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天傀蛊转化奴仆 (二合一)(2/2)
蟒尾一摆,紫蟒便将实力已损失大半的两人轻易束缚住!
恐怖雷霆在两人身上和体内肆虐!
沈温两人凄厉惨叫着,先后昏死过去!
李丘飞近,看着昏死过去的两人,目光微动。
“正好可以用两人来熟悉一下天傀蛊的能力。”
雷蟒散去,他伸出手,抓住两人的脖颈。
墨黑之色的天傀蛊之力向两人神魂侵染而去!
神魂受到异力侵染,本处于昏死状态的两人眉头皱起,隐有醒转的迹象。
沈温两人拥有销魂蛊,神魂较同境蛊师更为强大一些。
但可惜晚了一些,六转天傀蛊之力太过强大。
两人神魂几乎是一击即溃,被迅速侵染!
未等两人真的醒转过来,侵染就已经完成。
沈温两人神魂变得如天傀蛊一样墨黑一片!
李丘能感受到,他和沈温两人神魂建立起一种紧密而奇妙的联系。
似乎他现在只要一个念头,就可以让两人神魂崩溃而死。
他明白这不是错觉,所以没有试着去那么做。
李丘皱了皱眉。
在他的神识感知之中,沈温两人神魂和常人不同,一片墨黑。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如果有人探查他们神魂,立刻就能发现他们情况不对。
他关于天傀蛊能力运用的一些猜想似乎要落空了。
李丘皱眉,吐出飞剑蛊。
飞剑迎风便涨,有数十丈之巨。
他将两人掷到剑身上,用天傀蛊唤醒两人。
“主人。”
沈温两人醒转过来,眼神漠然,不掺杂任何情感,单膝跪地对李丘道。
“站起身。”
李丘嘴唇轻启。
听闻他的命令,“沈温”和“杨彦”立刻撑着重伤的身躯,站了起来。
过程中没有发出任何一声闷哼或惨叫,如同没有知觉的傀儡。
李丘紧接问了两人一些问题和做了一些尝试。
他渐渐知道为何浮光天尊对天傀蛊能力的介绍是让人变为奴仆和傀儡了。
沈温和杨彦在被他用天傀蛊侵染神魂之后,完全变成了他的奴仆,对于他的任何话和任何命令,都会毫不犹豫的去执行,但又如同傀儡一般,丧失了情感和痛觉。
不过幸好灵智没有丝毫降低,即使对他一些十分复杂的命令也能理解,也能独立思考,在这点上又区别于傀儡。
结合现在情况来看,他想将一些蛊师侵染神魂之后,再让他们回到自己所在家族或宗门里潜伏起来,秘密为他所用一事,几乎是不可能了。
虽然他让他们装出一副有情感的模样,不是很难。
但神魂上的异常,是怎么也遮掩不了的。
只要一被探查神魂,绝对会暴露。
李丘手中一晃,自蕴空戒中取出两颗丹药,扔给两人。
丹药服下之后,两人身上伤势在极短时间内恢复如初。
快速恢复伤势的丹药,对于他们异常珍贵,但对于得到浮光天尊留下东西的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虽然这种丹药他也没有太多,但既然两人已成为他的奴仆和傀儡,区区两颗丹药他是不会吝啬的。
天傀蛊的能力虽然和他所想的有些出入,但其实天傀蛊的能力已非常逆天,是他奢求太多。
李丘看着伤势恢复的两人神色微动,似想起什么
“你们是蚀骨宗的真传弟子,蚀骨宗的根本传承你们必然知晓,能不能写出来?”
“沈温”开口恭敬回道。
“主人,我们的确知晓蚀骨宗的根本功法,蚀骨邪卷。
但我们都曾在蚀骨宗的应誓宝器前发过誓,若将蚀骨邪卷外泄任何一句,会立刻魂飞魄散而死!”
“沈温”如此说,不是畏惧和推脱,而是以李丘的利益出发才如此说。
“这样么?……那便算了。”
李丘皱了皱眉。
“把之前那支血黑小箭拿出来。”
“是,主人。”
“沈温”自蕴空戒中取出血债箭,抹去自己的神识印记,交给了李丘。
不待李丘开口询问,“杨彦”立刻十分有眼色的主动介绍道。
“主人,这支血债箭是我早年偶然得到的一件异宝,应该是用一具五转血债蛊的尸体炼制而成。”
“它最主要能力是可以帮助炼化它的人找到杀害血亲的仇人,也就是和炼化之人有血债的人。”
“血债蛊?”
李丘没有听说过这种蛊虫。
蛊虫能力千奇百怪,不是所有蛊虫能力都适用于战斗能增强蛊师实力。
而那些不被适用于战斗、不能增强蛊师实力的蛊虫,一般都名声不显,少有蛊师知晓。
血债蛊应该就是其中一种。
“如果炼化之人有两个血亲,分别被不同的人杀了,它会指向哪一个?”
李丘又问道。
“会指向最新的那个仇人。”
……
李丘向“杨彦”又询问了一些问题后,神识探入血债箭,将其炼化。
紧接他将一滴鲜血滴在箭身之上。
血债箭立刻飘浮而起,在空中不停旋转,在旋转了大约六七息后。
箭头定住,指向南方。
李丘眼神微动。
血债蛊寻找和炼化之人有血债的仇人时,所花时间能显现出被寻找之人和自己的实力差距。
如果在三息之内,代表仇人和自己境界相同或低于自己。
如果超出三息,便代表仇人境界要比自己更高,所花时间越长代表两人境界差距越大,如果境界差距太大,会出现无法锁定其所在方向的情况。
现在花了六七息,血债箭才为他锁定对方的所在方向,代表最近一个和他有着血债的人,实力要比他高出一个小境界。新笔趣阁
“五转后期么?”
李丘目光微动。
“似乎血僵魔尊恢复实力的过程并不算太顺利。”
如果顺利的话,血僵魔尊现在已是六转了才对。
当然这种情况,对方应该也没遇上太大的麻烦。
看来他之前通过闻声楼,把关于血僵魔尊重生的消息散出去,的确给血僵魔尊造成了一些麻烦,但并不算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