚民窥利不已,虽无豪势之主使,实同顽梗之故违。”意思是,这些灰户背后没什么人,单纯的刁民罢了。他还特意强调说,这并非婺源县自作主张,而是诸多有力乡贤上书请求的结果。
既然有力乡贤都主张禁绝,那么灰户背后就算有人支持,也不是什么大佬,否则早跳出来反对了。您就尽管放心吧。
这封呈文还没顾上发出去,婺源县就出事了……
本来在婺源县和徽州府文书往复期间,县衙已经开始了官赎工作。县丞马孟复亲自督战,一个一个村子走过去,先后已有三个业主过来卖了地契。可没想到,马孟复一到长林,就被当地村民给围住了。
长林位于清华镇西南方向的马鞍山南麓,村子里多姓程。这里本叫长霖,取意“贤名济世,霖泽乡里”,后来误传为长林。它的位置,恰好在船槽岭龙脉的中段,受禁令的影响最大。他们对马孟复极不客气,聚众围堵,强烈抗议,要求知县取消成命。
这个消息要是传到徽州府耳中,婺源县肯定要吃挂落。谭知县擦擦冷汗,赶紧去问到底怎么回事。
开始他以为这些愚民贪婪牟利,可再仔细一打听,人家聪明得很,知道龙脉这个话题不能碰,他们抗议的,是灰税的问题。
开采船槽岭上的石灰矿,是需要缴税的,谓之灰税。长林人说,现在要我们停止开采,可又不取消灰税,这不是把人往死路上逼吗?
开矿收税,不开矿不收税,这诉求挺合理的啊,可为什么婺源县的公告里没提取消的事,难道是知县大人给忘了?
还真不是。知县大人如今也是满嘴苦涩,这个灰税啊,还真是个麻烦事。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万历皇帝做出了一个震惊天下的决定:他派遣宫内太监前往全国各处,收取矿税——矿指开矿,税指榷税,也就是商业税。
按说多开矿场、增收商业税,也是调节财政的一种正常手段。可一来,万历皇帝派宫里的太监充作矿监税使前往各地,这些太监不懂技术只懂敛财,借这个机会大肆勒索,在民间造成了极大的混乱;二来,万历皇帝把这笔收入全解入内库,变成皇帝自己的零花钱,不列入国库之内,跟朝廷财政无关。
结果这个矿税成了全国深恶痛绝的一项政策。
单说开矿吧,它的收入主要来自金、银等贵金属矿场。但公公们贪心不足,觉得涵盖范围太窄,自作主张,又想开水银、煤炭、朱砂、石灰等矿。可是公公们人手不够,顾不过来,怎么办呢?简单,直接针对民间已有的各类矿场征税就得了。
这种税如附骨之疽,沾上就脱不开。比如说,你今天开了一个汞矿,按照三成比例缴税。挖了一个月,矿藏见底了,那税还交吗?还得交!那矿已经挖空了怎么办?不管,只要官府的矿场税簿有你这么一号,就不能以任何理由销掉。你开新矿也罢,继续种田也罢,总之得把这笔税补上。
船槽岭烧灰的灰税,正是从万历二十四年开始收的。收上来的税款,被公公们直接送进万历皇帝的小金库,根本不经过婺源县、徽州府以及南京承运库这条国库线。他们收了多少银子,地方政府无从监管。
于是事情尴尬了。婺源县可以下禁灰之令,却无免税之权。谁那么大胆子,敢替皇上省钱?可是不免税,烧灰根本无从禁止,非激起民变不可。
谁也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小的争议,居然会扯到天子。谭昌言抓了半天头发,又派人去细细勘问,才算从这个僵局中理出一缕解决的希望。
原来船槽岭的开采规模太小,利润又薄,矿监税使们懒得亲自来,而是用包税的形式来收税。所谓包税,是这么运作的:比如有一个叫张三的人,跑去跟李四公公说,船槽岭太远,不劳您亲自关注,您把那边的税包给我,甭管我怎么收,反正每年给您送来100两银子。李公公一听,挺好,准了。张三拿着李公公的片子跑到矿上,让灰户王五、付六两家开烧,统共收上120两银子,100两给公公,20两自己留下。
说白了,这种模式就是官府把税收任务承包给个人,约定一个上缴额度,超过额度的即是包税人的利润。
对粗放型政府来说,这么做特别省事,但副作用也特别大,因为包税人不是政府,他为了获取利润会拼命压榨地方,不崩溃不罢休。在那个例子里,张三为了获取最大利益,一定会拼命压榨王五和付六,压榨越狠,他得钱越多。
包税在宋代叫买扑,只在某些市集试行过。而元代连田税都敢包税,终至天下动荡。等到明代户籍制度建立起来之后,包税基本上销声匿迹。直到万历矿税大起,它才又露出端倪。太监们人手有限,而要收税的地方又太多,像船槽岭这种偏远地带,索性承包出去就好了。
也就是说,只要找到船槽岭的这个包税人,婺源县应该还有机会解决灰税问题。
接下来谭昌言到底做了什么事情,文献上并无记载。但一个明显的事实是,长林抗议事件后没几天,灰税居然奇迹般地取消了。
虽然这段历史隐没于黑暗中,无从揣测,然而从婺源县发布的公文里,我们多少能猜到一点隐藏剧情。
五月二十八日,婺源县就龙脉事件正式回复徽州府。在最终呈给上级的定稿里,谭昌言先是回答了之前梁知府所提的若干问题,然后说了一句暧昧微妙的话:“长林抗禁之情,尤藉口于灰税……向以包税之故,反启伤脉之端。而不独为县龙、学龙大害,而与设法包矿保全山灵之意,亦大悖矣。”
翻译一下:长林抗议啊,是因为灰税的事。当年包税导致龙脉毁伤,这不光对咱们婺源县和县学的气运有所妨害,对当初承包矿场爱护山灵的初衷,也有所违背啊。
这话说得真够费劲的。很明显,谭知县想说这一切都是包税惹的祸,可一骂包税,就会扯到矿监的公公们,一骂公公们,就会扯到皇帝。一个小小知县,谁都不能得罪,只好小小地谴责一下包税,然后还得往回找补一句,表示包税开矿的本意是好的,只是执行没到位而已。
谭知县应该是私下里跟利益方达成了某种妥协,争取到了灰税的取消。可是这些事没法摊开在台面上说,只好隐晦地点了几句因果。
有趣的是,在同一篇文里,谭知县前面还义正词严地痛斥愚民“且向所藉口者,或以灰税未除。而本县业已议豁,又复何辞!”后面忽然又说“其本岭灰税除另申豁外,谨据通邑舆情再合申报。”——前面还口口声声说我们早把灰税免了,后面却变成了我们正在研究免税的办法……
这个前后不一致的矛盾,说到底还是好面子。灰税之争,毕竟是婺源县衙理亏,但官府不能错,至少不能向老百姓认错,否则官威何在?所以谭知县用了春秋笔法,把取消灰税之事挪到长林抗议之前,显得民众特别不理性,免了税还闹事。
本来是官府收取重税,导致民众抗议,知县急忙弥补救火。这么一挪移,变成了官府早有绸缪,无知民众无理取闹,官府耐心安抚解释。
效果完全不一样了。
梁知府接到谭知县的报告,读出了其中关于包税的微言艰难之意。不过谭昌言还算能干,在县里把麻烦都摆平了,没往徽州府踢。梁应泽闻弦歌而知雅意,也不必再深究了,大笔一挥,照准执行。
婺源县先前的保龙禁灰令只是一道行政命令,现在经徽州府批准,便正式形成了一条行政法规。为了体现出足够的震慑性,婺源决定把禁令镌刻在一块巨大的石碑上,立于船槽岭进山处,让所有人都看到。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二月十五日,这块石碑制作完毕,并在一干徽州、婺源官员、地方乡宦士绅以及民众的围观下,立在了婺源龙脉之上。
石碑的背面,刻的是徽州府发给婺源县的行牌公文——现在叫正式通知,不算太长,姑录于下:
直隶徽州府梁为恳保县学龙,以培地脉,以振人文事。
据本县申查,禁伤船槽岭龙脉缘由。奉批览图,峰峦秀耸,内如三龙会脉,两湖中夹,月峰左峙,日峰右起,文笔砚池,种种奇绝。惜哉,伤于愚民之手!盖缘向缺表章,是以官失呵护,则前志遗漏之罪也。矿以议包,何得妄凿?灰税驾指,又经县豁。此后,有敢盗采者,官府学校共仇之。此郡邑得为、当为、可为事理,不必转达院道也。仰县即竖石,大书严禁,有犯者许人讦告,从重究罪。仍编纂一条,补入郡志山川款中,以俟后之君子。此缴。
这篇通知为梁应泽的手笔,颇有几个耐人寻味的地方。比如他说龙脉被毁,是因为“向缺表章,是以官失呵护”,表面看是批评婺源官方漫不经心,其实是在指责万历皇帝的非法矿税才是祸根;再比如他又说“矿以议包,何得妄凿”,委婉点明了包税与妄凿的因果。
最有意思的是,梁应泽提到灰税时,用了一个词:灰税驾指。“驾”是圣驾,“指”是到达、去向,就差明说一句这税是皇上自个儿收的了。
他不是一贯为官谨慎吗?怎么突然如此大胆?
原因说来简单。两个月前,也就是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万历皇帝顶不住朝野对矿税的抗议浪潮,不得不下旨宣布停矿分税,将此前开采的矿场悉数关停,榷税也不让太监们收了,统统转交当地有关部门。万历皇帝的矿税之策,就此告终。
既然朝廷都取消矿税了,那么梁应泽趁机抱怨两句,自然也没什么风险了。
在这篇文章的下方,还有一系列落款。为首的自然是徽州知府梁应泽,以及同知、通判、推官三人,囊括了整个徽州府的前四名高官。然后是婺源县的四位主官——知县金汝谐、县丞马孟复、主簿孙良佐、典史郑大成,以及县学的教谕、训导等人。
等一下,婺源知县的名字,似乎不太一样了。
原来在立碑的万历三十四年初,谭昌言父亲去世,已经丁忧离职。禁烧保龙,是他在婺源县做的最后一件事。婺源人感念谭昌言在这件事上的用心,特意在碑石落款处给他留了一个“前任知县”的位置。
名单再接下来,是之前闹得最凶的那批乡宦:汪应蛟、游应乾、余一龙、汪以时、余启元、余懋衡……在名单最后,是为此事一直奔走的县学生员程世法等。
这是刻在石碑背后的内容。
在石碑的正面,则刻有“严禁伐石烧灰”的禁令正文。正文很短,无非是规定了禁令所涉及的行政单位以及地理范围,和婺源县原来那份通知没有太大区别。是文下方的落款,刻的是徽州推官郑宏道的名字。
因为新一任知县金汝谐还没到任,婺源事务暂时由郑宏道代理。他的正职推官在府里负责司法实务,外号叫作“刑厅”,来宣布保龙禁令最有效力。
禁灰令虽已生效,可还得有人负责监督才行。婺源县衙人手不够,顾不到船槽岭那么广袤的山区,这个监督责任,便交给了婺源县学。
龙脉若有损伤,影响最大的便是县学的士子们,派他们去保龙,自然是责无旁贷,就像梁应泽说的那样:“官府学校共仇之。”于是婺源县学也迅速出台了一项政策,表决心说“责在通学诸生,有不能辞者”,派遣船槽岭附近学籍的诸生不时监督,一有发现,立刻向官府汇报。
石碑既立,禁约终成。灰户们灰溜溜地填埋窑灶,把青山绿水留给遍体鳞伤的龙脉。婺源县的文人们纷纷撰文,不吝溢美之词,来记叙这一次伟大胜利。
文人的笔法,比冷冰冰的公文更加鲜活。比如在大乡宦游应乾笔下,谭知县和梁知府形象十分高大:“郡、邑侯之约炳若日星,谁复敢干明宪者。”在另一位乡宦汪以时的文中,更是声情并茂地描述谭昌言在离职时,握着县学士子的手流泪道:“予兹疚心销骨,遽弃山灵,他日复耗,予之所深恫矣。”
【注释】郡、邑侯之约炳若日星,谁复敢干明宪者:知府大人和知县老爷英明神武,所立的禁令如同日月星辰一样熠熠发光!谁还敢明知故犯,触犯严明的法令呢!
予兹疚心销骨,遽弃山灵,他日复耗,予之所深恫矣:我现在心中忧苦、愧疚不安,毁谤之言害人甚烈,恐怕以后还会有人舍弃山灵,再次伐石烧灰,倘若成真,这将是我心中最深重的痛!
最夸张的是县学教谕仁家相,他撰文讲到:梁应泽闻听龙脉被毁,勃然大怒,拍案而起,怒斥“屠龙者罚毋赦”——这就近乎小说了。
无论是哪一位文豪,都高度评价这次禁绝烧灰的历史意义,称其为“保天物,弭近害,怀永图,挽文运,葆灵光”。在莘莘学子和社会贤达的齐声称颂中,这一场保龙运动轰轰烈烈地落下帷幕……
才怪。
婺源县的处置方案,确实是相当周密。可惜百密一疏,决策者们漏算了一点:人性。
人性本贪,就算已得到了利益,只要有机会攫取更多的利益,一样会铤而走险。
墨西哥曾经劝说农民放弃种植罂粟,改种热带水果,但失败了。因为跟毒品的利润相比,任何经济作物的收益皆不值一提。农民趋利避亏,天性使然,这是法律也无法禁止的事。
明代婺源的情况比墨西哥还极端。当地山林覆盖面太广,耕种几乎不能糊口,跟在龙脉上烧“白粉”相比,收入天差地远。一边是田里刨食儿,朝不保夕;一边是凿石烧灰,大秤金小秤银。你说山民们会守着一座金山挨饿吗?
虽然县里搞过一个赎卖政策,可那是一锤子买卖,不解决实际问题。从实际操作来看,根本没有多少人去赎地契,推三阻四,一年赎不回来几个山头。那些已经赎卖了地契的人,手里的银子花光之后,更会回来打龙脉的主意。
总之,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婺源本地的地理环境,注定了县里的保龙政策不可能长久。
但谁也没想到,崩坏来得如此之快。
万历三十四年,也即立保龙碑的同一年,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灰户们重新回到了船槽岭,偷偷摸摸扒开窑口,继续开凿烧灰。
县学很快发现动静不对,派学生过来制止。那些灰户的态度极其嚣张,非但不把禁令放在眼里,而且聚起大批民众,堵住矿场入口,不许学生靠近。学生拿出公文来说你们违法了,灰户们便反驳说我们吃不上饭你们管不管?学生管不了,只好回报县学。
县学里都是秀才,秀才遇见兵,这道理怎么说得清楚?他们只好上报县衙。县丞马孟复亲自带人赶往现场,可灰户们仍旧不惧,反而恶狠狠地威胁马县丞:“不伐石烧灰,则近龙之居民,无以治生而为盗。”这词太文绉绉了,是事后官员在报告里修饰过的。原话我猜差不多就像是:“你们官老爷不让俺们烧灰,不给活路,俺们就上山落草当强盗去!”
一句话,把马孟复给堵回去了。
马孟复赶紧向新任知县金汝谐报告。金汝谐初来婺源,觉得此事十分荒唐。开矿是嘉靖四十三年开始的,你们船槽岭的居民在那之前是靠什么过活的?再说了,嘉靖四十三年以后开挖灰矿,当盗贼的人就变少了吗?
金汝谐认为这些刁民纯属胡搅蛮缠,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他不耐烦谭昌言的怀柔之策,直接派了衙中捕役、快手以及一些乡贤支援的仆役,前往船槽岭镇压。一通揉搓之后,大部分灰户作鸟兽散,只有一个叫洪天的人被官军擒拿。
这个洪天,是十七都下属的一个甲长,他撺掇同甲的人户一起烧灰,算是灰户里的中坚力量。马孟复亲自坐镇审问,从他嘴里问出一个不大不小的秘密。
洪天的供词是这样说的:“贫民日趋挖石烧灰,所谓佣工是也。百倍之利,则自出本聚灰囤户专之耳。”
原来真正掌握这个产业的,不是灰户,而是那些囤户。这些人多是当地豪强出身,他们雇用穷人进山挖矿,然后再集中贩卖去清华镇。
这个模式,其实也算不得什么秘密。当年谭昌言解决灰税问题的关键,不是要找船槽岭的包税人协商吗?他找到的,正是这些聚灰的囤户。
在谭昌言时代,这些包税人一直隐没在幕后以承包商的身份操作;到了金汝谐时代,他们终于现身了。
从万历三十三年底开始,朝廷撤销了矿税政策,公公们回了京城。而这些包税人摇身一变,成了矿主,赚取的利润更多了。有这么大的利益在诱惑,难怪官府竖碑未稳,这些囤户便卷土重来。
根据洪天的交代,其时势力最大的两个囤户,一个叫俞辛宇,一个叫程济。这两个人心狠手辣,又聪明绝顶,特别擅长钻官府的漏洞,从中牟利。尤其程济,他爹是在嘉靖四十三年率先凿山的两户人家之一,可谓家学渊源。
金汝谐开始并不相信。在他看来,保龙禁灰的法规设计很完整,哪里来的漏洞可以钻?可深入调查之后,金汝谐不得不承认,自己实在是小看这些“土人”了。
此前谭昌言在设计禁令时,考虑婺源本地也有石灰需求,便留了一个口,准许居民前往涌山、石壁、岩前、甲路开采石灰。那里位于船槽岭西南方向,相距数十里,不会惊扰到龙脉。
不过涌山、甲路一带的岩质特别硬,开矿殊为不易,并不像船槽岭那么好采掘,愿意去的人少。灰户们会选择在岩石口开挖——此地位于龙脉禁区的西侧边缘,在这里采掘算是擦边球,在两可之间,官府一般不管。
俞、程两位囤户,盯上的就是这一个小小的后门。
他们是这么操作的:首先去婺源县衙门,宣称岩石口的山是俞、程两家先祖的祖坟护山,请求也划入龙脉禁区范围。衙门一听,这要求很合理,便把禁区边界朝西多扩了一圈,将岩石口圈进来。
这样一来,再有灰户在岩石口烧灰,便属于非法。
接下来,两人又主动请命,说怕宵小贪图岩石口的便利,愿意自家出钱出人,以护坟的名义顺便护山。衙门更高兴了,这既宣扬了孝道,又替官府做了监督工作,值得提倡,直接照准。
这样一来,岩石口遂成了俞、程两家的禁脔之地。他们打着护坟的官方旗号,把不属于两家的灰户都赶出该区域,然后偷偷把自家灰户放进来。
从此以后,俞、程两家的护卫每日巡山,不许闲杂人等靠近。山里灰窑却是热火朝天,烧得不亦乐乎。他们的灰户不光在岩石口开凿,还借着地利之势,摸进相邻的龙脉偷灰。
经过这么一番令人眼花缭乱的神操作,婺源的龙脉禁令形同虚设,反成了囤户排除竞争对手、扩大生产的保护伞。金汝谐搞清楚这些门道之后,瞠目结舌,深深被婺源的民间智慧震撼。
马孟复在县丞任上很久,他给了这位新上任的知县一个建议:“俞辛宇素为不法,现在与程济等在船槽岭县龙上开窑取石,烧灰致富,殊属抗拒。捏坟并据岩口,希图再开船槽,殊属诡诈。俞辛宇、程济俱当重拟,庶儆将来。”
意思是要严加惩治,以儆效尤。
金汝谐十分赞同他的意见,在批示里讲道:“一以为己之利,一以为己之坟,自为得矣,如通邑大病何?”你们为了一己私利,也太不顾全大局了。
婺源县的一、二把手的态度如此明确,按说俞辛宇、程济算是撞到枪口上了吧?
没想到,金知县和马县丞研究了一下,发现这一枪还真是不好开。
俞、程两人的罪行无可争议,不过他们违反的是保龙禁令。该禁令属于地方法规,违法者的罪名可大可小。从重判一个“煽惑民众”,可至徒刑或流刑,如果想往死了整,弄个绞刑也不太难;从轻判的话,一个“违禁凿山”,打上几板子也就完了。
按照婺源县的本意,自然是判得越重越好。可大明各级政府的司法权限,限制很严格。知县的权限,只到笞刑或杖刑;再重一点的徒、流二刑,就得提交徽州府来判;若是死刑,还得送京里请三法司来定夺。
从金汝谐的立场来看,他绝不肯把这件案子上交。一交徽州府,上司肯定会想:谭昌言在位时,保龙令执行得妥妥当当,怎么你一上任便出了这么大娄子?俞、程二犯固然可恨,你的管理能力是不是也得商榷一下?
上任官员干得太好了,搞得现任压力巨大。金汝谐希望这事别闹得太大,县衙处理就完了。
以知县的权限,顶格处理,最多判个杖一百。当然,如果这个判决得到认真执行,俞、程二人肯定也吃不消,会被活活打死。偏偏大明律有规定,犯人有权赎刑,用缴纳罚款的方式抵扣刑罚。赎刑分成两种。一种是“律得收赎”,即法律里有明确规定的赎刑金额,并且不能赎全罪。比如你判了杖三十、徒两年,你可以交钱把徒刑赎了,但杖刑不能免;还有一种是“例得纳赎”,可以赎买全罪,一点不用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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