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3章 不如便宜那小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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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从维恩的情况来说,有形资产主要包括两大块,一是公司经营的场地、设备之类的,二则是公司的存货。

    场地这一块原则上挺好分,理论上这边归林大恩,玉器城那边归林琳。

    但有一个问题。

    公司的仓库和加工厂怎么分?

    要知道,不管是公司的原石还是成品,亦或是成品的原材料,都是存在这边的仓库,既然分家了,总不能两家再继续共用一个仓库吧?

    这个问题倒不算大,大不了林琳再去外面另外租一个地方当仓库就能解决。

    可问题是,加工厂归谁?

    要知道,加工厂可是为成品那一块服务的,站在林大恩的角度来说,既然他今后不打算做成品,那加工厂他肯定不想要。

    那就只能分给林琳。

    可问题是,林琳接手加工厂之后,还继续把加工厂设在这边?

    因为林琳之前寸步不让的缘故,这下林大恩可不乐意了,他板着个脸说道:“阿琳,加工厂你恐怕得另外找地方安置了,继续在这边的话,我可不同意。”

    这下可是为难到林琳了。

    要知道,加工厂可是有着不少的重型设备,真要把它们拆下来再搬走另外找地方安装的话,可不是一般的麻烦,麻烦程度比新建一个加工厂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此,假如加工厂必须得搬的话,她宁愿不要,只带人走。

    可她不要的话,林大恩能同意吗?

    显然不能。

    那咋办?

    要不便宜魏阳那小子,干脆把加工厂折价卖给他得了?

    她心里顿时冒充一个这样的念头。

    因为跟魏阳暗中通过气的缘故,她也很清楚,现在的林大恩很想拉魏阳去缅甸合作开矿,因此,假如把加工厂折价卖给魏阳的话,她不信林大恩敢刁难魏阳,也说让他搬走。

    而从她的角度来说,假如是魏阳接手加工厂的话,那她都没必要另外找地方建加工厂了,以后直接来这里加工不就得了?

    大不了给工费!

    就这么办。

    便宜那小子。

    她打定了主意。

    于是她说道:“加工厂的事暂时搁置吧,留到最后再讨论。”

    “行吧。”

    林大恩也勉强答应道。

    真正的重头戏来了。

    那就是公司存货的瓜分。

    这才是公司现有资产里最值钱的一块。

    但也是争议最大的一块。

    要知道,公司的存货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原石,二是成品及成品原料。

    原石这一块倒好办,毕竟公司现有的原石存货,都是由林琳家跟林大恩供应的,所有权并不属于维恩,因此一分拆,只需各自的货归各自即可,没有啥争议可言。

    有争议的是成品存货,以及成品原料存货,也就是公司花钱买下来的手镯料。

    这一部分,既然林大恩不打算继续经营成品,那理论上就得由林琳来接收。.CoM

    可问题是,这部分的价格该如何来计算?

    总不能几年前存下的料子,也按成本价卖给林琳吧?

    这个林大恩可不同意。

    因为林琳之前寸步不让的缘故,林大恩更是不可能在这极具价值的关键点上便宜林琳,于是很快,双方就在这一点上争得面红耳赤,一连几个建议都被对方否决。

    眼看这家一时不会分不清了,急于重新把原石这一块给做起来的林大恩也忍不住冒出一个念头……

    不如便宜魏阳那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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