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2/2)
“团子,干得不错。你去门口给我把风,免得雾光居士杀回来,将水晶球没收了。”
“主人放心。”
之后的日子,宋元喜捧着水晶球反复练习,从一开始五把菜刀刀刀乱来,到最后五刀齐发,一刀更比一刀快。
而这中间付出的汗水和努力,期间几次抓狂和差点放弃的心情,唯有自己知道。
五刀剁菜,速度飞快,宋元喜终于有时间去大殿内听早晚课。
当然,其他佛修讲的内容就随便听听,最主要的还是听佛子的授课。
宋元喜不光听,还拿着空白手札和符笔,一丝不苟的做笔记。
他就坐在小和尚们最前面,一抬头就能看到佛子,这股拼命地狠劲儿,便是当年在六壬堂,都未有过。
浮晓观察宋元喜数月,见其空白手札换了好几本,终于,在一次早课结束后,将人喊住。
“浮晓居士,可是有事?”要是没事儿就赶紧走,还得回去剁菜呢!
宋元喜的心思都写在脸上,浮晓瞧着瞧着,忽然笑出声,“玄恒道君,你似乎对喂养棉云兔很是积极。”
“并不,我只想找到第一只原始兔子。”
“雾光佛陀告诉你的?”
宋元喜点头,“但他只告诉这件事,具体如何做,并未提过半个字。”
浮晓却是点头,“雾光佛陀为人和善,便是将方法告诉你,我也并不惊讶。然玄恒道君想从我的授课中找到解决之法,却是不行。”
“怎么说?”
“棉云兔乃佛法孕育而生,其形成最初不过一团佛韵,佛韵乃佛法的升华,我所授课内容,面向所有佛修弟子,讲得是最易懂的内容,当不得佛韵生成。”
见宋元喜不说话,浮晓又说:“玄恒道君也别着急,我瞧你近些日子十分努力,我也稍稍看出你的决心,这便允你去往藏书阁一层,你去那儿寻一寻答案。”
这倒是意外惊喜!
宋元喜没想到,自己问题还
() 没解决,就拿到了藏书阁一层浏览权。
不过佛韵这玩意儿……
“团子,我记得浮屠居士曾说,我好像生了佛韵?”
雪狼“嗯嗯”点头,“是的主人!浮屠居士说,你内里丹田的五云团就是因佛韵而生,那阴阳两极,更是鸿蒙寺特有的两仪佛相。”
“既然如此,我何不改为研究自己的丹田?五云团是佛韵而生,棉云兔亦是,如此一换算,五云团就是棉云兔!”
“主人,这样算对吗?”
雪狼总觉这里头差了些,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可别越走越歪啊!
宋元喜亦是纠结,而后自然而然摸出三枚铜钱,准备为自己算一卦。
“师父的铜钱肯定灵,我若是得上上卦,就按照此法进行,去藏书阁内寻找五云团相关内容。”
“那主人,你若是算得下下卦呢?”
宋元喜不言语,认真起卦,铜钱落位,卦象大吉。
他将三枚铜钱捏起,笑嘻嘻塞进储物镯,而后大步朝着藏书阁走去。
“团子,我卜卦也算小能手,不过一个上上卦,啧!”
“这么跟你说吧,从我学卦术开始,时至今日,我就没有算得过下下卦。”
雪狼想想,觉得也是,“主人真棒,繁简道君必定欣慰之极。”
“那是,我师父以我为荣。”
一人一狼闲聊,很快摸到藏书阁。
和道家的藏书阁大同小异,佛家的藏书阁内,摆着的也是相类似的书籍和玉简。
唯一不同的是,佛家有关功法的玉简并不多,而讲述各种佛法的注释和佛理故事,倒是一大堆。
宋元喜翻看了几本,边看边点头,“故事有趣生动,小花最喜欢这些。唉可惜了,佛门不允许复刻。”
“主人,若是……”
“打住!偷摸也不行,此事浮屠居士早与我提过,若是做得蠢事儿,会被藏书阁排斥在外的。”
佛门的藏书阁,早已佛法无边,其已生灵,乃是一个金光闪闪的建筑物。
“这座藏书阁的佛意,只怕是一百个佛子都比不上,咱老老实实的,不要惹恼它。”
“主人怎么知晓?”雪狼很是惊讶,“这些事儿,浮屠居士也未与你说过呀。”
“我猜的,鸿蒙寺无一人出窍,其努力修行佛法,为的就是源源不断恢复佛礼书籍,那如此珍贵之物,他们没有高阶佛者护着,为何能如此安心?”
“是因为藏书阁?”
“对头!这些佛书均是搁在藏书阁内,团子,你发觉没,那些个佛修每次进入,都会朝藏书阁行礼。那可不是随便一个小礼,他们见着佛子都未曾如此呢!”
雪狼这才恍然,不禁对自家主人刮目相看。
宋元喜心里喜滋滋,面上却是摆手,不在意道:“心杂,啥都看一看想一想,这是我的劣性。便是如此,我才无法专注修炼嘞!”
雾光嗑完三百斤瓜子,这才想起
宋元喜来,算算日子,似乎好些年没有见面了。
将烧火的小和尚叫过来,直接就问:“玄恒呢,每日还在剁菜喂兔子?”
“是,每日不停歇,喂养得极好。”
“那后山的棉云兔,几只了?”
“如今正是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只。”
“豁!他还未想出法子,那第一只兔子,就这么难找?”
小和尚摇头,“佛陀,我不知道呢!玄恒道君除了每日花费两个时辰剁菜喂兔,此后所有时间,都在藏书阁内待着。”
“他五刀齐发,已能控制在两个时辰之内?”
“是如此,玄恒道君本欲再找佛陀赐刀,但是,但是……”
“有话直说。”
小和尚一咬牙,这才说道:“玄恒道君说,怕仅剩的瓜子不保,还是不要主动送死为好。两个时辰就两个时辰,算不得什么大事儿。”
雾光直接听笑了,大步走着,去藏书阁找人。
一层的最里头位置,终于瞧见宋元喜,却见对方两手在空中比划着,口中似乎念念有词。
他站在原地看了会儿,而后默默离开。
宋元喜在藏书阁内研究五云团,又顺便研究了两仪佛相,最后什么结论也没得出。
如此耗费心神,付出和回报却不成正比,越是努力,越是浮躁。
“烦死了!”
“佛法佛韵,这特么都是什么玩意儿,为何如此晦涩难懂?”
“比看懂《阴阳诀》还难,做佛修的这些和尚们,是不是脑子都比道修聪明好几倍?”
宋元喜坐在地上,叽叽歪歪一通,发泄完心中郁结,这才缓过来。
而后,起身离开,又回去剁菜。
每日重复工作,操作流程更是一成不变,宋元喜自诩不是有耐心之人,能坚持这么些年,全凭乐观的心态撑着。
但今日,心态崩了,一整个懊丧。
于是五刀齐发,剁着剁着,便出了岔子。
等拿去喂兔子时,宋元喜发觉,自己的萝卜菜不受欢迎了,除了少部分兔子蹦跶过来,其他的一动不动。
“嘿!这群小兔崽子,有口吃的就不错了,竟然还嫌弃!”
“爱吃不吃,不吃拉倒,饿死你们。”
话音未落,离得最近的一只棉云兔,直接一口唾沫喷过去。
宋元喜始料不及,整张脸黏黏糊糊的,不由瞪大双眼,“我说你这死肥兔,还敢行凶。”
说罢,抓起兔腿,三百六十度大旋转,直接扔出去老远。
一兔受难,万兔齐心,几万只棉云兔为同伴“报仇”,一股脑儿冲向宋元喜。
“主人,你瞧瞧这些发癫的兔子,好像都挺肥?”
“废话!老子每日辛辛苦苦伺候,能不肥胖么!”
“我是说,它们比吃萝卜菜的兔子们,更强壮一些。”
“嗯?”
宋元喜在一堆口水中,
艰难分辨,终于发现异样,“还真是!估摸着是这些兔子受佛法熏陶更多,脑瓜子比较聪明。所以……等等!聪明的兔子,聪明的兔子……”
“既然佛法熏陶越多,兔子越聪明,如此说来,最原始的那只兔子,应该蠢笨如猪?”
“主人想怎么找?”
“蠢兔子,究竟蠢到什么程度,试一试便知。”
于是乎,接下去的一个月,宋元喜剁菜随便敷衍,发展到最后,干脆不剁了,直接拿一整颗萝卜菜去喂。
“吃吧吃吧,高端的食材,往往选择最朴素的烹饪方式,尔等兔兔们,快来享受最美味的佳肴。”
宋元喜将萝卜菜全部倒进去,力争每一只兔子分到一颗,而后和雪狼拿着数百个水晶球,同时操作,复刻下兔子们吃东西的场景。
几万只兔子,除了极少数兔子在吃,其他的皆是仇视凝望宋元喜。
若眼神可以杀死人,宋元喜已经被棉云兔们杀死几万遍了。
是夜,一人一狼进行复盘,寻找吃菜的兔子们。
“团子,找吃得最欢快的那一只。”
“主人,何为最欢快?”
“就是吃货,即便山崩地裂,也不能打扰它愉快进食的那种程度。”
三日后,宋元喜拎着一只大肥兔,去找佛子。
浮晓和雾光正好在一起,看着宋元喜拎过来的棉云兔,皆是惊讶。
“玄恒,你如何找到的?”雾光十分好奇。
宋元喜却是笑眯眯,“老祖宗教得好啊,民以食为天,古人诚不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