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杀与不杀(1/2)
“我知道我知道。”张维庆猛地抬头:“刚开不久的一家迪厅,叫乐迪,他说他之后要在那上班,让我们有机会过去。”
“知道了,滚吧。”漫不经心的摆摆手,姜山转身拉起花不语走来了,留下一地哀嚎的伤员。
衣袖被轻轻的拽了拽,姜山扭头看向花不语。
花不语唰唰的在本子上写下一行字:‘姜山不要这样了。’
抿了抿嘴,花不语怯怯的看着姜山,姜山有些勉强的笑了笑:“我知道了,对不起啊,吓到你了。”
花不语赶忙摇头,唰唰的在本子上写着:‘以后姜山带我一起。’
姜山看着本子上娟秀的字迹愣了愣,忍不住笑了起来:“好。”
花不语的反应大大的出乎了姜山的意料,原本他以为,花不语的意思是打架不对。
至少在姜山看来,像花不语这样乖巧的女孩就应该是这样的。
谁曾想,对方是因为自己打架没带她,有些不乐意。
这姜山就很开心了。
事实上,花不语符合全天下绝大多数男子的择偶标准:漂亮,听话,懂事,单纯,还不会说话…
现在,姜山又发现了花不语的一个特点。
这是一个可以把自己当成全世界的宝藏女孩。
将花不语送回家,姜山看着花不语上了楼,转身离去,身影消失在暮色当中。
深夜,乐迪迪厅。
于文峰满脸的春风得意,尽管刚刚才被糖果给辞掉,结果没曾想,刚投出去一份简历就被开业不久的乐迪给招上了。
据听闻,这里上一个经理得罪了本地黑帮,被沉江了,不过于文峰不是很在意这些,相比于企业管理,他更善于和三教九流的人打交道。
这不,刚来一天,他就和新场子里的客人们熟络起来了,此时正一桌桌的推杯换盏着,和多数迪厅经理比起来,于文峰确实更适合这个职业。
尽管这种职业给他带来了一些不太好的习惯,比如自视甚高,总觉得自己人脉广。
按他所想,这时候之前那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导致自己被辞的小股东,这时候应该被暴揍一顿扔进垃圾堆了…
想到这,于文峰更开心了,摇了摇手上的筛盅,啪的扣在桌子上:“三个三!”
“我没有!”对面那满脸横肉的胖子哈哈抬起了筛盅。
“那没办法了。”于文峰叹了口气,抬起筛盅,一二三,三个不同点数的骰子摆在桌子上:“王哥来一起喝一杯?”
“来来来,一起一起,走一个啊。”那王哥张罗着,也不在意输赢,桌子上的几人举起酒杯和于文峰碰了一下:“来了新场子,老哥祝你平步青云!”
于文峰哈哈大笑,连声道谢,仰头干掉了杯中酒。
“行了,我还得上别的桌看看,王哥你们先喝着。”于文峰打着招呼,寒暄着走开了。
姜山安静的嗑着瓜子,目光落在场中来回走动的于文峰身上。
大厅内各色灯光不断闪烁,舞池里的男男女女随着音乐不断的扭来扭去,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不断轰击着姜山的耳膜,让姜山有些焦躁。
此时姜山正在想一个问题。
杀,还是不杀?
这是一个问题…
姜山没杀过人,但是他现在很生气,生气到想杀人。
并且目前来看,他就是杀了于文峰,无论是否被查出来,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
爷爷活着,动用关系和金钱,保下他一点难度也没有,甚至做得干净点,姜山能保证没人查得出来是自己干的。
让他踌躇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从张维庆的话来看,于文峰是没想杀他的,尽管他想打断自己的四肢,但终究没想着杀人。
打和杀,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刚刚姜山通过父亲留下的英雄协会的身份认证,查询了一下于文峰的身份背景。
男,三十八岁。
有个妻子,有个儿子,住在江延市最西边,从房价上来看,算得上是平民区。
家庭情况一般,孩子刚上初中。
夫妻感情还算和谐,算是一个比较健康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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