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扬名(1/2)
“杨明,当街弑杀两千石官员,死罪。”
在杨明杀死王甫的第二天,刘宏下达了最终诏令。
一时间,朝堂上书不断,多为杨明请罪之书。
廷尉诏狱,门庭若市。
东汉一朝,还从未出现过士人当街诛杀大宦官之事,做了此等大事的杨明谁不想一见?
一些士人甚至拿着缣帛,只为求杨明在上面签一名字。
诏令下发翌日,士人已在诏狱外排起了长龙。
若非诏狱门口写着的大字,还以为这是哪个世家公卿的府邸。
到了第三日,长龙阻塞交通,廷尉不得不下令,除非得到杨明许可的人,否则不许再进。
转眼已是一月后,诏狱外前来探监的士人依旧络绎不绝。
此时诏狱牢房内,一人正和杨明隔着矮桌席地对坐。
此人相貌平平,但举止间温文儒雅,有名士之风。
“公达,你方才所言为真?”杨明一脸诧异。
“我怎敢拿此事打趣,叔父之意,欲嫁女与少君,两家结为秦晋。”被杨明唤作公达之人,乃是颍川荀氏荀攸。
“公达莫与我说笑,我一将死之人,又如何娶妻?”杨明笑道。
“少君并无性命之忧。”荀攸摇头。
杨明假装疑惑望向他。
“以王甫之地位,少君若有性命之忧,此时又怎还有机会与我对坐?”荀攸笑着说道。
杨明闻言却并未作答,看了一眼门外的狱卒,摇了摇头:“我之生死,由天子裁定,不由你我,不过即便我侥幸得活,恐怕也无法答应公达。”
“这是为何?少君觉得此事当问杨侍中?又或是觉得荀氏不足以配君?”荀攸语气平静。
“公达哪里话,颍川荀氏乃天下世家,何谈不配?”杨明摇头。
颍川荀氏虽不及弘农杨氏,但他也并非主支之人。
“那为何?”荀攸不解。
“数年前,家父已与晋阳王氏结下姻亲,故才有此一说。”杨明解释道。
荀攸闻言一愣,接着便露出一阵“来晚了”的表情。
不过他很快也释然,杨明说的是数年前,而荀氏不过是此时想来一出“雪中送炭”,绑定杨明这个士族新秀。
而且他接着便对杨明投去欣赏的目光。
晋阳王氏虽说也算世家大族,但位居太原远离朝堂,且自王莽乱政后便一直处于隐居状态,在朝中并无权势,杨明即便是旁支,也是王氏高攀的姻亲。
杨明完全可以假装没有这门亲事,然后和荀氏联姻,这会让他那一脉在家族中地位大增。
但他并未那么做。
一念至此,荀攸起身向杨明拱手行礼,接着才转身告辞。
他前脚刚走,后脚便有人进来。
来人手提酒肉,腰挂金印紫绶,狱卒见了惶恐,开门之时钥匙竟掉落。
“莫着急,慢慢来。”
来人非但未怪罪,还开口宽慰。
杨明见到来人也是隔着牢门作揖行礼:“刘公。”
此时来到诏狱之人,便是当朝太尉刘宽。
等开了牢房们,狱卒也赶忙离开。
刘宽进了牢房,笑着握住杨明的手,接着便也和他席地而坐。
“此番多谢刘公相助。”杨明刚坐下又拱手致谢。
“子骞不必如此,我也只是实话实说。”刘宽摆手,还拿出碗倒上酒,自己忍不住先喝了一大口。
子骞是杨明的乳名,正常情况下只有族内长辈才会叫,但刘宽是个特例。
刘宽虽是皇室宗亲,但也出身华阴,在杨明少时就与之相识。
“子骞可有意来我太尉府任职?”等放下酒碗,刘宽便开口问道。
杨明本来也端起酒杯,听到这的时候又放了下来。
刘宽,这是要辟他为官。
东汉明面上的规定,二十及冠后方能出仕,且途径是察举制。
所谓察举,就是高级官员考察并选举良家子弟为官,一般有举孝廉、举茂才、举贤良方正。
举贤良方正是特科,一般只有大灾大异之后才开,举茂才则多针对在职官员。
所以对一般良家子弟而言,举孝廉就等同于出仕正途。
但在察举制之外,还有作为补充的征辟制,皇帝征召谓之“征”,例如熟悉的公车征召;官员征召则谓之“辟”。
这两者之间的区别,除了征辟制不限制年龄外,还有“二元君主制”的存在。
举主对被举之人而言便视同君主,不可违背其意志,此为其一,然后还有天然的君主天子,此为其二。
辟也是同理,如果杨明同意了刘宽,那么他便要以刘宽的意志为主。
“当然,我知子骞素有大志,这等任职只是过渡,待明年子骞及冠,我便以三公之权,举你为茂才。”刘宽笑着继续说道。
这一下,杨明马上起身对刘宽行礼:“多谢刘公提携。”
举孝廉以郡为单位,且受郡人口影响。
人口十万以下的郡,三年一个名额,十万到二十万的郡,两年一个名额,二十万到四十万的,一年一个名额,四十万到六十万,一年两个,以此类推,上限是一百二十万的一年六个。
像颍川、南阳等几百万人口之大郡,每年出的孝廉其实并不少。
但是茂才,以州为单位,依照规定,唯有三公、监察御史、司隶校尉、州牧才有一年举一人的名额,因此名额稀少。
刘宽直接把名额给杨明,且是提前预定,可见其厚爱。
刘宽示意杨明坐下,越看他是越喜欢。
毕竟,品貌非凡,又通经达礼,还能干出杀王甫这般英雄少年之事之人,又怎能不让人喜欢嘛!
等聊完正事,刘宽并未马上离开,而是与杨明喝酒聊天,聊起杨明少年之事。
杨明少时和曹操、袁绍一道,那可是雒阳闻名的闾巷少年,飞鹰走狗,裘马轻狂。
等酒喝完了,刘宽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杨明严重怀疑,这位嗜酒如命的太尉是因为在家喝酒会被夫人吐槽,加之脾气太好,所以才特意跑牢房来喝的。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