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章 九三年(十九)(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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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同样的,这些大大小小的封建主,得向最高领主履行封建义务。

    在大顺内地,是郡县制、亩税。

    而在蒙古地区,则基本还是封建义务制。

    封建义务这一套,隔壁幕府就搞得有模有样。大顺这边也差不多:各个部族的首领,时不时得入京朝贡,在京居住一段时间。

    入京……京城居,大不易。你入京,不得讲排场、不得花钱?

    没钱,那不得借啊?

    借,自然是和在蒙古地区买卖最大的商会借。

    利息,肯定是按照《大顺律》走,绝对合法:36%,最多三年,连本带利两倍即止。若两倍即止,还不还,则本息合计为新本,再按照36%的年息还。

    除此之外,各个部族得出丁、徭、役。

    比方说,驿站、边防、巡逻、戍边,这些义务,是要花钱的。

    花钱,没钱就得借。

    借了,就只能借合法的最高利率,低了压根借不着。

    借钱,又没有金山银山,拿啥还?那不就只能拿牛马羊等来还吗?

    而商会在这里,实际上赚了三份钱。

    借的钱,总要花了买东西,所以还是买我的东西。这是一份钱。

    借的钱,得按照大顺律的顶格利息算利率,三年翻番。这是一份钱。

    迁牲口的时候,牲口是按照春天定下的数量,秋天再弄走,那这一个牧期的长膘,又是一份钱。

    一般来说,这种事若在中世纪,实属正常。

    就和欧洲的领主和犹太人一样,借钱,不想还,那就杀犹、驱逐犹太人呗。

    然而,问题在于,在这边做买卖的,可不是无力反抗的犹太人。

    其幕后的资本,那都是京城的勋贵、军事贵族、御用大商人、皇族等等。

    这就没办法了:想欠债不还?行啊,打进紫禁城来囚禁债主嘛。

    问题不是打不过嘛。

    尤其是铁路修到了张家口继续向北之后,上次叛乱火烧商铺的事一出,这边铁路直接把兵运过去,迅速平息了事端。

    某种程度上讲,在蒙古地区活动的商会,就是大顺的东印度公司,而且显然还是转型前的、以商业资本主义劫夺为目标的那种原始东印度公司。

    这和大顺在南洋等地的手段,就完全不同。

    一个是无意识的工业资本主义思维;另一个则是无意识的商业资本主义思维。

    当然,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大顺面对爪哇的土地,印度的土地,总能知道可以尝试着试试自己熟悉的办法,亩税制。

    可面对着蒙古游牧区,大顺这边也着实只能如此,根本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因为,这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那要办的事可就多了去了。

    改土归流、划分牧场、取消血缘继承、重整和蒙古贵族的关系等等,一堆堆的事,远不是说一场简单的改革就能解决的。

    当然,朝廷也乐于如此。怎么看,蒙古各部,都在“私有制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规则下,实质上被大顺这边的商业资本所掌控了。

    只要大顺有本事、有军事力量,保证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规则——李自成起义的时候,明显是反这个规则的,但显然此一时彼一时——那么实质上,大顺就牢牢拿捏住了蒙古地区。

    当然,这种事也十分正常,非常容易理解。

    很多人以为的资本主义萌芽,是萌芽了、发展了,于是蒙古地区放羊剪羊毛、把羊毛卖给萌芽区发展纺织业、然后再用羊毛的钱换回所需的生活用品。

    于是,在伟大的资本主义萌芽下,一切都欣欣向荣。工业发展起来了、市场扩大了、生产力提升了……

    然而,实际上的资本主义萌芽,则是:高利贷横行、劫夺制、商业掠夺、压低价格、低买高卖、强取豪夺、军事镇压。

    竭泽而渔到,蒙古地区一些部族欠的债,把部族所有的羊都卖了,都未必还的起。而很多地方的羊,还没生羔子呢,就不得不拿去抵债了。

    本来这就是很正常的事。

    荷兰的商业资本主义就是这一套,在本国如此,在南洋也是如此。总不能说荷兰都不叫资本主义吧?

    大顺在蒙古地区搞得这一套,肥了许多人,也促成了华北地区一些地方的棉纺织业、皮革业、毛毯业、毛纺织业的发展。

    而通过这种原始积累拿到了第一桶金的京畿区的资本,又把他投入到诸如包买制的棉纺织业上,用印度爪哇的棉纱发展华北的家庭分散的织布行业,依靠着北部市场大行其道。

    大顺南北两个金融中心的格局,已经逐渐成型。

    但也意味着,旧天下,无法和平地、不过于流血地过渡到新的天下。

    最内核的大顺内部的小农地主问题,还未触碰。即便只看外部,已然是从欧洲到印度、从南洋到蒙古,各地都已经矛盾丛生。而且,都是些之前并未出现过的、让这群人有些无所适从、有点不太会以史为鉴的新矛盾、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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