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1 章 Chapter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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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琅一直记得那天下午,她刚满十六岁,才参观完公司的直属学院,整个人郁郁寡欢。

    那是她第一次意识到,“阶级”的存在。

    对于十六岁的少女来说,“阶级”两个字难免有些空泛。

    明琅其实也不懂这一词的具体意思,只是很讨厌那种无论如何也追赶不上的感觉。

    她还年轻,有梦想,有计划,有野心,不想那么快就被条框固定住。

    今天的参观,却明确地告诉她,她以后要么会变成给公司员工递枪的人,要么会变成他们枪口下的人。

    明琅很愤怒。

    她想跟同学倾诉心中的愤怒,同学却在兴奋地讨论公司学院里看到的名牌。

    明明他们的父母赚一辈子的钱,也买不起那些牌子的一件衣服、一个手提包,却会为了争论哪个牌子的名气更大、设计更好而争得面红耳赤。

    那种模样,让明琅感到陌生又厌恶。

    回去的路上,天还未黑,霓虹灯已接连亮起。

    高楼大厦如同一棵摩天巨树,上面缠绕着花花绿绿的广告枝叶。

    这是一座繁华得几近怪异的城市——高大、宏伟、辉煌的建筑旁边,是黑黢黢的工业区和贫民区。

    明琅每次回家,都必须经过贫民区。

    可能她身上贫穷的气息太过明显,贫民区虽然犯罪率极高,她却一次也没有被打劫过。

    穷人和穷人,仿佛一群麻木不仁的野兽,彼此并不熟悉,却可以精准嗅出谁是同类,谁身上有油膏可刮。

    明琅有点讨厌这种感觉。

    她想当一个特别的人,生活却总把她推到人堆里去。

    现在回想起来,青春期的她真的有太多烦恼。

    一点小事,都能让她怄气一整天。

    明琅回到家,正要掏门卡开门,却发现自己忘带门卡了。

    一时间,所有委屈情绪瞬间涌上心头。

    今天是她十六岁的生日,被拽到公司学院羞辱了一顿不说,还没办法进家门了。

    她委屈得想哭。

    更让她委屈的是,前天她跟爸妈说,生日想要一个公司芯片——很多同学都有,可以用来上网、聊天、导航、面对面视频电话,还可以下载课堂的全息录像,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反复观看。

    爸妈却拒绝了她这一请求,理由是小孩子装什么芯片。

    如果有芯片的话,她就不必被锁在门外了。

    明琅越想越委屈,蹲坐在门口,抱住双膝,红了眼眶。

    她发泄似的咬住自己的胳膊,想留下一个带血的牙印,以此表达自己的不满。但太痛了。她咬了一会儿,悻悻地松了口。

    这时,走廊尽头传来脚步声和轻微的谈话声。

    明琅心里又愤怒又委屈,迫切地想要嚷嚷出来,没看清是谁,就大叫了一声:“——就不能进屋里去说吗?!”

    话音落下,谈话声立刻消失了

    。

    明琅却有些尴尬。

    不是因为这话不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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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步声在朝她靠近。

    对方在朝她走来。

    明琅浑身紧绷,心想对方要干吗,跟她打一架吗?

    她虽然打不过公司精英,但撂倒一个小混混还是绰绰有余的。

    谁知,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银发绿眼、气质清峻的男人。

    明琅从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几乎愣住了。

    她语文不好——现在就没几个语文好的人,基本上每个人的脑子都被短视频和流行语塞满了,没有给文学留下任何余地。

    但她还是想出了一个很恰当的比喻。

    ——看到他,仿佛沉闷的暑热都消散了。

    他的身上似有一股拂晓般冷寂的香气。

    他银白色的短发,更是美丽至极,洁净得带上了几分攻击性。

    与肮脏、污黑的楼道形成鲜明的对比。

    明琅忽然有些自惭形秽。

    不过,这种感觉只维持了几秒钟,很快她注意到男人的大衣、衬衫和皮鞋都价值不菲。

    尤其是手腕上的腕表,虽然她不认识牌子,但长了眼睛,看得见质感。

    他手上那块表,一看就很贵很贵。

    贵得她心烦意乱,更想大喊大叫了。

    明琅恼火极了,心想,怎么哪儿都能碰到有钱人?

    有钱人到这儿来干吗?买房吗?现在拆迁又不给钱了。

    她猛地一抬头,对男人怒目而视:“看什么看!”

    说完,她脚趾头又尴尬地缩了起来——这一回,她好像不止带上了哭腔,还破音了。

    她越发讨厌这个有钱的不速之客,瞪着他,喘着粗气,想用兽类般抽泣的声音把他吓跑。

    男人却没什么反应,离她更近了一些。

    明琅看到他皮带上的枪套,隐约露出银灰色的枪柄,陶瓷涂层,不会折射出一丝一毫的光线——隐蔽、轻便、耐磨。

    她浑身僵硬,脑中瞬间闪过数十条逃跑路线,以及课间练的防身操。

    但那些东西在真枪面前,都变成了一个笑话。

    她跑得再快,也跑不过子-弹。

    明琅想,她还是过得太好了,以至于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

    下一刻,男人却掏出一块手帕,递到她的面前,温和地说道:“你好,我是新来的住户,吓到你了吗?”

    明琅没有接,警惕地看着他。

    “我姓沈。”男人微笑着说道,“YoucanalsocallmeDan,that’swhatmostpeoplecallme.”(你也可以叫我Dan,大家都这么叫我。)

    明琅警惕如一只随时准备出击的野猫:“我有‘通译宝’。”

    ()    Dan微微侧了一下头(),

    ⒁()_[()]⒁『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大声说:“我买得起同声传译设备!你不用专门换成其他语言!”

    Dan顿了一下。

    明琅咬紧嘴唇,很怕他拿出一个更好的同声传译设备羞辱她。

    毕竟她买的“通译宝”,只是一个无线耳机,连芯片都不是。

    Dan却微微一笑,像没有看到她的失态般,用中文说道:“很抱歉,我没用过同声传译设备。我不相信任何电子设备。”

    很久以后,明琅回想起这一幕,发现Dan轻巧地避开了“是否负担得起同声传译设备”这一话题,把谈话的焦点转向了自己。

    即使他们当时是第一次见面,即使她的态度如此恶劣,他还是十分周全地保住了她的颜面。

    当时,明琅却不觉得他贴心,只觉得他非常擅长诡辩。

    什么叫“我不相信任何电子设备”?

    好装的说法……可恶,学到了。下次同学问她,为什么不买最新款的芯片,她也这么回答。

    这时,走廊尽头传来压低的声音:

    “Dan先生,他们来了!要在这里吗?”

    明琅脑子里乱糟糟的。

    她不是傻子,大概猜得出Dan要干什么。

    他们估计要在这里火并。

    可这里是她的家,如果他们在这里火并的话——晚上,她住哪儿?

    她还没有写作业。

    Dan看了她一眼,用英语回答:“Let’sfindanotherplace,thereareinnocentcivilianshere.”(换一个地方,这里有无辜的平民。)

    “可是……”

    Dan淡淡地说:“这是命令。”

    走廊尽头的人不再说话。下一秒钟,只听几声对讲机的沙沙声响,他似乎在传达Dan的命令。

    明琅吞咽了好几下,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双膝,没有说话,也不再露出野猫似的气焰。

    她不知是否之前的话,让Dan以为她听不懂英语,于是在她的面前大声密谋。

    她不仅能听懂英语,而且听力非常优异……甚至能听见走廊尽头的人在说什么……

    他在安排狙击手的位置。

    这个Dan究竟是什么身份?

    他为什么能调动狙击手?

    为什么要用“平民”这个词来指代这里的人?

    如果她今天没有被关在门外的话,她家是不是就被Dan夷为平地了?

    明琅又害怕又委屈又愤怒,却不敢说一个字,只能无助地抱紧弱小的自己。

    Dan下达完命令,看了她片刻,轻轻笑了一声。

    明琅听见他的笑声,更加害怕了。如果她是一只猫,估计从脑袋到尾巴的毛都炸开了。

    Dan伸出手,似乎想用手帕擦她的眼泪:“你别害

    ()    怕(),

    ”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睁大眼睛,惊慌失措地瞪着他。

    “对不起,”他说,“是我冒昧了。我们马上离开。”

    明琅不作声,眼睛仍然睁得很大。

    Dan说道:“希望下次见到你,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哭得那么伤心。”

    明琅却没能为这句贴心的话感动,脑中警铃大作——难道他们还会见面?

    她想报警了。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一想法。

    屿城的警-察又称“公司条子”,Dan把她称作“平民”,说明他的身份很高,保不齐是个公司高管。

    她报警,不会把Dan送进去,只会把自己送进去。

    明琅眼睁睁看着Dan离开了,直到看不见他高大修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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