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乌托邦 多看看世界(2/2)
她指了指他脖子上纹的那颗痣,比芝麻还小的一点儿。
“喜欢纹身是吧?”靳时跃怪声怪调的,“我回去就纹,纹遍全身!”
说完又正儿八经补一句,“我没开玩笑。”
他真的非常不喜欢她盯着别的男人看,真的很想蒙住她的眼睛。可还是硬生生忍住了。
因为她很开心,他不想这么自私地剥夺她的快乐。
孟璃当然知道靳时跃没有开玩笑,他这人,占有欲满级的存在,哪里受得了她嘴里夸别的男人。
“哎呀,我没这个意思。”孟璃咯咯笑,解释道:“我说的不是新郎,我说的是新娘。”
虽然程宗遖这人,的确非常耀眼,他就跟靳时跃一样,有一股子邪气劲儿,但靳时跃是外貌看上去给人一种他浪荡多情的错觉,但程宗遖却不同,他是骨子里透着一股邪气劲儿,传说中的雅痞。尤其是弹起贝斯唱起歌时,应该没有女人能抵抗住他的魅力。
可孟璃的注意力却全然不在程宗遖身上,而是在他的太太虞粒身上。
孟璃刚在靳时跃面前夸了虞粒,上洗手间时就遇见虞粒本人了。
她刚从隔间出来洗手,虞粒就走进洗手间,对着镜子整理自己快要掉落的耳坠。
孟璃的社交能力等于零,向来不擅长交际,换做往常她保准按兵不动,可这一次,毕竟人家是新娘,她受邀而来,礼貌是该有的。
再加上,她也的确被虞粒吸引,所以主动上前,扬起微笑,正要打招呼,没成想,虞粒却先她一步,笑着朝她招手:“哈喽。”
孟璃有些不知所措,僵硬地回了句:“你好。”
随后又补充一句:“新婚快乐呀。”
“谢谢。”
虞粒转过来,正对着孟璃,毫不掩饰自己的夸赞:“你真的好漂亮。我一进来就看到你了。你老公也好帅啊,你们俩很般配。”
虞粒突然这么说,孟璃就更不知如何应对,尴尬地抿了抿唇,真诚道:“你也很漂亮啊,你唱歌好好听。你老公也很帅气。”
“我老公就那样吧。”虞粒耸耸肩膀,“还行。”
“会唱歌,会弹贝斯,多棒啊。”孟璃客套却又中肯,“我老公就不会。”
“听我老公说,你老公是机长,会开飞机呢,我老公就不会。”虞粒又说。
两人商业互吹。你老公我老公的,就跟绕口令似的。
对视一眼,像是突然被戳中笑点,两人不约而同笑出了声。尴尬的气氛也随之消散。
“听我婆婆说,你还在R大读大三。”孟璃主动找话题,“你毕业了之后会去洛杉矶定居吧?”
毕竟程宗遖的公司总部在洛杉矶。
“我正在准备托福,打算去洛杉矶加大读研。”虞粒点头。
“洛杉矶加大啊。”孟璃敛了敛眸,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沉吟着说:“真好.....我之前也想过出国留学。”
可也只是想….对于她来说,曾经那样的家庭和现实,好像就是天方夜谭。去一次洛杉矶就已经是她做过的最勇敢的事。
然而光是听到“洛杉矶”三个字,她的心就会不由自主涌起一股异样情绪。
她再次抬眼看面前的虞粒,看着虞粒锁骨处的刺青,不受控制说了一句:“你真的很酷。年轻真好。”
虞粒的性格,和孟璃是两种极端。
虞粒真的很年轻。
朝气蓬勃,鲜活,灿烂,自信,热烈。
她真的很吸引人。
就像纹在她锁骨那一处的刺青,是一条长着翅膀的鱼。自由遨游,飞翔。
她很羡慕虞粒这样的性格。这么一对比,她好像就显得格外沉闷无趣,自卑又畏畏缩缩。
“既然想的话,那就去做呀。去喜欢的国家,城市,大学。”
虞粒这样说,“还有,你也很年轻啊。”
“我都俩孩子的妈了。”孟璃有些不好意思,下意识摸了下小腹,像是在触那一道手术的疤痕,自嘲道:“都快三十岁的人了,现在出国留学,那不得惹人笑话啊。”
“生了孩子不代表就老了啊。”虞粒严肃起来,“快三十岁怎么就不能留学了,我之前看新闻,还有人四十多岁还在高考呢,只要想做,什么时候都不晚。”
虞粒拉了拉孟璃的手,字字有力:“我去洛杉矶,不全是因为我老公在那儿,更多的原因是,我想多看看世界,丰富的人生阅历才是自己给这一生最好的交代。人生苦短,就活那么几十年,想做什么就做,不要妄自菲薄,不要留下遗憾。”
......
婚礼结束,回酒店的路上。
孟璃落下车窗,吹了吹风。
靳时跃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伸过去握了握她的手,她的手很凉。于是他便将车窗升了上去,叮嘱道:“小心着凉。”
“不冷。”孟璃往椅背里靠了靠。
“手这么凉,还不冷?”靳时跃皱起眉。
“我的心不冷。”孟璃开始皮。
“我替你冷。”靳时跃强势道。
“别人都是有一种冷叫我妈觉得我冷,到了你这儿,就是有一种冷叫我老公觉得我冷。”孟璃调侃道。
“嗯,可以这样理解。”靳时跃不容置喙。甚至还将暖气开大了些,孟璃现在的身体健康才是他最关心的事情。
孟璃笑了笑,没说话了。
扭头看窗外一闪而过的夜景。
气氛归于沉寂。
不知道过去多久,靳时跃侧头看她一眼,还以为她睡着了,她此刻半耷拉着眼,看不出在想什么。
“今天,开心吗?”靳时跃小心翼翼问。
孟璃毫不犹豫点头:“开心啊,很开心。我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婚礼。”
这样的婚礼,摆脱了中国那套传统得像套公式一样的模式。
的确让人印象深刻,让人有一种得到释放的轻松感。
靳时跃握紧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
低沉着嗓音:“你喜欢的话,我们也这么办?”
之前提出过办婚礼,可孟璃说她不想办婚礼,嫌麻烦。
可今天孟璃很开心,或许也可以用这样的风格。
靳时跃觉得,一场婚礼一袭婚纱对一个女人来说很重要。
他很想给爱的人一场婚礼一袭婚纱。毕竟一辈子就这一次。
谁知道,这一次孟璃还是摇摇头,苦恼的笑道:“别了吧,我参加一下还行,要把主人公换成我,我得社死。”
靳时跃提过很多次办婚礼,孟璃都拒绝了。
可能其他女人都向往一场盛大婚礼,她却完全没有。她不喜欢人太多,也不喜欢那些习俗。
相比起办婚礼,她宁愿和他多一点时间甜蜜相处,或者结婚纪念日去驾车旅行。
这时,车载radio开始放歌。
“Likeasmallboat,Ontheo
(就如一叶扁舟,穿行在海洋)
Sendingbigwaves,Intomotion
(再小的帆也能激起千层浪)
…..
Imightonlyhaveoch
(也许身上只有一根火柴)
ButI makeanexplosion
(但我也能尽情燃动)
......
Thisismyfightsong
(这是属于我的战歌)
Takebackmylifesong
(找回自我之歌)
ProveImalrightsong
(坚定自我之歌)
Mypowersturnedon
(我已充满力量)
.....
这首歌正如它的歌词一样,充满了力量。
每一个音符都敲击着孟璃的心。将她内心那一处渴望无限放大。
不由想起了虞粒跟她说过的话。
于是就在下一秒,她竟然鬼使神差地开口,问靳时跃:“如果我说我想考研出国留学,你会不会觉得…..很荒唐?”:,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