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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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个识货的。”

    方幻对陆恒点点头,“可我刚才已经回答了你们两个问题,居居看上去也有点累了,再问问题的话,就要交钱了哦。”

    陆恒:“多少钱?”

    方幻:“得看你问什么问题。”

    陆恒顿了顿,坦言道:“我想求问,如何能抵御幻术神音幻演?”

    群玉闻言,难以置信地看向他。

    尘霜剑的名字,那只肥猫不是猜错了吗?

    她不明白陆恒是怎么想的,竟然一上来就抛出神音幻演这个绝世难题,仿佛真把那只肥猫当成了无所不知的神仙。

    更没料到的是,方幻听完陆恒的问题,居然认真思考起来。不过须臾,她杏眸一弯,含笑道:

    “这个问题,不用麻烦居居,本姑娘就能解决。”

    陆恒微微一愣:“姑娘精通幻术?”

    “还行吧,名字里好歹带个‘幻’字嘛。”

    方幻将居居从地上抱起来,边揉搓它的脑壳边说,

    “你这个问题还是有点难度的,神音幻演是世间最为神秘隐蔽的幻术之一,你愿意出多少钱获得抵御它的法子呢?”

    陆恒转眸看了群玉一眼。

    再过两日,吴忧江大宴便要举办,购买大宴席位的两百金不得有失。

    他淡定地看着方幻,缓缓举起一根指头:“一两。”

    群玉:?

    真不愧是陆老板,钱比天大,什么神音幻演,根本不放在眼里的。

    方幻果然皱巴起脸:“陆公子看着像个正经人,没想到这么爱开玩笑。那可是神音幻演诶……我要十两,不能再低了。”

    陆恒深谙砍价之道,面不改色心不跳道:“方姑娘今日被监市驱逐,恐怕很难再找到摆摊的地方,每一笔生意都应该更加珍惜才对。看在姑娘和我们有缘的份上,二两,不能再高了。”

    方幻:“我也看在你们救了我一命的份上,九两,不能再低了。”

    陆恒:“在下最近手头真的很紧,最多只能出到三两了。”

    方幻:“我这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都快吃不起饭了,公子行行好,可怜可怜我,好歹给我七两吧。”

    陆恒叹了口气,露出非常为难的表情,心中仿佛经历了一番激烈的天人交战,终于让良心和同情心占了上风,勉强妥协道:

    “这样吧,我和姑娘各退一步,五两如何?这已经是我的底线了。”

    “成交。”

    方幻飞快点了点头,抚摸居居的动作变得舒畅不少,足见她对这个价钱还是非常满意的。

    两人约定好,陆恒今日先付一两的定金,方幻回去思考一夜,明日亲自上门,告知陆恒抵御神音幻演的法子,届时再付完尾金即可。

    送走了那稀奇古怪的一人一猫,群玉和陆恒回到客栈房间,天色还早,群玉赖在陆恒房里喝他泡的茶,纳罕地问他为什么相信方幻能解决神

    音幻演的难题。

    陆恒用客栈送的便宜茶叶,加上他自制的干花草茶和干果,泡出一壶清甜微涩的冷茶,不似冷饮那般酸甜直爽,却也别有一番风味,含在口中解暑生津,非常适合慢饮。

    他给自己倒了一盏,坐在群玉身边,喝了几口才说:

    “我猜那位方姑娘,可能是天上司命宫的仙官。上天入地,无所不知,六界之中,唯有掌握万物命理的司命宫,才配得上这八字。”

    群玉事先听青雁提过一次司命宫,当时没放在心上,这会儿又听陆恒提一次,她才重视起来。

    青雁此时正窝在靠墙的斗柜上梳毛,陆恒叫了它一声,问它的想法,青雁直起脖子,答道:

    “那个姓方的姑娘像是有一些本事,那只猫倒是普普通通,没有灵气,应是受主人摆布,随她装神弄鬼罢了。至于方幻会否来自司命宫,我不确定,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她不可能是神,最多就是个仙。”

    “为什么?”群玉好奇问。

    青雁:“司命宫分为神宫和仙宫。我虽和司命宫的人不熟,神宫里的神官倒是都见过,没有长得像她的,更没有什么居居神。而且,神族身上有一种很独特的气质,方幻身上没有那种气质。”

    群玉:“什么气质?”

    青雁想了想,答:“如今神界最年轻的神,也有几万岁了。”

    原来是老年人的气质。

    群玉觉得很有道理,方幻眼中没有一丝沧桑,全是神经病的气质。

    “说她是仙也抬举了吧。”群玉道,“她连尘霜剑都猜不出来。”

    “也许她是故意猜错的。”陆恒接话道,“且看她明天能想出什么抵御神音幻演的法子吧。”

    -

    晚间,璧山派弟子回到客栈,陆恒和群玉找到他们,询问魔族踪迹一事。

    掌门特地交代过,就把陆恒和群玉当璧山弟子看待,所以薛英菱也不避讳,把今日从万剑宗那儿得来的消息都告诉了他们。

    万剑宗掌门凌宸真人受邀参见吴忧江大宴,数日前就已到达景州。

    景州城内,数吴王府最为显贵,凌宸真人和吴王有些交情,便携弟子到吴王府上做客,宴上宾主尽欢,直到凌辰真人离开吴王府后,没走多远,突然就遭到了不明来源的血咒袭击。

    群玉一头雾水时,灵台中适时响起青雁小百科的科普:

    “血咒是一种极为险恶的咒术,以使用者或目标的血液为媒介,通过不同的咒语和咒符,能够起到譬如束缚灵魂、吸□□魂、致幻堕落,甚至令人魂飞魄散等不同的效果,特点是非常难以破解和抵抗,使用者也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稍有不慎就会走火入魔,所以正常人很少使用血咒的,最常使用血咒的就是魔族,反正他们已经是魔了,每时每刻都在疯狂中游走,自然不怕什么走火入魔。”

    薛英菱继续道:

    “血咒袭击并没有对凌宸真人造成太大伤害,仿佛只是给他一个下马威。凌宸真人和弟子经过一番侦查

    ,确认施血咒的应是魔族。他们才刚离开吴王府不远,所以猜测魔族此番来到景州,真正针对的对象,可能是吴王。”

    群玉纳闷道:“正值大宴,景州守卫森严,魔族这个时候摸进来对付吴王,究竟想干嘛?”

    薛英菱:“吴王是景州最尊贵的人,今年的大宴也由吴王府主办。若吴王在大宴期间出了事,景州必然大乱,整个中原也将引起轩然大波,魔族就可以趁此良机宣告魔族复兴、盛大回归,引起六界震动,达到他们煽风点火,搅乱六界秩序的险恶目的。”

    “听起来好酷啊!六界乱不乱,魔族说了算的时代要归来了吗!”

    群玉突发感慨,说完才发觉气氛有点不对劲,连忙找补道,

    “魔族的行为是不是有点太蠢了?冒着生命危险跑到景州来挑衅正道,万一引起天上神仙的注意,神仙们岂不是又要下来打压他们了。”

    “多饼姑娘,一看你就不了解魔族。”

    薛英菱道,“魔族和妖族不同。妖族至少怕死,对神仙也存有一丝畏惧,魔族则全部都是彻头彻尾的疯子,残忍嚣张的神经病,他们只要能喘气就不可能停止作妖,巴不得天天有人来打他们。”

    群玉:“听你这样说,魔族不仅嚣张残忍好战,似乎还有一点智障?”

    “没错。”薛英菱点点头,“你总结得很到位。”

    “她说的对也不对。”青雁在灵台中对群玉说,“魔族确实好战,也比妖族狂妄张扬,但是阴险狡诈绝不输妖族,更兼实力强大,因此即便衰败,魔族依旧是六界中最令人闻风丧胆的一族。”

    这才像话嘛。群玉心中不由得点头。

    “所以魔族时隔千年重回人间作乱,应该不仅是挑衅正道让自己开心开心这么简单。”

    群玉对青雁说,

    “血咒,万剑宗掌门,吴王府,还有吴忧江大宴……唉,获得的信息太少了,串不起什么逻辑。”

    青雁:“主人似乎对魔族之事很上心?”

    群玉:“当然!那群魔头若敢搞乱我心爱的大宴,我必将他们全部砍死,当下酒菜吞了!”

    青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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