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7章 禁盐令(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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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卖私盐两石之上,即处死刑。朝廷现在只拿了你们两人进京,已经是法外开恩了。”

    陈启方摇了摇头。

    “堂兄,百姓早已多年不食粗盐,我们贩卖的粗盐实际上并未流入百姓手中啊!”

    陈愈急忙道。

    “哦?”陈启方好奇的哦了一声,“你的意思是?”

    “朝廷盐法早已落后多时,如果堂兄能让朝廷修改禁盐令,陈家至多算违法,罪不至死。”

    陈愈解释道。

    陈启方思忖片刻,点点头,“你的意思我明白了。这兴许会成为你们脱罪的理由。”

    “拜托堂兄了。”

    陈愈望着陈启方消失的背影,抱拳一礼。

    历朝历代,都对贩卖私盐的行为,规定了非常严苛的刑罚。

    大魏禁盐令继承了前朝的规定,朱梁王朝规定,售卖私盐一石之上,就要处以斩首。

    到了大魏,将数额增加到了两石,两石以下的,分别会判以四至十年流刑。

    流刑,也就是流放,三千里是流刑的最长距离,罪犯走到了目的地,还要在那里做工,直到做满刑期才能返回家乡。

    陈愈让陈启方设法修改禁盐令,是个非常不错的主意。

    如今大魏从上到下,食用的都是精盐,且比粗盐贵不了多少。

    人们吃惯了精盐,很难再接受发苦发涩的粗盐。

    故此,粗盐实际上已经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陈愈贩卖的粗盐没有太好的去处,在市面上兜兜转转,最终都会流入精盐作坊。

    精盐作坊并不是朝廷机构,而是沈云初和苏牧的私人产业,只有少部分股份归朝廷所有。

    负责人也不是朝廷官员。

    作坊使用粗盐,需要向户部购买,炼化出精盐后再卖到全国各地。

    作坊负责人或为了节省成本,或为了从中牟利,难免会接收一些私盐。

    时日一久,私盐便有了自己的利益链条,如盐官、盐匪、盐商等。

    这里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

    陈愈不过是二倒手的私盐商人。

    如果沿着这条线追查下去,必然会牵扯到精盐作坊。

    陈启方在官场淫浸多年,经陈愈一提醒,立刻想到了这节。

    他来到中枢,派人去将刑部尚书、御史大夫、大理寺卿请了过来。

    陈启方将刚刚写好的修改禁盐令提议,交给三人传阅。

    刑部尚书陈方泽仔细看完,问道:“陈相要改禁盐令?”

    “不错。”陈启方点点头,“此前禁盐令只规定了禁止贩卖私盐,却没有将粗盐和精盐细分,本相认为私自贩卖粗盐与私自贩卖精盐的罪罚,应该有所区别。”

    大理寺卿于元正、御史大夫冯鄂,闻言都是皱眉深思。

    良久,三人一起点头。

    “陈相不说,我等还未曾发现,盐法早已过时多年。”

    立法俢法,是三法司的事,按理说陈启方无权干涉。

    但他作为副相,站出来提意见,也不会有人反对。

    陈启方道:“你们可有好的提议?”

    陈方泽道:“下官认为,私自贩卖精盐两石以上,理当问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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