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岳绮罗出来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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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肉虫有两大特点,第一是食肉,第二则是带有黏液。

    顺着黏液这个线索,叶华很快就来到了石傀儡面前。

    它身上就带有黏液。

    没有任何犹豫,叶华咔咔咔,直接将石傀儡给拆解了。

    果然是在其心口的位置,发现了食肉虫的巢******中还残留着三只食肉虫。

    食肉虫没有成群结队的情况下,也知道自己实力不足,就不敢攻击人。

    见得叶华,立刻开始逃跑。

    “哪里走!”

    但见得叶华长袖一甩,直接将三个小家伙给卷进了袖子中。

    但是衣袖根本就困不住它们,几下功夫就被它们咬开了一个口子,食肉虫顺着口子溜了出来。

    “哪里走!”

    情急之下,叶华只能选择用手抓住它们。当然了,手上是附着法力的,不至于被食肉虫啃食。

    这回它们就跑不出叶华掌心了。

    叶华之所以不祭出烈火符烧死它们,而是将之活捉是因为他想养虫。

    食肉虫虽说凶性极大,可若是加以驯化,必是一件杀敌利器。

    修仙有百艺,这其中一项就是‘御兽’。

    叶华虽然并未修习过御兽之法,但御兽的道理是懂得的:听话给奖励,不听话就打。就是这么简单。

    而最主要的原因是,食肉虫并不能危及他的性命。区区几只食肉虫,他一根手指就能碾死。

    而未免有所遗漏,叶华现是一把火烧了石傀儡,烧了食肉虫的巢穴,接着整座青云观都巡察了一遍,这才解除了警戒通知门人们出来。

    不过虫子总是不能一直握在手中的,他将之收入一个玻璃瓶中。

    食肉虫牙口虽利,却咬不开玻璃。

    青云观在处理完两位门人的身后事外,就步入了生活正轨。

    叶华修炼的同时,也在驯养食肉虫。在他的淫威之下虫子们很听话,并且还生出了一窝小崽子。

    虫群壮大了之后,他们竟妄图反噬叶华,被叶华一顿削总算是老实了,能做到如臂使指。

    但是食肉虫并没有叶华想象中那般实用,它有一个致命的弱点——怕光,只能在黑暗的环境中生存。

    这就大大降低了实用价值。

    不过叶华并未舍弃,毕竟是花费了大量心思,大量活猪才驯化成功的,舍弃的话实在是太败家了。

    只是他将重心转移到了修炼上,修为虽做不到突飞猛进,却也在缓慢提升。

    过了几年之后,时局又开始动荡起来,那些个军阀为了抢地盘,整天是打生打死。

    放枪就跟过年放鞭炮一样。

    这不在昨日里,文县就被一个叫作顾玄武的军阀给武力占领了。

    原本这些事叶华没兴趣知道,但架不住出尘子总在他面前念叨。

    青云观若想在这个乱世生存下去,必然是得跟这些掌握枪杆子的人交好。

    出尘子就在想着,要不要给顾玄武上贡。青云观虽处偏远,但严格算起来也归文县管辖。

    “过路的皇帝又何需烧香。有我在,定保青云观无虞。”叶华如此言道。

    文县短短几年间就换了好几任主人,实在没必要巴结一个,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完蛋的小军阀。

    叶华虽然做不到万人敌,但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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