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第四十七章(1/2)
数额挺大。
丢钱的人一定非常心急,说不定会回来找。
而且他们这是在录节目, 当着镜头的面,肯定也不能让豆包把钱私吞了,给电视机前的小朋友做不正确的示范。
身为少儿节目的主持人, 王一陵心里有数。
乐完之后,他便主动提出要不在这里等一会儿,看看有没有失主回来找。
捡到的东西,还是应该还给别人。
结果豆包一听, 却立马不乐意了, 说什么也不愿意交出来。
紧紧捏着钱,嘴里一直念叨着:“这是我的……是我捡到的……”
其实小朋友对金钱并没有什么概念, 只是觉得自己捡到的东西,就应该是属于他的。
王一陵只好耐心劝儿子:“这是别人的。虽然别人丢了,被你捡到了, 但那也是别人的。自己付出劳动, 辛苦赚来的才是你的, 明白吗?”
并不是很明白。
豆包声音低低的,“是哪个别人的……”
王一陵: “什么?”
豆包:“是哪个别人丢的?”
“哪个别人……”王一陵无奈,“我也不知道是哪个别人啊。所以我们得在这里等等, 看有没有人过来找。”
豆包抱着侥幸心理:“要是没有人来找呢?”
“没有人找就要把钱交给警察叔叔。”沈俊泽骄傲地说道:“是我们老师告诉我们的, 然后警察叔叔就会帮忙找丢失这个钱的人。”
“俊俊真棒。”导游给沈俊泽点了个赞, 笑道:“而且不是有首歌嘛,怎么唱来着?”
小朋友们一脸问号。
导游只好起了个头, “我在马路边……”
有了他起头, 佟凡跟何诗雨立马跟着唱了起来:“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沈俊泽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首歌。
也赶紧加入进来,一起唱道:“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
咦?
这是什么歌?
苗苗愣愣地站在江驰身边,听着大家整整齐齐地唱着歌,可是自己却不会,不禁有些着急起来。
赶紧抬头向江驰求助,“哥哥,我不会。”
江驰弯下腰,“什么?”
苗苗:“这个歌,我不会唱这个歌怎么办?”
“不会唱没关系。”江驰说:“没人要求一定要会唱,你听他们唱就可以了。”
虽然如此,但苗苗觉得大家都好厉害,只有她不厉害。不是厉害的苗苗了。
于是主动要求道:“可是我想学,哥哥你教我。”
“那晚点教你。”
“什么时候?”
“等住的地方安排好了。”
“好吧。”
……
王一陵还在苦口婆心地劝豆包把钱交出来。
无果,导游只好让几个孩子把豆包围起来,唱歌给他洗脑。
佟凡,沈俊泽,何诗雨三个人立马冲过去,把豆包给围在了中间。
见苗苗站在原地不动,导游抬了抬眉,“苗苗,你怎么不去?”
苗苗牵着江驰的
手,把身体靠在他的腿上。
有些害羞,“我不会~”
“哦,不会那就听他们几个唱吧。”
导游目光一偏,“来。佟凡,俊俊,Alisa听我口令。一!二!三!唱!”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我在马路边……”
被围在中间的豆包:“……”
弱小,可怜,无助。
“哇!”号啕大哭。
然而最终寡不敌众,哭声不及魔音洗脑。
只能乖乖把钱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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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等豆包哭完,就开始进入选房子环节了。
这次导游拿出了几张图片给大家作参考。
一号房是高档民宿,环境明亮舒适整洁,热水器,抽水马桶,液晶电视一应俱全。
价格是五百块钱两晚。
二号房是汪家大宅,古色古香,有雕花大床和崭新的木质浴桶,上厕所也很方便。
价格稍微便宜有些,四百块钱两晚。
三号房是有小猫的庭院房,看着虽然有些年代了,但住着好像也挺舒适的。
价格更便宜,三百块钱两晚。
四号房就是普普通通的民房,没说有什么,也没说没什么。
一百块钱一晚,两晚才两百块钱。
以上房子听上去好像不是很贵,大家都住得起的样子。
甚至价格最高的高档民宿,都有四个家庭能住得起。
但导游说了,除了住宿外,他们这几天在其他方面,比如买食材做饭,也是需要花钱的。所以手里头的钱,该省着花的还是得省着点儿花。
唯二能稍微奢侈点儿的,也就只有江驰兄妹,和王一陵父子俩了。
看完所有房子,沈家睿不禁提出疑惑,“哎?我们一共五组家庭,这里怎么才只有四个房子?”
对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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